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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面签后对卖方有什么损失

发布时间:2021-02-14 05:05:40

⑴ 我正在买一套二手房,中介说我们可以先把钱打给卖家,然后再到银行面签申请贷款,请问这样,有风险么

那肯定有咯,叫他有几远死几远

⑵ 购买二手房到银行面签后,卖方提出终止合同

大部分银行需要卖方夫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到银行面签,少数银行只需要主产权人到银行面签即可。

⑶ 我在卖二手房时,面签以后,买方不付款,拿走卖方房产证,现在买方要求卖方退定金,带着威胁口气,卖方该

卖家可以不退定金。
可凭合同约定执行违约责任。
房产证是卖家名义,买家拿着无意义。
卖家可以挂失补办房产证。

⑷ 二手房贷银行面签卖家需注意什么

二手房银行贷款面签注意事项:
一、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
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
二、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
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
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通常商业贷款从审批到放贷所需要的时间为l5天左右,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买方。如果卖方急需用钱,那么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买方了。
再次,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约定一个银行批贷的合理期限,若超过该期限银行没有批贷,则可约定由买方改全款支付,若在一定期限内,买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屋有什么质量问题要向买方明示
比如房屋的性质、房龄,结构等等,因为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建成年限)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评估价,从而决定买方的贷款额度。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买方的贷款额度,到时候因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就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卖方对房子的状况做了如实说明,那么即使发生纠纷,也不会归结于卖方的责任。
四、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
对于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却没有收到房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将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防止出现先过户、交房后收款的情况。如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一定要在收到全款后再交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一定要在看到银行的批贷通知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就能保证一旦过完户,贷款银行能顺利地将贷款发放给卖方。
五、如果买方选择全款支付的,为了保证卖方能在过户之后安全的收到剩余房款,可考虑在过户之前将剩余房款放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这样将防止买方取得了房产证后却不付剩余房款的情形出现。
六、明确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单方解除权。
七、明确税费的承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本应由卖方承担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费用要么由买方直接支付,要么卖方将其转嫁到房价上:因此卖方要结合税费的承担来决定房价,如果合同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的税费,那么卖方可以考虑将房价适当降低一些,如果买方不承担税费,那么房价就要提高了。

⑸ 二手房过户后卖家怎么毁约呢,有什么后果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 卖方毁约后果有:
1、双倍退还定金。
2、买方请求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涉及房价上涨,卖房人将房高价售予他人的,房价增值部分应付给原买房人。
依据《合同法》: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⑹ 二手房卖方面签时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⑺ 二手房面签是什么意思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产交易也越来越规范化了,有的朋友说,自己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还需要经过面签这一步骤,但是自己对二手房面签完全不了解,那么二手房面签是什么意思呢?二手房面签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二手房面签是什么意思

面签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携带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到贷款银行交纳贷款所需费用并进行面谈及签字的手续。

二手房面签要注意什么问题

1、确保征信无问题

银行是非常看重借款人的征信的,贷款银行内部有渠道可以直接查询征信记录,工作人员可能会就其中几点单独询问你。比如有比贷款逾期过几天,会问是什么原因,这时候只要诚恳的回答忘记了,不小心,那么就不会对贷款有影响。还有的申卡、申贷记录太多,也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议面签前先准备几个合理理由。

2、亲自到场面签

面签的目的就是要核实借款的相关信息,关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都应该在购房合同里写明。面签时银行还会核对个人资料,看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填写完整,身份证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签名是否一样。所以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

3、注意工作性质

其实这些是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时候就需要注意的,不过面签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这些问题,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时候,会有填写工作单位和收入流水的一栏,如果面签的时候,你的回答与申请资料上相差较大,那么会被银行认为有骗贷嫌疑,所以建议大家要对自己填过的资料心里有数。

4、查明房产基本情况

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要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核实,核实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明确房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通常商业贷款从审批到放贷所需要的时间为l5天左右,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

6、违约责任约定

二手房面签时,需再次确认买卖双方和中介之间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追责,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以便便能更好地保障各自的利益。出现问题也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二手房面签是银行审核贷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购买房产,对于购房常识不太了解,只是经常会听到身边的朋友说一些有关房产的见解,想要了解二手房面签的朋友,希望小编讲解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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