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4年央行有什么利好政策房地产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
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
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
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
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
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
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
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㈡ 请问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 开发商贷款余额 房地产贷款余额 个人购房贷款余额 的数据在哪边可以找到
你问的这些都是属于商业机密的,这哪能让你查到啊,除非你是人民银行的,你具有监督的权利,要不然,你凭什么查人家对不对?
㈢ 有哪些金融机构做房子和车子的抵押贷款
如果是用房子或者用车子做抵押贷款的话,通常都是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要你用房产证或者车辆所有权证办理抵押,然后去办理商业贷款就可以了。
㈣ 银行最近都不放款,我想用房产抵押贷款,请问有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做贷款吗
如果您的贷款额度不到10w的话也无法申请房产抵押的,当然如果额度到了的确是可以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房产抵押贷款价值额度: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年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房产抵押贷款利率和优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如果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没有不良的逾期还款记录,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一般要求提供身份证、工作和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租房也可以)。具体额度根据你的月收入来计算的,一般是你月收入的4-8倍不超过10倍。利息是根据银行所制定的基准利率上浮些的。一般贷款的年限有6个月,1年、2年、3年最多不超过4年。
现在的基准利率:
期限 利率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1%
6个月-1年(含1年) 6.56%
1-3年(含3年) 6.65%
3-5年(含5年) 6.9%
5年以上 7.05%
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太一样所以我建议您最好通过专业贷款服务平台提交一个免费的资质评估申请,这样平台可以帮您评估具体可以贷款多少,怎么贷款,具体利息多少,向什么机构贷款,如果条件合适可以帮您推荐给贷款机构。
㈤ 请问西方金融机构主要有哪些
西方发达国家经过了几百年的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金融机构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善、功能齐全、内部构成复杂而又精巧的系统。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不断发展,住房严重短缺的矛盾已经克服,其注意力日益集中于住房质量和改良旧房,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地位也就发生着有利的变化。 1.美国 在美国,为了鼓励私人购建房屋,政府一般采取支持贷款机构逐年降低贷款利率和其他一些刺激方式,这种得美国的房地产融资机制不断健全及完善,从实旆情况来看,其融资方式灵活有效,购建房屋者可普遍利用较为方便和优惠的政策进行房地产融资活动。美国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主要有三类,即政策的专业信贷机构、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的储蓄信贷机构。 (1)政府专业信贷机构这是指美国政府为干预和参与房地产融资活动而设立的永久性的信贷机构,并兼有一些管理职能,主要有两大机构。 ①住宅及城市开发部。它是美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建立的一个“二级抵押机构”,以便在更大范围内为私营部门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它主要通过受该部监督的三个机构向房地产购建者提供资金。这三个机构是“联邦住宅管理署”、“联邦全国抵押协会”和“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这些机构不直接放款,而是通过双层抵押机制为住房储蓄贷款协会等机构提供和代理融资服务。当住房储蓄贷款协会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借款人抵押的住房(也称一级抵押)作担保,向二级机构申请贷款。二级机构可再用一级抵押品作担保(也称二级抵押),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这样,美国政府成功地开辟了新的住房融资渠道。双层抵押,一方面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把一部分其他形式的长期资金,如养老金、保险金等转化为住房投资基金;另一方面通过债券的自由买卖过程,把一部分居民的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资金。近年来,美国的二级抵押机构的经营规模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为住房储蓄贷款协会等房地产金融机构筹措资金50%左右,成为当今美国住房金融业主要资金供给者。 ②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它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该系统在美国12个区设立了住宅银行,成为政府干预与协调房地产业的金融系统。这些银行的活动是由总统任命的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理事会控制的。所有联邦注册及许多州注册的储蓄贷款协会都是该系统的成员。目前,约有20%的互助储蓄银行和部分人寿保险公司也加入到该系统中。 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理事会代表该系统的12家区域性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及票据筹资为所属的成员机构提供初级市场,使信用紧缩时不发生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同时,允许系统内的储蓄贷款协会向该系统贴现,当存款余额下降时,可向该系统借贷,存款余额上升时,即偿还该系统的贷款。