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谁能告诉我房地产的定向开发和代建有什么区别
代建是指A有地,想建房,由你单位来代理,整个建设过程都由你单位负责,但钱由A出,你单内位不垫付容资金,报建等批准手续也是A的名义(当然由你代办),你单位将房建成后,建设工程发票全部交给A(当然发票名也是A),房产税费也由A交,你单位只获得A给付的代理费。简单说,就是你单位帮A 打工,负责建房,你不出钱,只收代劳费。
代建房方式国家税务局有明确规定的。
定向开发是说先有了购房人,你开发的房屋是专门卖给他们的。定向开发实际上是一种定向销售方式,其他与正常开发过程没区别的。
B. 代建的工程师与一般房地产的工程师有区别吗
设计院,到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等等。建设局,从基础岗位开始。甚至银行。
但是内基本可容以适应所有与建筑相关的职业。监理,监理员,总监。
从房地产单位,现场工程师到总经理。施工单位,刚开始工作。质监站,经理,项目经理,要积累经验
C. 房地产代建模式代建方算乙方吗代建方怎么赢利
看相对方吧,如果从代建协议来说,代建方就是乙方。代建方一般是靠收取管理费用赢利,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也有的约定一个目标利润,利润超出一定比例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利润分成。
D. 如何看待绿城的地产代建模式该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各是什么
根据绿城建设官网的业务模式介绍,绿城代建模式为三种:
1.政府代建
与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政府类投资项目对接,由绿城建设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绿城自2005年10月首次介入杭州市江干区“城中村”改造暨安置房代建项目至今,已承接保障房等政府建设类项目100多个,总建筑面积近19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房项目近90个,总建筑面积近1800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面积200多万平方米。
举个例子,绿城2013年在浙江与义乌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负责义乌旧村拆迁高层安置项目的代建,目前在义乌接了近1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近600万方。如此庞大的项目总量是普通房产开发所不能比拟的。在代建合同方面,大致按照土建成本的3/1000收取,粗算大致为90元/平方。利润较房产开发不可比拟,但是无土地投资成本,算是稳定的收入。
2.商业代建
与土地确权的房地产项目对接,由委托方提供开发用地并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开发投资,绿城根据委托方需要向项目输出品牌,并派驻专业的开发团队,承担开发任务,提升其产品的市场价值。另为符合要求的部分项目提供专业融资服务。
自2010年9月创立以来,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绿城建设的商业模式得到行业内极大认同,业务呈高速成长态势: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绿城已签约商业建设项目近80个,总占地面积约1000多万平方米。
典型案例:绿城•上海兰园、绿城•杭州翡翠湾、绿城•富阳富春玫瑰园、绿城•嘉兴悦庄
此类项目简单来说就是为规模较小的不知名房产商提供全程的房产开发管理服务,输出品牌,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此类代建模式的收费模式暂不明。
3.资本代建
与各类具备房地产投资能力的金融机构对接,绿城为其寻找房地产投资项目,并为其项目提供全过程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实现“资本+代建”双赢模式。
举个例子,最近绿城与中国平安成立了一家平台公司,正在寻找投资项目。中国平安作为一家金融机构,未曾有任何房产开发的经验,但是要想分一点房地产的大蛋糕,找绿城合作再合适不过。此类代建模式绿城一般都视实际情况有一定比例的占股,实际参与利润分成。
总结以上,绿城代建是一种以轻资产模式运营的房产模式,优势是资金投入少,风险小,劣势是此类代建项目受投资方制约较多(没钱没权利),在绿城最知名的房产品质上的追求也会受到限制。
发展前景,随着近几年房产行业的萎缩,依赖于土地增值的高利润房产开发时代即将过去,何以转型?代建模式不得不说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E. 房地产的代建和联建有什么区别
代建:是指一方出土地和资金,委托另一方对房屋开发建设的全过程(或主要过程)进行管理。出资方享有产权,管理方收取管理费。
联建:是指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或者多个拥有小块土地的业主联合出资,进行房屋开发建设,建成后房屋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F. 目前,有哪些知名的开发商在做代建
代建模式早已经突破原有政府保障房的范畴,介入到了整个房地产开发链条的诸多版环节。代建的轻资产优势和规避权调控风险的红利增长优势,使得代建成为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的新蓝海。目前进入代建行业的品牌公司很多,除了绿城管理,还有以“小股操盘”模式探索代建道路的万科,以绿色地产为代建特色的朗诗,其他还有建业、滨江集团、中航里城、绿地、当代置业、阳光城、万达、保利、金隅、昆仑、沿海、富力、招商地产、天房集团、联发、新城控股等优秀房地产代建企业。以绿城、中海、万科、朗诗、建业等房企为代表的代建业务,都在区域和全国形成了代建布局,甚至部分开发规模逐渐与开发规模相抗衡。
G.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房是指哪种合作形式最好是文字性的定义
一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和技术,以双方名义共同开发,然后按照双方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并对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使用或销售。
二是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当事人投入资金或技术,以土地使用权人的名义进行开发,待房屋建成后,依约定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转让给投资方。
三是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投入资金和技术并以其名义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完成后,开发商依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出地一方;这是一种双方合作,单方负责开发经营的合同,实质上具有名为合作开发,实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四是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资金双方共同组成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并按双方约定比例分配建成后的房屋或者将建成房屋出售后,按比例分配所得收益,这种合作开发的项目公司,类似法人型的联营体,项目公司依批准的经营范围活动并以其名义承担经营风险,完成项目公司使命后即告终止,对合作双方化解风险极为有利。
五是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以挂靠形式与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开发商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挂靠方一般为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被挂靠方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办理合作项目的立项、批地、报建、签订销售合同,办理房地产权证,同时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分取固定的利润;这种合作方式逃避了房地产开发的行政管理,降低了成本,其实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作开发为名出租房地产资质证书以获取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H. 房地产代建单位是否属于建筑施工类
房地产代建单位是属于建筑施工类。
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没有自己的建筑施工队伍,所以会外请建筑施工,这种也叫代建。
另外销售也会外请,那些销售公司叫代理销售,。
I. 房地产公司代建房需缴哪些税
房产税、来土地使用税、车源船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那是不必说,你的企业一样都少不了;房产转让要交营业税;所交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还需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有盈利,还得交企业所得税一般,根据你公司的经营特点,你在税务办登记的时候,他们会给你做好税种认定的,要交什么税都写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