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教一个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贷款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可以的,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设期较强,在建设期内的贷款利息可以资本化。
土地内购置费的贷款利容息不允许资本化,因为土地购置费是个一次性就能完成的行为,没有过程。
我们国家规定资本化的首要条件是存在建设期,并且建设期较长的情况下才允许资本化的。
②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怎么解释
1.,《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版直接归属权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新准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有所扩大。不只限于固定资产,还包括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3,即: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购置、建造或者制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
③ 什么叫资本性支出房地产公司的贷款利息作为资本化支出具体怎么操作
资本性复支出是指受益制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其中有用于建筑厂房、购买机械设备、修建铁路和公路等生产性支出,也有用于建筑办公楼和购买汽车、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
贷款利息作为资本化支出
借: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④ 房地产企业资本化利息计入哪个科目
工程相关的计入在建工程。
与存货相关的(如造船厂等)计入生产成本
房地产企业的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购买固定资产的资本化利息计入固定资产
⑤ 房地产企业资本化利息计入哪个科目
工程相关的计入在建工程。
与存货相关的(如造船厂等)计入生产成本
房地产企业的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购买固定资产的资本化利息计入固定资产
⑥ 房地产中怎么才算符合资本化条件
资本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要在利润中减少。
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况差额,只有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里的资产支出只包括企业为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里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况差额等借款费用。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就是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开始。
特殊行业,房地产行业的商品房发生的借款费用一律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建造合同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产时间”应当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时间,应当是在取得开发项目开始,截止时间应当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日。在此之前和之后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房产开发建造过程中发生了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⑧ 房地产评估中什么是资本化率
资本化率是用来将房地产的纯收益资本化时采用的一种折现率。资本化率的求取是应用收益法估价的一大难点。资本化率是将房地产的净收益转换为价值的比率。购买房地产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这种投资的资本即是房地产每年产生的挣收益。因此,资本化率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收益率。
确定资本化率的基本依据由于资本化率的高低变化主要受到投资风险大小的影响,所以资本化率的确定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一般认为,资本化率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地方的一般利率、习惯利率和土地利率资本化率也称为资本化利率,原则上以估价当时地方的一般利率为确定依据。因为资本化的本质和目的是基于房地产的连续收益,根据地方情况可以参照投入的货币资本利息再考虑一定的风险性确定。这样,产生收益的房地产可以视为一种风险性投资。而且,正常的地方利率,其大小是众所周知的,因而政府、企业、个人和估价人员容易从日常交易中估算出地方的平均利率。资本化率和市场利率都应该按照地方惯例,这是因为房地产的价格毕竟是以地方特色为基础,其价格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些都可以通过地方的习惯利率来体现。所以在房地产评估时所采用的资本化率也应当依据地方的经济情况来决定。房地产评估中土地评估所采用的资本化率有其自身的特点。一般认为土地是不容易灭失的,并且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土地是不断增值的,所以投资于土地的风险要比其他投资的风险小。因此,土地的资本化,不用一般利率,而应该采用地方上通行的土地利率。
2.普通一般利率在房地产的估价中曾经使用普通一般利率作为资本化率。但对于普通一般利率的概念存在着分歧,有人认为可以以最可靠的国库券利率为标准;而反对者认为,这种随时可以资金化(兑现)的国库券投资,与难以资金化(兑现)的房地产投资之间存在着差异,其风险是不同的,因而不能采用国库券利率作为房地产资本化率。但是可以用国库券利率作为房地产资本化率调整的基础
资本化率又称还原化率、收益率、它与银行利率一样也是一种利率。后者是把货币存入银行产生利息的能力即利息率,前者则是把资本投入到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率,两者不能等同。资本化率也不同于其它行业的收益率,因为它们反映的是不同投资领域的获利能力。否则,投资不就变得太单一、太简单了吗?大家都把钱存入银行生息既省心又安全。从理论上讲,虽然市场竞争者把各行业的年平均利润率趋于一致,但实际并非这么简单,新技术的应用、不同的投资组合、不同的投资领域和投资环境都会产生新的超额利润,因此,不应把资本化率与其它利率(收益率)混同,虽然它们在量上有时可能相等或相近
⑨ 房地产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在什么文件上有
对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专一节中首次明确: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成本。” 税务规定: 在计算所得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之前发生的,如果企业计入了“开发成本”的,不需调整;如果计入“财务费用”的,则应将其剔除出来,不予税前列支。
⑩ 房地产评估中,直接资本化法的
N:租期时长
n:最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