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产开发必须经过什么审批,有哪些要求
房地产开发审批的主要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 房地产开发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1.政府部门的项目计划批复 2.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持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办土地使用证(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挂牌、拍卖) 4.持以上所有证件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项目开工许可证(办开工许可证前要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开发企业开发资质) 5.再持以上办理好的证件到规划部门办理施工放线手续 6.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开工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
❷ 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楼盘,需要哪些程序,需要哪些部分的审批
房地产开发
五证的取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一)、立项批准。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一般情况这些申请大部分都可获得批准。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得到了地,然后就要进行住宅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规划局经过审核,认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此证与上面所讲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一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此宗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商拿着上述几个证件以及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证的复印件只能作为一种参考。由于商品房预售五证问题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特别是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为重要。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直接影响到购房者将来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而《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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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usaintfinance/article/b0-i3549155.html
❸ 房地产公司开发报建需要去哪些部门
帮你从网上找了下,整理完给你看下,希望有些帮助:
房地产公司运作、开发报建流程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新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这四项几乎是每一个项目要开始的时候必须要搞的东西。
立项主要考察的是项目的投资额及可行性。操办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直接去这些部门,譬如去计划部门,就让他们给我推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公司,去环保局,就让他们给我推荐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公司,然后让这些公司负责把这些手续办出来。编制费用稍微给多点都没关系。
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比较有技术含量一点,关键是专业技术人员难找。
3、总平面审查阶段
这个阶段各地的叫法不一样,我听得比较多的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这个阶段就是审查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图纸。
审总平面是整个开发报建过程中最有技术含量的活,这个过程一般都要2到3个月,往往都要和规划部门反复修改扯皮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管线综合审查是规划部门的专业审查内容之一,
排水许可证是市政部门发的,专门针对小区的排水。现在都是要求雨污分流了。就是雨水和生活污水要分两条管排。这个东西管的是管径和流量,以及连接市政管线的位置。然后这个东西反过来又影响管线综合设计,事实上是一回事。我就不多说了。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对单体设计的审查那也是非常严格的,但是总体来说,相对于总平面规划,就比较容易通过一点。
审完单体设计,设计公司再细化一下出建筑施工图,就可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个过程比较没什么技术含量。不值得多说。我就一笔带过了。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先从消防说起。消防部门是武警官兵,不是政府机构,这个大家心里要有数。
人防部门属于政府部门,不是军队编制。用于人防用途的那部分地下室也可以搞停车位,但是这部分要被划出来,不能发产权证。
因为人防用途部分的车位只不过是一种暂用的性质,不能卖,所以开发商绝对会想办法减少人防面积。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设计公司在建筑施工图的基础上再次细化,完成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等等全部施工图及结构计算书等,完成节能设计,做一个节能计算书,就可以开始这两项审查了。
8、余泥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噪音排放许可,是指只能在规定时间,用规范的,噪音较轻的方式施工。这个是环境保护部门管着的。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都是建设部门下属机构。拿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得去两个站办审批手续。
在现实的操作中,但凡涉及到检测的,就由质监办;不需要检测,一般用肉眼就能发现毛病的,就属于安监的职责。
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首先,我必须说明,按照我国现行招投标法,私营房地产公司(无国有经济成分),其房地产项目不需要做建筑施工招投标,他们可以直接发包。但在某些大城市,譬如广州,无论什么企业施工,都必须做招投标。
到建设局备案新增人员资料。监理报建是完成这个监理免招标或招标手续之后的事情,做一个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交建设部门审核一番,认为OK了,发一个监理审查意见。通过了就是
下一步,施工许可证。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老实讲,在我个人的经验里面,我从来没看到建设部门真的做过审核。
11、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所须材料基本上是上面全部手续一个汇总。
12、放线、验线
这个就简单的说一说吧。图纸画出来之后,要把图纸上的建筑物在实地上落实一个具体的位置,这是个技术活,要测量,定坐标。这个活就叫放线。正式放线的前提是领取了施工许可证。放线后,测绘院会发出一份放线册。
在工程提前施工,违章施工的场合,都需要做通这个测绘院的工作。让他们提前来做放线。
这个验线工作跟日后的验收有莫大的关系。所以测绘院也得要像皇帝老子一样供着,尤其是在提前放线的场合。
13、预售许可证
在房地产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的城市,预售许可都要求在网上办理,全程公示。预售许可最重要的条件是:高层建筑结构完成3分之2,低层建筑结构封顶。这个条件跟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条件又不一样:无论层数高低,全部封顶才能放贷。因此现在高层建筑往往在完成3分之2的结构,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在推盘时都不积极。
在预售许可方面还有个值得一说的地方就是预测绘。房管部门下属的房屋测量部门,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事先算一个面积。这个叫预测绘。在竣工之后,到实地测量,就是实测了。
14、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先从土地抵押说起。现在关于土地抵押的规则越来越严格了。土地必须在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之后才能抵押贷款。贷款额现在基本上都是根据施工许可证载建筑规模来确定和发放的。
根据现在越来越严厉的销售管理规则,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该地块不能有任何抵押。但是,我们都知道一个事实就是:任何开发商都必然会选择将土地抵押贷款。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面临着很严重的资金压力:要么还贷,要么更换抵押物,不然这个预售许可证就出不来了。
还贷是几乎不用考虑的事情,更换抵押物?更加不可能。哪有那么多实物可以拿去抵押啊。就算有的,也早就已经拿去抵押融资了,还等到现在啊。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人类的智慧的时候了。现在的任务是:即不还贷,又不更换抵押物,又能解押,还要能办出预售许可证。
此外,在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城市(这里说明一下,在建工程抵押不是每个城市都办得了。很多城市的房管部门不受理这种抵押登记手续),也可以试试,土地解押,换成地面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同样是利用悬空期来做事。这种方法在国土与房管合并的地方也能用。
15、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规划验收主要是验收各项规划指标是否超标。在封顶之后,竣工之前,就可以做这项验收了。这项验收的前提是做验线,基本上验线可以通过,规划验收的时候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质量验收现在非常简单了。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开发商、监理单位,合在一起整个验收报告出来就行了,然后交给质监站备案。这就完成了。
质量验收和各专业验收都完成了,规划验收也搞完了,就是最终的到建设局去搞竣工验收备案。这个备案就没什么好多说了。
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是法定的正式交楼条件。没有这个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
❹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办理手续都有哪些都去那部门办理
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无权委托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这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❺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开发合同。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
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
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
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
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
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
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
8.测绘发票,
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
发放:房屋产权证。
❻ 房产项目前期报建有哪些部门要跑,具体哪些手续和步骤,越详细越好,谢谢!
土地局办土地证
规划局办规划证
建委办施工证
房管局办预售证
❼ 房地产审批手续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流程是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单体工程审查;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转移登记。
一、开发合同。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
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
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
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
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
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
8.测绘发票,
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
发放:房屋产权证。
(7)房地产项目需要哪些部门审批扩展阅读:
立项审批是政府有关部门对需要管理监督的项目进行审批的制度,也是一种程序。
基本内容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步骤: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❽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哪个部门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❾ 请问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由什么单位负责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❿ 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程序有哪些
房地产行业前期流程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五、办理预售许可证
l、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证。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投资许可证》。
5、如向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
6、已签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8、建设银行审核开发建设资金要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资金的验资证明。
9、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具有预售说明书(内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公共建筑的分摊、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12、项目规划平面图(由核发预售许可证部门在平面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和楼号)。
13、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