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产"庞世骗局"具体指什么
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就是用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和预售收入建房子,很少使用自己的资金。
B. 教育地产有哪些陷阱
如今,教育地产一直热点话题。有宝宝的家庭为将来孩子的读书问题提前谋划,教育地产也成为近年来房地产推销的热词。买教育地产前必做功课,谨防教育地产陷阱!
可怜天下父母心,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当然没错,很多购房者都希望达到这样一种佳的理想状态就近入读公立小学。“好教育地产要比其他住房每平米贵上好几倍,可签署定点就学合同,但究竟和谁签合同呢?如果到时上不了指定的知名学校怎么办?”
随着二胎政策出台,教育地产热点再次被推倒风口浪尖,拥有一套教育地产已成为香饽饽。那么,家长出手购买教育地产要谨记哪些呢?房天下提醒各位家长们一定要注意以下内容。
提醒1:看准学校划分
部分知名名校,并非买了教育地产就能上名校,有的学校对落户时间有要求,学校划分也可能会有变化。
提醒2:确认教育地产名额是否被占用。
原房主房屋出租,名额被租房人子女占用(可去居委会查询是否有备案);原房主自己孩子或挂靠户口的孩子占用(可去辖区派出所,找户籍警察查询名额)
提醒3:划片并非一成不变的
受生源人数影响,各省市教育部门会对每所学校招生区域的名额做出不定期调整。(购房者可向本市教育局反应,了解清楚在购买。)
提醒4:注意学校落户时间要求
有的学校在招生时,有落户年限要求,购房者可以到学校了解,签合同时好能书面约定户口迁移时间及违约责任。
提醒5:房屋条件全面了解
购房者要理性购房,不能忽视房价、品牌、配套、口碑等,购房者买房前应充分考虑综合因素,选购教育地产,做到花少的钱,上好的学校。
C. 买新房有哪些常见的骗局
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的条款中约定好相关内容,以避免夸大的广告宣传等购房陷阱。
买新房会遇到开发商的夸大的广告宣传、赠送面积不写入房本、内部限购陷阱、虚假销构图等。
一、买新房有哪些常见的陷阱?
1.夸大的广告宣传
广告单页是楼盘给人的第一印象,购房者首先了解楼盘都是要看广告单页的。虽然广告单页上详细介绍了项目的特色、位置、价格等具体信息,但是广告仅仅是作为一个参考,宣传广告都会存在一些夸大的部分。例如:一些楼盘为了吸引购房者们的关注,广告单页上打着某某学校的教育地产,但实际只有拥有几个该学校的入学名额而已。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购房者若不仔细考察就会掉进陷阱里。
2.诱导赠送面积
只要是写入房本的面积,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过的,在住房系统中备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相关情况,就无法证明这些面积的产权人是你。若开发商或物业私自占用和使用你的赠送面积,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很难。
3.内部认购陷阱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一般情况下,内部认购的商品房较普通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但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却没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将无法受到法律保障,给购房者买房带来很大的风险。
4.虚假销构图
许多楼盘售楼处都设立了销构图,名义上是让买房者能了解楼盘的销售情况,其实也是一种促销手段。但是很多销构图上的信息有水份,目的是给卖房者营造楼盘很热销的假象,从而促使买房者加速或者提价购买。
二、常见陷阱的规避方法是什么?
