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存货包括什么
房地产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存货包括:
1、原材料类存货
指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回等开发产品答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2、设备类存货
指企业购人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3、在产品类存货
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
4、产成品类存货
指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一、下列各项存货属于企业的存货:
1、已确认为购进但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存货。
2、已入库但未收到有关结算单据的存货。
3、已发出但所有权尚未转移的存货。
4、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代加工的存货。
二、确认存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与该存货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⑵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存货都包括那几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有以下几大类:
1.原材料类存货。
指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内物等开发产容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2.设备类存货。
指企业购人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3.在产品类存货。
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4.产成品类存货。
指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5.开发用品类存货。
指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存货主要是设备类存货和各种开发产品。
注意:临时出租房、周转房是视同存货的。
⑶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有以下几大类:
1.原材料类存货。
指用于开发土地专、房屋、建筑物等开属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2.设备类存货。
指企业购人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3.在产品类存货。
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4.产成品类存货。
指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5.开发用品类存货。
指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存货主要是设备类存货和各种开发产品。
注意:临时出租房、周转房是视同存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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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建筑行业会计科目存货包括什么
存货包括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施工成本”等科目填列。
⑸ 房地产做什么会计科目
1、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的在建地产,与一般制造业企业建设自用办公楼专性质相同,用“在建工属程”科目核算;
2、存货是“报表项目”,非会计科目。故:作为出售商品房而开发的在建地产,用“开发成本”核算。开发成本属于成本科目,在期末结转入“存货”项目,资产负债表中不直接反映成本费用类科目。开发成本一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似一般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账户结构相似。
为明确会计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理解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作用,进而更加科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必要对会计科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⑹ 存货包括什么会计科目
存货(Inventory)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销售存仓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存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总账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
(1)“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在途物资”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原材料”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8)“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9)“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⑺ 房地产企业存货作为投资,对应科目做什么
房地产企业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
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或个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⑻ 房地产企业 存货 包括哪些科目
存货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销售存仓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