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地产品即将授权到期是什么意思
通常显示智能卡过期一般都是费用到期了,找一下家里的缴费票子看一下详细截止时间。如果没有欠费,找一下智能卡号,打当地客服,那边用系统重新激活一下卡就好了
Ⅱ 商品房土地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土地出让性质出让的意思是指土地使用权者已经向国土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版然后在买卖过户手续权中间,买方就可以省掉这个部分的钱。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
(2)地产品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2、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3、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
4、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5、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Ⅲ 求解,商品配送地“待分配”是什么意思如下图:
意思是快递已经运到了目的地城市,但是有不同的区片,还要再进一步细分,分到你们区片的快递员那里,他再去派送。一般显示待分配后两天以内就会送上门的。
吼吼,我也喜欢网购的。
Ⅳ 土地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是什么意思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开发商签合同。大家都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经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合同。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全部条款逐一解读,希望能够详细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消费起到一定的提醒和解释作用。 一、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中国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关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予以详解: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处理都有明确条款: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此外,购房者还须重视的就是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这就有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面积是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因为核对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非常困难,不良开发商就有可能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也由此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面积的平方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一条款成立的前提是符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11)、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今的很多开发商都在这方面大玩文字游戏。比如他们会填写“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看上去这句话没什么问题,但是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中的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这些条款中,需要明确注明具体的开通时间。虽然煤气的开通受入住率的限制,暖气的开通也受季节限制,但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 (12)、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到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武汉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尽量高些。 (13)、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中国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1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开发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建议在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开发商常约定1%)同时,购房者还应知道,根据武汉市房产局武房市〔2004〕7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
Ⅳ 小商品集散地是什么意思
小商品集散地的意思就是专门从事小商品批发与销售的场地。一般的义乌商贸就是从事销售与批发小商品的市场。
一般说来,小商品是指那些生产点多面广、品种花样繁多、消费变化迅速、价值相对较低的小百货、小五金、某些日常生活用品以及部分文化用品等。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小商品的品种不断增多,推陈出新的趋势十分明显。
Ⅵ 公司货是什么意思请详细地告诉我
这里只拿中国据一个例子,像现在的越南,印尼,和一些南美小国都有这些工厂的存在,就不多介绍了。 因为这些工厂生产的东西都价值不菲,厂里的工人和一些高层都会想办法将产品拿到外面来卖,给自己创造利润,刚刚开始工人都只是拿一些经过检验下来的次品拿出来销售,这些次品虽然说是没有合格,但是由于国外订单要求的很严有时仅仅是因为一个线头,一条砸线没有按照要求来制作就会全部当作次品处理,当然这其中也会有真正质量有问题的产品,但是因为工序的严格和产品材料有很高的质量这些真正有问题的产品是很少很少的,可以说是忽略不记,这样的东西拿来穿是没有问题的,而且相对低廉的价格是很有销路的,所以渐渐的工人都将这个做为自己的第一职业,因为这个利润会比他在工厂的收入高很多。但是近两年这样的产品毕竟数量有限已经慢慢达不到需求,厂里的高层也意识到这些东西能购给他们带来的利润,所以一些QC会将合格的产品打上不合格的标记,使之更为方便的带出来,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润,这便是厂货的由来。 厂货和公司货的区别,已经变的越来越小,甚至有些厂货的质量比公司货还要好,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提出质疑,请继续听我的解释。在这些被QC列为不合格次品的产品当中,不可否认其中有真正的次品质量达不到要求,但是由于我上面所说的原因,这种真正的次品已经很少很少,几乎是不存在的,而且在这些产品当中有不少是专门送到国外销售的,如果有兴拿到这种产品,它的质量是比国内专卖的商品更好的。当然的确是有一部分产品的质量不如专卖,但是由于价格的差距个人认为还是很值得的,而且厂货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公司货不能达到的,那就是厂货比公司货上的更快,经常都是厂货在上了几个月之后才会有公司货上市,而且还有许多国内不上的鞋款。
Ⅶ 地板产品中的HDF是什么意思
HDF(高密度纤维板)
是密度板的意思
Ⅷ 地理标志产品是什么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来自该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②原材料全部来自该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该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使用的特有标志。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公益行为,主要依托政府推动,登记不收取费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地域性资源公权,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5个条件:①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②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③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④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⑤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Ⅸ 商品归属地是什么意思
商品归属地应该是指该产品的生产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