1.为了避免夸大的广告宣传,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的条款中约定好这些内容,那么即使是对方反悔,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2.买新房时,可以主动向开发商提出“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的请求,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这一条款写进补充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将开发商承诺给你的具体面积额写清楚,以免后期产生纠纷。如果向上述案例中,在合同中已经写明赠送面积的情况,开发商不履行承诺,可将其起诉至法庭。
3.购房者如果想要内部认购房产,可以选择一些实力强、口碑好的品牌楼盘。这样的风险相对就会小一些,品牌楼盘也会有保障。
4.如果想买某套房子,被告知已经卖掉,应该查看购房合同和发票,或者到房管局查房源销售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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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产中介有哪些骗钱的伎俩必须要注意
房产中介能够玩儿的骗钱伎俩有好多,其中我认为最需要注意的三点分别是,移花接木、非暴力不合作、欲盖弥彰。也许你听起来有点儿糊涂,所以我在讲那三点前交代一下租房背景,比如你近期需要组一个房子,然后又不想满大街的被中介服务人员骚扰,那么你就会选择下一个中介的APP,然后通过APP搜索你想要范围的闲置房子,打电话联系负责这个房子的业务员,而后就是约业务员去看房子。
由此可见,房产中介的伎俩之多之复杂,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但是终归有一点就可以避免大多数的坑,那就是租房一定要找正规的渠道房,还有租房过程当中留好证据,以防出现问题的时候吃哑巴亏。
E. 揭秘,房产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在中介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中,往往会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约期限,如果买卖双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签约,那么就必须承担违约金”,但是在格式合同中相应的条款中又故意规避了中介公司自己应尽的义务,比如对房屋是否已有产权证、是否还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条件、所在小区中必须告知的与居住相关的情况的告知义务等等。在此情况下,买卖方往往因发生诸多分歧而不能按期签约,此时中介公司就会索取违约金,要求买方承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令买方叫苦不迭。
律师提醒:居间合同设立的是中介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因此设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期限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居间合同中加重合同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或者减轻或者免除中介公司自己的义务的格式条款同样是无效的。
陷阱之二:“意向金”
许多中介公司不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居间合同,采用《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同时要求买方单方面在协议书上签字。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中介在卖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况下,再与卖方“侃价”,收取差价。此时中介可谓旱涝保收,即使交易不成,也可以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买方的意向金。
律师提醒:中介公司不能以《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取代正式的《居间合同》,如果需要签订协议书,则必须经双方就房屋交易的基本条件如价款、权属、房屋正常居住使用条件等协商达成一致时才能签定,未经协商的协议书,诱使或者迫使买方单方签字的协议是无效的,或者是应当被解除的合同。
-置业提醒
购买二手房要多查、多看、多咨询
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购买时应该更加注意,特别是涉及到三方条款的问题时,购房者应特别注意。在这里提醒消费者,不平等条款主要出现在房地产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里,购房时需对这些补充协议加倍小心;保存好购房的各种书面材料,若是复印件则要求房地产商盖章;如果交房时房产不符合要求,应拒不接收;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多请教专业人士或法律人士。此外,对形形色色的房地产广告要有冷静思考。
二手房置业风险规避
合同签订人陷阱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规避方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流程作出明确、具体约定。
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陷阱
买房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签订买卖合同时,业主向购房人口头保证装修质量绝无问题,另外将随房屋赠送家电设备。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却发现天花板漏水、地板变形等诸多问题,而原来承诺赠送的家电更是不见踪影,或是业主要求折价卖给购房人。
规避方法:不论是室内装修情况或附属设施、设备的赠送,都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将其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同时可约定在出现实际交付状态与约定不符时,业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可通过保留5-10%的尾款在交房时支付来确保自己的权利。
非居住用房税费陷阱
购买非居住用房需交税费的种类、数额与居住用房有较大差别。实践中就曾出现由于对购买非居住用房应缴税费估算不足,而大大超出购房人的原先预算。
规避方法: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先至房屋所在区域交易中心确定非居住用房买卖应缴税费的具体种类及数额,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交易由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则买卖双方可要求中介公司列出应缴税费清单,便于日后查对。
