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五证是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房地产跑五证和哪些单位联系扩展阅读: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
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
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拿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
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⑵ 房地产的5证2书分别在哪些单位办理需要社什么手续谢谢大神,在线等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回设工程规划答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⑶ 房地产销售需要的五证分别是什么部门给颁发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局。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局。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虽然只有5个证,但这之中还涉及到其他很多证,如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环评报告等等,呵呵!房地产很麻烦,这之中要盖上百个相关部门的章,还有消防、人防审查等等。唉,说来话长了,从立项开始,还涉及到放线、拆迁。
(3)房地产跑五证和哪些单位联系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⑷ 房地产行业的五证分别是哪几个分别在哪个部门办理
五证”是指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法。商“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和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开工证>>由建委核发.
⑸ 房地产五证需要去哪些相关部门办理,他们的办理步骤都是怎么样的
一、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
商品房购买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
(l)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款价;
(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买卖双方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
(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
(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二、办理产权证的步骤:
1、提交材料
买卖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内销房)或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外销房、侨汇房),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
2、 预登记(初审)
交易中心经过初审认为合格的,送房地产测绘部门配图,绘制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初审不合格的,退还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配图
房地产权证需附有地籍图和房屋平面图,这些图纸是对房屋及其相应分摊土地面积的确认和标定,必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测给部门给制并加盖公章。买房人也需在图纸上签字或盖章。
地籍图和房屋平面图一式两份,一份制作房地产权证,一份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保存。
购房者应支付图纸费和勘丈费用。
4、 缴纳税费
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购房者即可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缴纳有关税费。
——契税:契税占房屋成交价的1.5%。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个人实际缴付0.75%。契税由财政局收取。
——印花税:印花税占房屋成交价的0.05%,买卖双方都应缴付。印花税由税务部门收取,有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过户手续费:内销商品房首次交易的手续费为房屋成交价的0.08%,买、卖双方各自支付0.08%,由房地产登记部门收取。外销商品房首次交易,由买方缴付房屋成交价的0.5%。
1998年11月1日后,个人购买空置商品住宅并订出售合同或预 售合同的房屋交接书的,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即为房价款的万分之四(内销房)或万分之二十五(外销房)。
所谓空置商品住宅,包括普通内销房,高标准内销房(侨汇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投资建造的、符合出售条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已超过一年、尚未出出售或出租的新建住宅。
申请人享受减半收费时需提供该商品住宅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住宅竣工日期确认单(复印件)。
外地企业来沪购房,过户手续费减半征收。
5、 审核
购房者把房屋交易材料、身份证明、纳税证明送交房地产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审核。
6、 制证、发证
购房者需支付房地产权证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从申请登记到发证,一般需要30天左右。
⑹ 取得房地产五证顺序
办理五证先后复顺序是:
建设制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前四证齐全,工程投资达到总体投资30%以后,开发商可向住建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申办预售许可后,方可进行预售。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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