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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哪些工程可以分包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2:35

⑴ 建筑工程中甲方和总包、分包的关系各是怎么样的

甲方,即建设单位,总包,及施工单位,工程的承建单位,分包是总包(甲方)把一些符合分包条件的单项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从管理层面讲:甲方管理总包,总包管理分包。

比如你自己有块地想盖房子,你找人,你想50万块钱盖房子,就找个乙方盖房子,材料工人都不管了,给乙方规定好时间、质量,谈成了就盖,乙方找了两伙人干,一伙人是钢筋工,一伙人是混凝土工(杂工)。

他们有个领头的丙方,在规定好的时间内,乙方把质量控制的很好,就得把50万给他,如果时间晚了,或某处质量没达到你的满意,你就可以从50万中扣除一些,但是乙方也可以扣钢筋工和混凝土工的钱。

所以你就是甲方,乙方就是总包,钢筋工或混凝土工是丙方,也就是分包。

(1)房地产哪些工程可以分包扩展阅读:

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

总包是亦称“主包”。由一个施工企业(或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包揽一个单位工程(或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或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当招标人就一个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时,一般只与能够总揽工程建筑安装任务的中标人签约。

签约后,由担任总包的企业分别与几个或者几十个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但总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而建设单位与分包之间不发生任何关系。总包与分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分包,无所谓总包。

所以,总分包是在现代化施工管理发展中,适应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形成并且愈益精细、完善的。

国内一般由直接担任土建施工任务的建筑工程公司担任总包,由担任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机械化施工工程的企业等担任分包,在国外,一般由技术、经济、管理力量雄厚的大型土木建筑企业担任总包,中、小企业相应担任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⑵ 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脚手架可以分包吗

非常强烈不建议!脚手架在建筑工程中属于高危分项工程。

必须说服总包施工专,总属包是脚手架的最主要使用单位,它没有任何拿得上台面的理由拒绝,且脚手架的搭设属于正常的穿插性工作,不在工序的关键线路上,根本不会影响到进度。
第一,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可无故肢解发包。
第二,如甲方发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尤其是一系列的安全风险。特别强调“一系列”明白吗?脚手架属于措施性质的分项工程,几乎现场所有的施工单位都需要用到脚手架,这种交叉使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很难找到承担责任的主体,追究下来就会扯进甲方的肢解发包责任。而且,脚手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要经常性地维护。

我想,脚手架由甲方直接发包,在建筑史上一定可以载入史册、“彪炳千秋”!这种空前绝后的愚昧之举也只有你们那关系户的总包才提得出来!

⑶ 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脚手架可以分包吗

你好!
不可以,因脚手架工程属于劳务分包,不属于专业分包,只能由总包队伍进行分包。
如有疑问,请追问。

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分包工程企业能直接付款开票吗

你说的比较笼统,不知道你所谓的分包工程是指什么?
一、开发企业通过招投回标及合同备案,将工答程建设交由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如果你所谓的分包工程企业是指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那么付款和开票均是该分包与总包之间的,但付款可以由总包出具委托付款,由开发企业支付给分包,但发票一定是分包给总包,总包开发票给开发企业。
二、在总包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时,有部分分包工程未纳入总包范围,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发包给具备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那么付款和开票均是开发企业与分包工程企业之间的。

⑸ 房地产企业可以签约分包工程合同吗

为什么不可以

⑹ 房地产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时,应当注意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是施工承包企业将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于其他回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答。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前者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后者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在专业分包时以该注意以下几点:
1、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许可;
2、分包工程属于非主体结构工程;
3、分承包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4、 专业分包合同效力涉及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当事人,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
(1)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2)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3)分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4)分承包人成为并存债务人,和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⑺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有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施工吗

房地产建设工程的发包一般有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两种方式。建筑工程的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方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商,与其进行一对一的协商谈判,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这种方式简便易行,节省发包费用,但缺乏竞争带来的优越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发包方式应当只适用于少数不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特殊建筑工程。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6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①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②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③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 房地产公司,实际工程都是分包由各施工单位进行

应付账款,或欠款

⑼ 房地产哪些分包交3%的营业税

“建筑工程总包分包”新规定:
1、旧《细则》规定:
第五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新《细则》规定:
第五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新旧对比:
(1)删除了关于“转包”业务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规定
(1)分包、非法分包、转包的概念:
①所谓分包,是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②所谓非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布施行)】,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③所谓转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布施行)】,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2)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①分包和转包的不同点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②分包与转包的共同点在于,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税收上取消“转包”规定的法律渊源
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布施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②《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施(1992)第189号)第十六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内容来自
③《建筑法》(1998年颁布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④《合同法》(1999年颁布施行)》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根据以上规定,转包是一种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取缔。因此,也不应在依法征税范围之列。

⑽ 房建工程哪些项目需要分包

1.
只有主体结构不能分包。
2.
可分包有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弱电工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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