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企业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房子没完工内可以确认收入容,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
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时间差异。
一般来说交付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住房交付,但是销售的时候是一套一套销售的。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一有收入就是大额的利润。
从收入确认的大环境———整个会计准则乃至会计标准体系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有些是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有些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文化法律传统所决定的。
也有些是由于各国或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缺陷所造成。而随着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必然也会面临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
2. 看房地产上市公司收入是如何确认的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定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金额20%或以上之定金或/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2、滨江集团:房地产销售收入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3、金地集团:对于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在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国土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产品已建造完工并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办妥备案手续;买方按销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了购房款项并取得销售合同约定的入伙资格,即:卖方收到全部购房款或取得收取全部购房款权利,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全部流入公司时,确认销售收入。4、招商地产:当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系在商品房竣工并验收合格,并办理了移交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5、泛海建设: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在房产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收取首期款项并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分期收取的款项超过50%以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上述代表性企业的收入确认,在时点上可归纳为两类,其中:万科、滨江集团、泛海建设为房产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招商地产为办理了移交手续,金地集团为买方取得入伙资格。
3. 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有哪些
营业收入的确认是指何时登记营业收入。一般来说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
根据上述收入确认的一般标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销售土地和商品房,应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已将发票和结算账单交给买主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的房屋和工程,应在房屋和工程竣工验收,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已将代建的房屋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的办法销售土地和商品房的,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确认为收入,但必须以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给买主作为销售实现的前提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年度的代建工程,在年末可按工程完工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和费用。
4.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如何确认收入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房地产企业会计》中讲的很明白,看看吧。
5. 房地产企业在会计上何时确认收入
1、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2、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确认相关的营业收入。
6. 房地产企业如何确定营业收入
交了订金是预收账款,不是营业收入,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了首付,申请了银行贷款,但未到账,此种类型是营业收入。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房子没完工可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
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时间差异。
一般来说交付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住房交付,但是销售的时候是一套一套销售的。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一有收入就是大额的利润。
(6)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如何确认扩展阅读: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
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7. 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开发业务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前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之后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上述三个文件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上对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收入实现确认的规定并不一致.本来在确认房地产开发产品收入界定上,理应以后面颁发的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为准,但现阶段在这项业务的处理上仍存在沿用国税发[2003]83号、国税发[2006]31号文规定操作,而有悖于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的现象.对[2009]31号文进行分析,对比前后的主要政策依据,结合有关所得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规定的不同及历史原因,
区分不同税种的不同规定和不同操作方法,在所得税计算上正确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力求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统一到新政策上来,以维护税收法规的严肃性.
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的计算方法:
先按预算的,计算一个初步的成本,算出单方成本来,然后根据面积进行计算,就算出营业成本来,所得税就出来了。
8. 房地产企业 营业收入的确认
交了订金是预收账款,不是营业收入,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了首付,申请了银行贷款,但未到账,此种类型是营业收入。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房子没完工可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
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时间差异。
一般来说交付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住房交付,但是销售的时候是一套一套销售的。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一有收入就是大额的利润。
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或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主副产品(或不同等级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所提供的不同类型服务收入也应计入营业收入。
(8)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如何确认扩展阅读:
影响因素
通常在营业收入管理中主要应考虑以下几项影响因素:价格与销售量、销售退回、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销售退回是指在产品已经销售,营业收入已经实现以后,由于购货方对收到货物的品种或质量不满意,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向企业退货,企业向购货方退回货款。销售折扣是企业根据客户的订货数量和付款时间而给予的折扣或给予客户的价格优惠。按折扣方式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是企业给予在规定的日期以前付款的客户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收回款项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商业折扣是在公布的价格之外给予客户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通常是企业出于稳定客户关系,扩大销售量的目的。
销售折让是企业向客户交付商品后,因商品的品种、规格或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经企业与客户协商,客户同意接受商品,而企业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