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需要办理哪些资质证书
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为正本和副本。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回营管理条例》答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会计、统计、建筑经济)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于符合房地产开发资质各项要求的会在30日内通过审核并通知企业。
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要什么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回自领取营业答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㈢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都需要哪些资质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房地产公司须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有的小城市可能低些);
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㈣ 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什么证需要
房地产资质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市房产局开发办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万元,其中现金400万元);
4、企业合同、章程;
5、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任职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有土地十五亩以上且计划有项目,并提交项目用地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规划资料;
7、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办公场所证明;
9、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必须冠以房地产开发字样);
10、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注: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在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时,另需提交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企业法人证明、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协议或合同,并按实际已到位资金核定开发资质等级。
核定资质需提交的资料:
1、开发企业向市房地产局开发办提交的关于核定资质等级的报告;
2、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公章);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5、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本年度的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原件核对);
7、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原件核对)及就职人员劳务合同;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原件核对);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
10、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公章);
11、近三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有效证明材料;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加盖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资质年检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年工作总结;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三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5、填报本年度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有效证明文件;
7、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8、上年度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㈤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具体需要的材料得看贵公司是在哪个区申报资质,现在房地产资质已经下发到各区审批了,大概的材料我整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报条件:
( 1 ) 在本区工商注册、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范围、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用地批准等相关手续;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5)开发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百分之三十,其中自有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二、人员不够?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知道办理?找我:I5 8-I7I3-9I90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申请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度报告
7: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有效批文
8: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有效批文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
10: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额20%资金的证明和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投资备案证明。
11:按三级以上资质条件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社保明。
代理资质、介绍证书 I5 8-I7I3-9I90 文
㈥ 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要求5年以上、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
3、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4、一级连续5年、二级3年、三级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0;
5、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请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由县、市建设局逐级审查后,送省建设厅审批。
二、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业管理科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四、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五、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质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㈦ 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都需要什么资格证书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将取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将执业资格下放地方主管单位和协会管理,以重庆地区为例,机构资质的办理还是执行的原政策,准备以下资料向房产经纪人协会申请办理,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方案还未出台。
如果当地执行的原政策可以按原政策进行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准备好以下对应资料,向房产经纪人协会或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
一级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5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10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年经营、代理交易房地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
(4)固定办公场地30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计算机网络,设有两个以上分支经营点;
(5)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三年以上。
二级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3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年经营、代理交易房地产价值500万元以上;
(4)固定办公场地1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5)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两年以上。
三级
(1)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出资;
(2)具有1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2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固定办公场地50平方米以上。
㈧ 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哪些职称证书
需要有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职称证书,持有专职会计资格证书。
四种资质对职称证书的不同要求
1、一级资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2、二级资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3、三级资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四级资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8)房地产资质申请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㈨ 我是房地产企业,现在想办资质资格,都需要哪些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新申请为暂定资质,取得暂定资质一年可申请核定等级。
一、一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三)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八)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四)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六)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七)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五、暂定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
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三)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㈩ 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什么资质证书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路规定》相关条例,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版暂定资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