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什么,评估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看房龄:房屋的新旧程度,直接关系到买家喜欢与否,而房屋自修建完毕后,就进入了折旧期。在对二手房进行销售时,一定要计算房屋的折旧费,砖混结构房屋折旧期限为50年。
看户型:市场上被大多数消费者喜欢的户型则以正规的套二、套三等为主,这样的户型直接使房价走高,反之形状不规范的异型户型,或套型过小、过大的户型等,都会让房价降低。
看楼层:楼层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房价的高低,以处于中间部位的房屋最好卖,如果底楼带有户外花园,或顶楼带有屋顶花园,价格可能更高些。
看朝向:南北朝向的房子最受喜欢,东西朝向及其他朝向,由于室内的通风、采光性能不是很好等原因。
看装修:装修时间在5年以内的房屋,价格一般会高出清水房2000元左右,如果装修质量较高、成色又好,则需增加;如果装修时间超过5年或只是简单装修,当初成本耗费不大,增加比例酌情降低。
看物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主要体现在新修商品房楼盘中,对建筑年代在1995年左右或是单位的宿舍区都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一般情况下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则要相对减少费用;看位置:房屋临街会降低房屋的售出价格,而所处位置较好居住环境幽静的房屋,其价格就会偏高。
看配套:消费者在选购二手房时,都会重点考虑到房屋周边的交通情况、医疗、教育、购物和餐饮等配套基础设施,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周边部分设施配备不齐或缺失,则按相应比例减少。
看小区:房屋的配套设施的完善与否,对居家来说尤为重要。在同一地段,二手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根据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运动设施的配备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情况,则需要减少;看市场。
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如下: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1)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如何收费扩展阅读:
行业相关规定:国家规定,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师要具备房地产估价人员的《执业资格证》。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具备房地产估价师的水平和能力,该证书即作为持证人依法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活动的依据。
目前,在房地产评估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中,主要认定两种资格,一种是由建设部和人事部组织全国统考的房地产估价师;一种是由国家土地局组织全国统考的土地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分两级管理:估价师和估价员,取得估价师资格必须参加全国统考,估价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考试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产评估
『贰』 房地产估价租赁评估怎么收费
租赁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应该还是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第五条进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
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附表: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凭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七、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收费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中有关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叁』 租金评估收费
您好,租赁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应该还是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第五条进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
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附表: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凭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七、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收费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中有关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