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控制增值税税负率在合理范围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是税务机关非常关切的一个财务指标,企业税负率异常则会很容易被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抽取为约谈的对象,合理的增值税税负率能保证企业财务平稳运行。
a.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
b. 由于我们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低一些;而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税负率,相对来说工业企业的税负率比商业企业的税率要高,目前尚无固定的要求,每个地区和行业的税负都不相同,各地的税务机关的要求也不会相同,一般都是税务机关根据同一个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多个企业计算得出的。通常税负率控制在:1%-4%为宜,商贸0.8%-2%。生产企业2%-4%
一般纳税人是如何计算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方式:(销售项-进项)*17%=应交增值税
例如:销售=100万,进项=90万(均是取得17%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100万-90万)*17%=1.7万
增值税进项税=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辅导期要次月抵扣,临时、正式期可当月抵扣)
增值税税负率的控制
a.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
b. 由 于我们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低一些;而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税负率,相对来说工业企业的税负率比商业企业的税率要高,目前尚无固定的要求,每个地区和行业的税负都不相同,各地的税务机关的要求也不会相同,一般都是税务机关根据同一个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多个企业计算得出的。通常税负率控制在:1%-4%为宜,商贸0.8%-2%。生产企业2%-4%
计算方法:税负率=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月不含税的销售收入X100%
B. 企业如何降低税负
可以利用税收洼地的优势,来进行合理避税。当地政府为满足税收要求特进专行招商提供税收上的优属惠奖励政策。
《苏北总部经济产业园优惠政策》
增值税最低返还全额税款的30%(即实缴100万增值税返30万),所得税返还全额的20%。(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产业园采用公司挂靠模式,不需实体经营(需实体办公可提供办公场地)。原则上产业园对企业税收不设门槛,且即征即返(一般为完税证明下来后的3~7天),由政府财政所返还到公司/个人的账户。
本产业园不接受:金融、教育、化工、矿产、再生资源类企业。
利用税收洼地的优势,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税负为企业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有意者欢迎与我联系及考察。
C. 增值税税负率太高,如何降低
一家农机集团聘请税务专家为其进行“纳税诊断”,专家发现,这家从事农机生产、销售、送货运输、售后服务等业务的企业集团,增值税税负明显高于机械行业平均水平。专家认为,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除产品实际增值额变动外,还有企业产业价值链设计、“营改增”试点后纳税模式变化等,如何对企业结构进行调整,以期达到集团整体税负最轻?
企业的产业价值链设计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常包括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和行政人力资源等环节。从理论上说,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环节,各环节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环节是分开的,其中某一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但对于整个集团来说,合并增值税税负并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价值链分割将导致各个部门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
(一)设立农机销售公司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机只能在批零环节免征增值税,而生产环节不能享受免税。该集团成立了专门的农机销售公司,将价值链进行分割,由农机生产厂将农机卖给农机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对外销售给农机给经销商或客户,这样从生产环节到批发环节的增值额免税,直接降低了整个集团的增值税税负。
农机生产公司与农机销售公司之间的产品定价对增值税税负有明显的影响,但并不是农机销售公司的增值额越大,企业增值税税负越低。合理定价需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能恶意转移定价,税务机关有权核定销售额,从而导致罚款,增加税收负担。二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税率为13%。也就是说,销售农机适用13%的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六条规定,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农机配件不属于农机范围,不适用13%的税率,因而农机生产企业购进农机配件的税率为17%。只有当农机产品中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的物耗率(比)≦76.47%(1×13%÷17%)时,农机生产企业才会出现应缴增值税的情形。目前来说,农机销售毛利率较低,刻意压低生产环节销售价格,极易出现增值税留抵,对企业来说,进项税现金流流出无法得到弥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调整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17%税率产品收入在全部产品收入中的比例,能有效消化农机生产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
此外,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农机化技术是一项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复杂工程技术,不仅涉及农业装备科技进步,也与生物、工程、信息、环境技术等密切相关。农机企业集团要想发展有后劲,必须有大量研发投入,农机生产公司完全可以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从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而由于农机销售公司是不可能进行生产研发的,只能按照25%的税率纳税,如果将大额利润转移到农机销售公司,虽然农机批发环节增值额免征增值税,但由于税率差,会引起企业所得税税负上升。
(二)设立物流公司
如今,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如果企业自己运输,就存在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农机集团主业是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这意味着运输劳务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运输收入缴纳的税收就从营业税的3%变为增值税的13%或17%。增值税为价外税,如果按运输成本为不含税价格定价,加上增值税的产品售价就没有竞争力,如果不调高售价,就意味着收入直接降低,进而利润降低。也可以选择由其他运输公司承运,主要有两种运输方式: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二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第一种税负情况明显优于第二种。
