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商是干什么的
这题目有点怪。等你看完之后再得出自己的结论。
下面的内容都是根据国家现行最新政策并以依法操作作为前提和依据的:
开发商通过招牌挂拿开发用地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般这个数额在总地价的10%--30%
,竞标成功后,两个月内交齐余款。
竞标成功的同时签订土地竞标确认书,土地竞标表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后,立即可以到银行开始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手续,并可以在最迟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开发商拿到地之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策划、宣传、广告、建筑工程招标、并开始向客户收取“诚意金”、“购房保证金”、“定金”、发放“VAP卡”等。
项目规划方案是请规划方面的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是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宣传策划方案是请宣传策划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产品(商品房)的销售是由销售代理公司代理销售的,代理费用是按照实际销售回款额和一定比例提成。而且销售的时间要求是很严格的,一般在正式销售(即拿到预售证)之前就通过以上收款方式收回了在土地竞标时缴纳的与土地保证金相当的数额;
项目工程的施工建设是由建筑工程公司做的,一般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都规定了先行垫资的比例,最少也要垫资到工程正负零(即建筑工程出地面)后才能够再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项目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委托工程监理公司监管的,并且最后要由工程监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开发商移交;
开发商对建筑工程验收后开始向业主(原来的客户)交房。
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完毕后,整个开发项目移交至物业公司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充其量是一个资源整合商,或者是一个项目运作商。房地产开发商的核心能力就是资源整合能力与项目运作能力。
㈡ 想做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什么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专开发企属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做什么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流程: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㈢ 房地产开发商一般要做些什么。
考察和购买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设计规划并办理土地规划建设手续;然后进行开发,办理预售手续进行预售;房地产销售和管理等 ,有时候还会涉及到物业,有很多,你想知道哪方面的
㈣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我们做什么
我不是做营销的,只是个做房地产推广2年有余的新手。所以我这里说的做什么,说的最多的是房地产推广。 本来这个文章不应该我来写,但是最近思路又特别多,所以就到处找人闲聊,写下了这篇东西。首先,我要感谢以下诸君:Y君、H君、C君、W君、P君、X君 还要道歉,因为以下文字也许有曲解或者断章取义的地方,请多包涵。如有歧义,请面授。酒、茶随挑。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我们是谁?我们是做推广的,做房地产推广的。房地产开发商要做房地产推广的人做什么?有人说这个问题很简单,房地产开发商要做房地产推广的人帮他们卖房子的。 有人说这个问题很复杂,房地产开发商要做房地产推广的人给他们的项目进行一个美誉度、忠诚度、识别度上的包装,从而让房子好卖。何为推广?网络上的解释为——做广告,把自己的产品、服务、技术、文化、事迹等等通过传统的四大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告让更多的人和组织机构等了解、接受,从而达到宣传、普及的目的。还有一种推广叫做体验式推广,因为本文研究的不是推广本身,所以暂且不说。可见推广就是向外界推销一个产品或者品牌,其目的是促进销售。 在和诸君闲聊的过程中,我们都达成一个共识——在当今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形势下,单纯地就事论事,一味地强调差异化已经无法刺激到受众越来越挑剔的眼球。我们需要做的是研究心理,因为本身推广就是心理范畴的东西。语录摘录如下:H:我认为其实广告和营销真的有区别。 营销是一个庞杂的系统的管理活动——目标设定越清晰,做的手段越多、越系统、成效越明显,例如宝洁。 而广告是营销的一部分,但是这个部分更强调的是欲望的勾起。现在产品同质化严重,广告再强调差异,没有实质价值,所以最大的效果在于触动他,撩起欲望。做不到这点的广告大都会被信息埋没。 至于开发商要怎样的提案,这个要因开发商而异了。有的开发商很成熟,有自己的战略思考。知道自己的步骤及推广公司的核心价值,那他会更看重于推广公司的创意及表达执行力。有的开发商相对起步太晚,而且还是处于发展模糊的阶段,更看重的是你怎么帮他卖掉楼,他更会看重推广和销售的结合或者说只看销售。这两种,我都碰到过不少。 Y: 甲方当然最希望的是你能解决他们实际的问题,可是不少提案连甲方遇到的问题在哪都搞不清,就乱提。 杨海华说做广告要“忘我”,要忘记个人的创作欲、个人的文艺癖,真正要沉到甲方的项目里,先做到“法我”,然后才是创作的事 。说的无非是这些 但是得经过USP的提炼 也就是“法我” 再来创作上的话方法真是千千万万 这就是“术异”从同质化里跳脱出来。“法我”是找出策略,也可以说是方向“术异”是创作方法,现在大部分广告公司都是“术同”。在这个“术异”的环节里,有揽胜的极端,也有亲爱的广告的人性。大部分广告公司有两大软肋一不懂市场、二不懂消费者,没有人性洞察,根本做不出打动人的广告来,天天只会堆砌顶级啊、领袖啊、非千万级富豪难以成席啊,就是现在某些推广代理商典型的手法。 P: 我个人认为这(开发商希望我们做的事)和甲方需求以及能力有关、与广告公司能力有关。 开发商对品牌有需求,同时对推广有需求,希望通过广告对项目品牌做个性区隔,自然就会寻求突破传统的表达方式。这种事小发展商不敢干,成熟开发商不屑干。 很多人在用营销做推广。对不起,我认为营销和推广的灵魂一致就成,在表达方式上文科做文科,理科做理科。别混咯。 我认为市场需要更加关注人性需求,互动可以亲密接触,但同时有人味的广告同样关注人心。 三个人都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从这些真知灼见中,我仿佛看到一个很新颖的观点冉冉升起——推广服务于营销,但是超脱于营销! 服务于营销好理解,但是如何超脱于营销? 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在同质化严重的产品面前,任何营销都是雷同的,不管是三明也好、通透也好、赠送面积也好,都已经失去了让受众去买单的吸引力。而真正吸引他们的反而是通过这些营销卖点而产生的心理上微妙的变化,这就是一种心理上的刺激。也就是H君说的“撩起欲望”、Y君说的“人性洞察”、P君说的“关注人性需求”。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我们(推广商)做什么?