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B. 房地产前期需要进行的工作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 1 立项批复 (发改委) 2 选址意见书 (管委会) 3 土地证 (国土局) 4 地名申报 (民政局)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6 环评报告 (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 7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 (税务局)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9 消防审核申报表 (消防支队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人防办公室) 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 (城乡规划委员会 ) 12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3 施工图审查要件 (审图机构) 14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5 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6 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7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 (建设局) 19 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 21 施工用水申请 (自来水公司) 22 施工用电申请 (电力公司) 23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 (城管局) 24 物价审批所需材料 (建设局) 25 物业管理备案 (建设局) 26 初始登记 (建设局) 2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局)
C. 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D.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前期工作有哪些要做
1、施工前期工作
进场之前应组织参与本工程的项目部成员及各工种的队长内进行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容会审,针对该工程的特点以及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在施工前给予充分的考虑。
在开工令下达之前就要安排部分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前期工作,要提前组织好施工人员和运输车辆,安排好材料运输线路,并协调好与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事宜,使施工工作尽快的全面开展起来。
进场后,首先安排好施工临时设施,电工组将在业主指定的分箱下安装电箱及电表,并由专人定时看管,节约用电。各个工种要求用电时由专职人员进行接插分配,每天上、下班由专职人员关电闸,做到万无一失。
具体将做好以下几点内容:
1.1成立组织机构,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
1.2建立工程施工管理网络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1.4编制好施工材料综合计划
1.5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6搞好施工现场的布置,做好设备进场计划
1.7编制好施工进度计划
1.8确定施工程序、主要分项工程及工艺流程
1.9做好劳动定额用工,工程汇总
1.10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E. 关于房地产开发中进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施工前期抄工作
进场之前应组织袭参与本工程的项目部成员及各工种的队长进行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会审,针对该工程的特点以及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在施工前给予充分的考虑。
在开工令下达之前就要安排部分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前期工作,要提前组织好施工人员和运输车辆,安排好材料运输线路,并协调好与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事宜,使施工工作尽快的全面开展起来。
进场后,首先安排好施工临时设施,电工组将在业主指定的分箱下安装电箱及电表,并由专人定时看管,节约用电。各个工种要求用电时由专职人员进行接插分配,每天上、下班由专职人员关电闸,做到万无一失。
具体将做好以下几点内容:
1.1成立组织机构,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
1.2建立工程施工管理网络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1.4编制好施工材料综合计划
1.5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6搞好施工现场的布置,做好设备进场计划
1.7编制好施工进度计划
1.8确定施工程序、主要分项工程及工艺流程
1.9做好劳动定额用工,工程汇总
1.10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F. 房地产开发前期具体工作有哪些
房地产前期具体工作分为:前期策划、前期营销。 一、前期策划: 房地产前期策划归属咨询行业,被开发商重视;房地产前期策划这个叫法虽然存在,但业界并无明确的概念解释,由于各家企业认识不同,内容界定也不同。业内人士更多把它理解为房地产全程营销策划。 所谓房地产全程营销,是以市场营销为基础,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以超越竞争对手,获取、保持竞争优势为目标,将营销理念贯穿于房地产开发全程的一种企业战略。 房地产全程营销策划,一般就是指咨询顾问公司在楼盘销售之前进行的营销咨询工作。 策划内容包括:房地产市场调查策划;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操作方案;房地产价格策划与制定;房地产营销渠道策划与管理;房地产销售策划;房地产形象策划与包装推广;房地产广告策划与开发设计;销售策略与销售控制;房地产项目开盘销售策略;房地产项目二次启动销售策略;房地产尾盘销售策略;房地产销售培训与指导;售楼人员职责;销售行为规范;营销队伍团队精神; 主要都是些针对房地产市场,竞争对手,品牌,价格,运作管理的销售方案; 二、前期营销: 前期营销工作计划 项目建筑方案已基本确定,目前正在进入项目各项报建和工程动工的筹备中,虽然项目未进入实质营销工作,但为了项目今后的营销能有计划的运行,营销工作应本着“运筹帷幄,全程把控”的运作理念,积极作好前期各项营销准备工作,以备项目营销的各环节是能有计划的运行。 房地产全程营销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环节多且变化素很大的工作,若前期没有一个完整的全盘计划,在面对变化情况时,往往没有方向或出现临时应急措施,而给将来留下后遗症。因此,在目前情况下,营销工作应该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在营销的前期准备中分为四个阶段: 1、项目价格体系研究、论证和制定阶段。 项目的产品确定后,价格的制定是成为营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该阶段通过公司现有资源,对项目周边市场的价格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的特殊成本情况及部分定向销售价格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出项目的销售均价,最高均价和最低均价;再根据项目的楼层、朝向、户型、景观、私密性等因素制定出项目平面价格差距,最后完成项目各套房间初步的价格表以及、优惠策略、提价策略与节奏,升值营造策略等,为项目的未来销售作好价格的基础准备。 2、项目营销代理公司的选定阶段 营销代理公司的选定,很大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最后营销的成败,因此选择代理公司不能从单一方面进行考察和评定,任何代理公司都有其实力和专业能力的长短处,因此在考察过程中除了公司的实力和专业能力之外,还需考察该公司对我项目的提出的针对性措施。 我公司在选择代理公司时,应通过以下四个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定: 2-1、对代理公司的历史业绩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其代理过项目的业绩情况和开发企业的评价; 2-2、对代理公司关于我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执行方面的策略考察,从中了解代理公司对项目运作的方向是否有创新、是否结合我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否可行性、是否与我们的方向一致等。以此考察代理公司的实际执行能力。 3-3、考察代理公司的对项目的态度,通过考察代理公司对接模式和委派负责我项目的专案人员的资力、专业能力、抄盘经验、沟通能力等,以评定代理公司对项目的认真度和专业度。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考察进行综合评分来确定项目最后的代理公司。 3、项目广告公司的选定阶段 在代理公司选定之后,为项目选择好的广告公司是非常必要的,在项目进入预热期前的项目形象工作必须通过广告公司进行表现。在考察广告公司过程中,除了考察其设计能力和服务费用方面,还应重点考查广告公司对项目营销方向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理解越透,其表现的东西才越能抓住项目的灵魂,也越能打动目标群。 因此,广告公司的选择也应遵行四个方面的原则。 3-1、考查公司的历史业绩及综合创意能力; 3-2、考察对我项目提出的初步整合推广策略、广告理念及设计作品。 3-3、考察委派负责我项目专案人员的资历、专业设计能力,文案撰稿能力以及与开发公司,代理公司对接的模式和团体沟通能力。 3-4、考察广告公司服务报价,广告发布报价、物料制作报价等情况。 4、项目预热期执行阶段 在确定代理公司、广告公司后,项目要进入前期的市场形象预热阶段,以代理公司和广告公司制定的《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大纲》和《整合推广策划大纲》为总的指导方向,开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有计划的实施项目的市场预热,逐步积累客户,并根据市场的初步反映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广告策略以及执行手段。