作为集团企业,主营农机、零部件的制造,客户遍布全国各地,运输成本是非常高的,完全依靠集团外运输公司,不能有效降低成本且无法取得定价的主动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企业可以采取设立独立的物流公司的模式。这样有利于集团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有利于合理利用物流资源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单设物流公司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也有效降低了整个集团的增值税税负。
“营改增”试点后纳税模式的变化
(一)混业经营按照不同税率纳税
混业经营,指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行为。“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包括17%、13%、11%、6%和零税率五种,征收率主要有6%、4%和3%三档。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不同征收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可以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比如,集团采购中心在销售存货过程中收取的吊装费、油品配送费,可以按照物流辅助业务,缴纳6%的增值税;物流公司对外提供一项运输服务,随之提供的装卸、配载等物流辅助服务,也可以分开核算,运输服务按照11%税率纳税,而物流辅助按照6%税率纳税。
(二)第三产业业务单独成立子公司
“营改增”试点前,集团内部存在一些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辅助单位,为避免增加流转次数,导致重复征税,均未设立专门的子公司,而是作为集团本部单位提供劳务,同时由于这部分对内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收入,故提供劳务购进材料的进项税不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不需要转出进项税,这样既规避了营业税,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使得整体税负降低。
“营改增”试点后,集团本部单位(非独立子公司)提供的一些服务转为缴纳增值税,比如计量、鉴定、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由于已经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故单设公司不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如果这些单位独立设立子公司,有助于将业务向市场化、精细化发展,从而提高辅助服务的竞争力,提高企业集团整体经济效益。
D. 如何降低增值税的税负
零售业的增值税税负一般在1%左右,你公司增值税负高达9%,有点不正常(或许是毛利润太高回,至少达到答50%),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⑴购进商品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取得;⑵电力等费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⑶运输工具及修理费、汽油等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⑷符合固定资产抵扣条件的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 如何降低税负
一、增值税:
1.纳税人的类别,指的是一那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版过计算税负平衡点,权可以合理合法的选择税负较轻的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
2.利用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比如加速折旧等。
3.利用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比如地域和企业性质。
4.利用分机机构,比如不用的注册地和经营地 。
5.利用混合销售行为。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
6.销售方式,比如是中介或者是托销等。
二、企业所得税:
缩小应税收入。
思路是及时提出不该认定为应税收入的项目或设法增加免税收入。
比如:对销货退回及折让,即使取得有关凭证,并作冲销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年度计算收入总额时,对预收货款、应付张狂等项目予以剪除。多余的周转基金,用于购买政府公债,其利息收入可免缴所得税。
膨胀成本费用。注意合法凭证的取得等,注意复发规定由限额标准的费用额度。如:利息、工资、业务招待费、捐赠。提足预提的费用准备,足额摊销费用,将盈余分配项目改为费用支出。
利用税收优惠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地区设立公司。
F. 税负率如何控制
税负率的分析和控制,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
1、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企业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如果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2、 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如果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3、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4、 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如果企业应纳税额连续三个月等于0,该企业异常。
5、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下面举个例子来详细说说如何具体操作:
公式 1.2 %=X÷Y,想控制1.2%的税负,就要交纳X元增值税,并要做Y元主营业务收入,可有两个变量怎么能控制税负呢。
还有一个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税+本期进项增值税)÷(17%-1.2 %)
我们把上述公式中的红字称为“本期可抵扣增值税”蓝字称为“预计税负”则
Y=本期可抵扣增值税÷ (17% - 预计税负)
例:上期留抵100万增值税,本期已认证进项增值税100万,想要控制在1.2 %的税负,应当做多少主营业务收入
套入公式得
Y =(1000000+1000000)÷(17%-1.2 %)
=2000000÷15.8%
=12658227.85(元)
计算应纳增值税
X =12658227.85×17%-2000000
=151898.73 (元)
税负率=151898.73÷12658227.85
=1.2 %
将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到12658227.85元就能达到1.2 %的税负了
有些会计人士在月底一衡量税负发觉高了就向下调销售收入,调过后发觉还不理想就还调,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当在月中旬结合进项发票情况合理控制制定税负,控制销售收入。
G. 如何提高增值税税负率
税负率是已纳税金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提高增值税税负率的途径也可以简单版理解:1、增加缴纳权增值税;2、减低收入(估计没几个企业愿意,排除那些为了减少收入而在取得收入时不开具发票的情况),所以提高增值税税负率的有效途径就是增加缴纳增值税,也即可以适当降低成本利润率;有些可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但只要求供应商提供普通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