那就是——人性洞察! P君说的好,很多人用营销在做推广,自以为比营销团队更了解市场的推广人比比皆是,闭门造车的杜撰着市场调查,网上当几个市场表格,想当然地分析一下区域价值,然后——定位语、SLOGAN出来了! “三十万方XX首席大盘”、“世界级高端生活圈”、“72套珍钻级高尚景观宅邸”、“绝版CBD中央花园社区”、“知识财富精英、专属水岸名郡”,我们来做个游戏,给它们加上“一个……的……”的固定句式,于是它们变成了——一个三十万方的XX首席大盘一个世界级的高端生活圈一个72套珍钻级的高尚景观宅邸一个绝版CBD的中央花园社区一个知识财富精英专属的水岸名郡 然后在他们的前面随意杜撰一个案名——ABC公馆,于是它们又变成了——ABC公馆,一个三十万方的XX首席大盘ABC公馆,一个世界级的高端生活圈ABC公馆,一个72套珍钻级的高尚景观宅邸ABC公馆,一个绝版CBD的中央花园社区ABC公馆,一个知识财富精英专属的水岸名郡 多么好的说明文的开头!这就是推广商们目前做的最多的事情,给一个项目做本产品说明书! 推导一下:∵公理;产品同质化严重∴我的产品说明书=你的产品说明书∴无法区分究竟是谁的产品说明书∴房地产项目不需要产品说明书 房地产项目需要的是撩起受众欲望的观点!这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我们推广去真正做的工作。房子不会打动人,生活在房子里面的感受才会打动人。 人们关注房子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钱——为什么价格越低他们越开心呢?因为可以用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东西是完全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这是一种喜悦,是一种感受。 很多人会问赠送面积大不大?因为赠送面积越大,他可支配的空间就越多,生活越充满各种可能,这是一种喜悦,是一种感受。 有人说交通便利是不是感受呢?也是!因为住在一个听不到车马喧哗的社区、不用担心上下班车辆的拥堵,这是一种喜悦,是一种感受。和高素质的邻里高谈阔论,这是一种喜悦,是一种感受。 说白了,吸引人们购买一种消费品的最本质的动机只会是内心的那份喜悦,不管这个消费品的大小和保质期多少。 所以我们做推广的更应该关注的是那份人们心中的喜悦。
㈤ 房地产开发商是干什么的
这题目有点怪。等你看完之后再得出自己的结论。
下面的内容都是根据国家现行最新政策并以依法操作作为前提和依据的:
开发商通过招牌挂拿开发用地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般这个数额在总地价的10%--30%
,竞标成功后,两个月内交齐余款。
竞标成功的同时签订土地竞标确认书,土地竞标表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后,立即可以到银行开始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手续,并可以在最迟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开发商拿到地之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策划、宣传、广告、建筑工程招标、并开始向客户收取“诚意金”、“购房保证金”、“定金”、发放“VAP卡”等。
项目规划方案是请规划方面的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是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宣传策划方案是请宣传策划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产品(商品房)的销售是由销售代理公司代理销售的,代理费用是按照实际销售回款额和一定比例提成。而且销售的时间要求是很严格的,一般在正式销售(即拿到预售证)之前就通过以上收款方式收回了在土地竞标时缴纳的与土地保证金相当的数额;
项目工程的施工建设是由建筑工程公司做的,一般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都规定了先行垫资的比例,最少也要垫资到工程正负零(即建筑工程出地面)后才能够再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项目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委托工程监理公司监管的,并且最后要由工程监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开发商移交;
开发商对建筑工程验收后开始向业主(原来的客户)交房。
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完毕后,整个开发项目移交至物业公司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充其量是一个资源整合商,或者是一个项目运作商。房地产开发商的核心能力就是资源整合能力与项目运作能力。
㈥ 房地产开发商一般都做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主要的来工作就是行贿官员自、弄点贷款。这和你没关系,你不会受伤也不会收益。
做吧对你没什么坏处,谈不上什么前途,有工资拿、有饭吃就好了。
只要你能进去自然会有位子给你坐的,该从哪方面入手会有人指导你的。不用担心。
㈦ 房地产开发商具体是做什么的
http://..com/question/17313700.html
㈧ 开发商是做什么的
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
开发商这个名词屡屡撞击公众视野——因其既承载着城市建设的光环与荣耀,又备受大众对其财富价值观的质疑性解读。而一个有责任、有诚信、有思想的开发商必须面对时代、面对社会、面对公众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回应。
现在针对楼盘涉及到的开发商的比较多。我们也常写成kfs.
就房地产开发商来说:
房地产开发一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开发商),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住宅、别墅、商铺、写字楼等等、现市场上提到的所谓商住两用的物业其实是指开发商以住宅为目的进行立项,但在设计以及建设阶段将其建设成为可作为写字楼出售的一种类型的物业。房地产开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 前期的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所说的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作开发利用。一般都是划拨给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出让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
2、 建筑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预售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
3、 销售阶段
销售阶段是开发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资金实现赢利的阶段。一个项目销售的成败决定着开发商的根本利益。销售分为预售和现房销售两个阶段,预售即通常所说的期房销售,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销售,现房销售即开发商在取得《竣工证》或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后进行销售。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种销售方式。
预售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