该系统设立在12个区的住宅银行主要是吸收社会闲置资金,发放抵押贷款。贷款的形式很多,时间也长短不一,一般为30年。在贷款期间,房主把房地产抵押给银行,作为今后按合同定期还本付息的保证,如果房主因某种原因无力按时还本付息,银行可按法律取消房主对房地产抵押赎回权,房主便失去了对房地产的所有权。政府往往根据国力情况,用抬高或降低利率的措施来控制建筑业的发展,以达到对整个经济干预和调节的目的。美国政府的住宅储蓄贷款银行开展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则是美国金融市场的一项重大业务,占用资金相当于美国整个金融市场总资金的1/4。1/5,占全国房地产建筑业的4/5,从而对稳定美国的建筑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商业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原被法律禁止从事长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因为它期限较长(一般为15年至25年,最长的可达35年),流动性较差。后来人们注意到房地产抵押贷款几乎全部是按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的,它们的实际偿还期要比名义偿还期短得多,当这些住宅在转售时即可收回贷款。此外,在整个住房融资体系中存在着一个可供银行出售其住宅抵押的二级市场,使银行在需要资金时能改善资产的流动性,再加上银行存款的结构中定期存款比例逐渐增大,所以,美国的银行法对商业银行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限制逐渐放宽。为此,商业银行也就开始经营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目前,美国商业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几乎占全部金融系统银行贷款的1/3,商业银行对住宅抵押市场的进军早已使其与储蓄信贷机构的区分界限在实际中变得模糊不清了。因此,商业银行也就成为美国住房融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渠道。 (3)非商业银行的储蓄信贷机构非商业银行的储蓄信贷机构主要吸收长期性储蓄存款,其资金大部分投放在较长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上,是美国房地产融资体系的基础。由于它们的特殊地位,其放款活动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整个住宅建筑的速度。非商业银行的储蓄信贷机构有如下形式: ①储蓄贷款协会。该机构是互助合作性质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是通过开办各种高利率储蓄账户以鼓励储蓄,为住房的建设、购买和维修提供较优惠的贷款。 最早的一家储蓄贷款协会机构1831年出现在费城,以后这种机构逐渐遍布全美国,目前约有4 600多家,数量与规模均仅次于美国的商业银行。根据储蓄贷款协会的特性,可划分为互助的、股份的、参加保险的、未参加保险的以及在联邦注册的和在州政府注册的等不同类型。目前,约有2 000多家储蓄贷款协会向联邦政府注册,另外2 600家向州政府注册。为了维持流动性,储蓄贷款协会必须在联邦住房贷款区域银行存款,在联邦储备地方银行也应拥有存款。为了保障安全性,联邦注册的储蓄贷款协会必须参加联邦储备贷款保险公司的保险。在州注册的储蓄贷款协会有投保选择权,它们大部分选在联邦储备贷款保险公司投保,其余由各州经营的基金会承保。原储蓄贷款协会的放款业务绝大部分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故经营状况对抵押市场的依赖性很大,风险也很大。 自1982年以来,储蓄贷款协会已采用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将风险转给借款人,同时也开办了其他商业和消费性贷款,并注意改善资产结构。今后该协会仍将是美国房地产融资体系最主要的部分。 ⑦互助储蓄银行。它在美国房地产融资体系中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19世纪初期,互助储蓄和银行开始出现在波士顿、费城和纽约等城市,主要吸收小额储蓄和定期储蓄,其管理一直都很稳健。到了20世纪80年代,互助储蓄银行均参加了存款保险,其中70%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其余的在各州保险基金会投保。近年来,美国除了由政府负担10%。l5%低收入者的住房外,其余85%。90%的住房由许多私人发展公司建造和经营,而这些由私人经营的住宅所需的资金是通过房地产融资形式获得的。在取得资金时,需要抵押房地产,所以,目前美国已有5 500万幢住宅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储蓄机构所拥有的,其中主要是储蓄贷款协会和互助储蓄银行,这部分住宅约占美国住宅总数的2/3。 ③人寿保险公司。近些年来,美国的人寿保险公司发展很快,该公司把大量的投资集中于大型办公楼、购物中心和公寓建筑的商业抵押贷款上,而把零星的住宅抵押贷款业务转让给当地储蓄机构和银行。目前,该公司用于不动产和公司债券上的投资占公司总资产的3/4。 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出现了以下的趋势: 1.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并向综合化方向发展。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 业务上由专业化向综合化发展;同时各国对金融体制进行了改组和整编也使得金融体制中金融机构由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化。 2.跨国银行的建立使银行的发展更趋国际化。跨国银行的发展是金融机构创新的一个主要表现。这是伴随跨国公司的发展,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而出现并扩展的。 3.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重组资本结构和经营结构。大多数国家的银行业已经开始按照《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国际银行业的行为规范,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 4.兼并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的一个有效手段。为了适应激烈的竞争,实现优势互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兼并形成一股新的浪潮。 5.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正不断融合,形成更为庞大的大型复合型金融机构。
㈥ 简述房地产金融有哪些特征房地产金融机构构成体系如何
房地产金融基本特征
1、以不动产为抵押品来保证贷款的偿还
即借款人将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给贷款者,以确保履行贷款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果借款人违反了还款约定,贷款者有权没收抵押的财产并将其出售(拍卖)以弥补贷款损失。