G.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发改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
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1、政府部门的项目计划批复。
2、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持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办土地使用证(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挂牌、拍卖)。
4、持以上所有证件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项目开工许可证(办开工许可证前要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开发企业开发资质)。
5、再持以上办理好的证件到规划部门办理施工放线手续。
6、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开工。
(7)房地产程序前期工作有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H. 房地产项目中前期工作的流程是什么包括哪儿些内容
1.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项目的前期调研程序,就是通过开发商对拟投资地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搜集大量市场信息,来探询投资的可能性,寻找投资机会的过程。
2.项目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程序,就是上报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取得政府批复(项目立项),使项目取得合法的开发建设资格。
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就是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取得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程序。
4.项目规划程序
项目规划程序,就是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途径。
根据国家和济南市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在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必须向市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的申报手续,在取得“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程序如下:
(1)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批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局对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提出初步意见,形成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作为计划部门进行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发商可向规划局申报项目定点规划局向申请单位下发规划定点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
(3)根据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取得四图一书(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应向规划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经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文件。
(5)开发商依据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即可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要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济南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计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计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
I.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有哪些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二)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① 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② 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③ 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④ 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
⑤ 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⑥ 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总图审查及制定规划设计条件
① 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②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③ 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④ 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⑤ 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① 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② 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③ 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④ 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条件进行审查。
⑤ 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⑥ 市政部门、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⑦ 建委下发初步设计审批,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⑧ 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⑨ 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书》。
(4)规划报建图审查
① 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② 人防办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③ 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④ 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施工报建阶段
①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② 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规定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并取得中标通知书。
③ 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备案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