2、“无转移抵押”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仍然是抵押品的合法拥有者,保留对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贷款人取得的是财产的平衡产权。平衡产权不赋予贷款人任何权利,如借款者违反还贷约定,贷款人将通过没收抵押品的方式来获取财产的所有权。按无转移抵押性质,贷款人仅享有抵押财产的平衡权或收押权,一旦贷款被还清,这种权利就随之消失。
“无转移抵押”性质的面较宽,如承租人可以用租赁权作为贷款抵押;贷款人可以将持有的应收抵押品、信托契约或产权契约合同作为另一笔贷款的抵押。在整个过程中,借款人始终保留着拥有、控制和使用抵押物的权利,但同时又可以利用抵押品获得抵押贷款,这也就是对商品价值的资本化运作。
3、“杠杆效应”
即以相对较少的资金来获取物品所需的大笔贷款。在房产交易中,借款人投资一小部分的资金作为首付款,然后再借人首付款与购房总价格的差额,发挥首付款的杠杆作用。利用杠杆作用来购置投资型财产普遍提高了现金回报率。
所谓房地产金融体系,指的是围绕房地产融资所建立的金融机构体系和旨在提高抵押贷款流动性的市场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一级市场体系中虽已包括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机构,但仍以商业银行为主。其他机构如专业化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尚未建立,资产评估、信用评估、法律咨询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并不充分或仅处于起步阶段,没能构成多元的支持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仍然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建立一个发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相对专业化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是因为房地产投资与消费所需的资金量巨大,远非一般融资活动可比。房地产业占用资金的期限长,特别是居民购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房地产的这些特点使得房地产金融与一般的金融活动存在重大差别,房地产金融中蕴含的金融风险也远非其他金融活动所能比。因此,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和相应的制度,使得政府能够通过它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直接的或间接的调控,防范系统性风险。
㈦ 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央行要求,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那么,笔者认为应该从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款与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两方面来说。开发贷向品牌开发商集中,加速房企之间分化
从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款的角度来说,银行对于不同企业也是有倾向性的,对于大型品牌开发商来讲,优先提供贷款额度,而对于中小开发企业,银监会早就发文针对这些企业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大型品牌开发企业由于需求额度较大,具有和银行议价的优势,有可能争取到利率较低的贷款。而对于中小开发企业来讲,由于贷款审批环节复杂,贷款成本明显高于大型品牌开发企业,导致中小开发企业生存环境步履维艰,尤其是在钱荒的市场背景下,银行对于中小房企的开发贷款的限制会更加明显。
例如去年以来,建设银行已向全国38家分行下发2012年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整的文件,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对小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时,“开发贷占对公贷款比例超过15%的一级分行、各限购地级市所在地分行,应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投放,降低集中度。”
此时,部分中小开发企业势必会借助民间资本设法过关,但这反而有可能使其负债累累,面临被洗牌的境地。
无疑,利率市朝改革,一定程度上收紧了中小房企开发贷款的融资渠道,使得中小房企在高资金杠杆下原有的滚动式开发难以为继,也对于开发商自有资本金比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自有资本金比率的提高、融资渠道的收紧,中小房企的发展环境是越来越恶化。这时中小房企借助民间资本有可能会使其更加负债累累,这有可能导致中小房企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大格局变化中的地位也将逐渐淡化,整个行业或因银行对于中小房企开发贷款的收紧而导致行业大洗牌加速。
对于资金面相对宽裕的央企地产企业、高周转企业、有境外上市融资渠道的这些大型品牌企业来讲,可能就受制于国内钱荒因素就较少,会受益于利率市朝改革给公司带来的红利,这些企业可能会面临市场发展机会,也有可能会因此加剧土地市场优势资源的集中,从而从长远角度来讲加速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与不同房企之间的分化,最终形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市场局面。
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难落地,首套房贷优惠落空
从个人按揭贷款的角度来讲,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从政策面的角度来讲,通过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仍然是调控政策唯一不变的话题,政策调整的核心仍然是保证居民家庭首套房需求,让商品住宅市池归居住属性。
但是,近日钱荒导致货币市场利率上升,对一些银行的利润会产生影响,而这些银行还对近期的贷款质量预期有所改变,在钱荒的市场背景下,收窄首套房贷优惠、上浮房贷利率、房贷审批周期拉长等已成为部分银行缓解钱荒的既定措施。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收窄首套房贷优惠、上浮房贷利率、房贷审批周期拉长似乎是与政策层面背道而驰。
㈧ 房地产中介属于金融机构吗
不属于,金融机构一般指银行,证券业。它受房地产管理法约束。
㈨ 在我国有哪些金融机构能直接投资房地产
四大银行剥离坏账成立的公司,如华融之类的。
信托投资,我知道就这么多。
㈩ 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筹资任务具体包括那些方面
4 3 2标准。四证齐全 百分之三十资金投入 二级开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