F. 房地产骗局
收集证据,请律师起诉打官司了,走法律途径。
G. 章胜汉的地产骗局
一心想做个纯粹商人的章胜汉,却不可避免的钻进了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
2004年6月,章胜汉通过熟人,认识了曾当过慈利县纪委干部的张建英。张向章介绍,长沙“古汉城”有260亩地,愿意低价脱手。
9月,章胜汉邀请了慈利县政府办的副主任桌某,到位于长沙马王堆新桥村的“古汉城”做了实地查看。卓提出要看土地权证等相关手续。张建英说正在办理中。在章准备回慈利的路上,张说国土出让手续搞来了。张向章介绍了国家残联“民族贸易(集团)总公司”下属单位好房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俊伟。
资料显示,“古汉城”的地,是好房子公司从华城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华城公司组建于1993年,原属省地方进出口公司的直属公司。
许俊伟拿出了一份长沙市国土局向好房子公司出具的《证明》复印件给章胜汉看。许还出示一份国土局的《承诺书》,“如能将6000万元打入其指定账上,该局承诺2005年3月31日之前将古汉城01、02、03号地上市挂牌”。
2005年11月16日,章胜汉与许俊伟,签订了“古汉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此后,急性子的章胜汉从2004年12月10日至2006年4月,陆续将4460万汇入到许俊伟、张建英两人所控制的“长沙市马王堆古汉城拆迁安置办”(以下简称安置办)账号上。
汇款期间,章胜汉去“古汉城”,质疑自己付款的土地上为何有人在施工。许解释,这两宗地是好房子以第一大道公司的名义竞买的,内部没协商好,只要章继续付款,保证土地是章的。
其后,章胜汉在长沙成立“长沙胜汉公司”,和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联系,准备合作一起开发“古汉城”。深圳公司几度来长,发现手续没办,无奈返回。
直到2006年5月16日,章到第一大道公司了解情况,发现该公司从未与好房子公司商谈过土地转让之事。到国土局核实土地和资金情况,发现该局从未向许提供过任何承诺书、公函等,更不存在土地过户和转让合同之事。
章胜汉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事后,该案被长沙市公安局经侦队调查后发现,从一开始张建英的身份即为伪造。许俊伟在2004年5月,确实成立了湖南好房子公司,但公司乃通过中介以虚假验资在工商注册登记。
许俊伟与张建英相识后,预谋诈骗章胜汉,其持有的国土局文件等全部是其合伙伪造。
亿万富豪章胜汉之死真相调查:
被精心设计的圈套套牢 慈利富翁财富人生引深思
“章胜汉去三号病室倒下痰盂。”
“是!马上到。”
事隔40年,战友曾春郁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当时只有18岁的小个子农村娃,身穿大号白大褂,头戴护士帽,大步流星的穿梭在部队医院走廊。
章胜汉来自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的一个偏远小村。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新兵蛋子”若干年后成为了亿万富翁。
2010年10月28日晚,章胜汉在长沙租住的小房内,口吐鲜血,脑溢血死亡。
年仅59岁的亿万富豪章胜汉死了。章死后,坊间流传,他的死与长沙营盘东路和远大路之间,临近浏阳河畔的一宗地皮产权纠纷有关。
章胜汉从生到死,从炒股发迹到折戟商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创业者的财富人生以深思、警醒;而其中设局行骗者也印证了急速膨胀的欲望会使人肆无忌惮地走向罪恶。
“倔牛”猝死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章胜汉开始了为期4年多的“追赃”之路。
在战友曾春郁看来,章胜汉从放牛娃到军医,再到股市暴发,与社会几近隔绝的人生阅历,为后期的被骗埋下了隐患。
2008年8月1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该案的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许俊伟、张建英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继续追查许、张诈骗所得财产,返还章胜汉。
中院判决后,许、张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09年2月17日,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书生效后,二人被投进监狱。
2010年上半年,慈利县法院法官赵书军接手此案。他开始彻查4460万赃款的去向。赵书军发现,2007年,芙蓉区政府将华城公司在新桥村红线内的47.545亩地,以3200万的价格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后,慈利法院将对这47.545亩土地的使用权予以查封,欲将此地返还章胜汉。
资料显示,至2003年底,经营不善的华城公司已负债近一亿元(债权单位达6家银行和公司),其尚具有价值的资产150余亩土地已分别被省、市、区6家法院冻结。
2010年9月中旬,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口头通知:慈利县法院立即解除对那块土地的查封。10月,慈利法院决定解除对47.545亩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章妻知道,章有心脏病,血压又高,多次劝他,“算了吧,不要再追了,就当股票跌了。1997年金融风暴时,我们不是也跌得走路都走不起了?”
而妻子和亲属的规劝并没有让章胜汉回头。发现被骗到“追赃”的4年多时间,章胜汉整日茶饭不思,精神萎靡,经常“谈话不到两句就把电话挂断了。一直重复说,‘哎,烦死了’。”
章利娜回忆,近几年来,父亲经常在凌晨两三点打电话,“希望我快点回来帮忙,说他一个人很累。”电话中,章利娜感觉父亲很无助,孤独。
几年的折腾,章胜汉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2010年10月28日晚,章胜汉脑溢血去世。章的侄儿介绍,章死前口吐鲜血,已无言语。
通往章的老屋门口,有一条2公里的土路,是章胜汉修的。2010年11月10日,记者沿崎岖山路至尽头来到这个亿万富翁的出生地,见到他的老屋,水泥地、砖粉墙,无任何装修,甚至比不上周围一般农户家的房子。
生前,章胜汉曾多次对亲友说,“60岁后我要回老家写书,书名就叫‘从放牛娃到亿万富翁’。”
芙蓉区“古汉城”项目始末
南方某报发表《被“维稳”的法院裁决》一文,披露长沙市芙蓉区副区长插手巨额土地交易,引发争议,记者调查芙蓉区“仿汉城”项目始末,力求还原事件真相。
借仿古项目
“炒地皮”遭查封
文中所指华城公司组建于1993年,原属省地方进出口公司的直属公司。
1993年,华城公司征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新桥村土地576.57亩,进行“古汉城”项目开发,但在划定土地红线后的10多年间,该公司并未进行项目建设,而是“炒地皮”倒卖土地。
从征地开始至2003年的10年内,华城公司先后将红线内的293.44亩土地转让给省、市邮政局及省审计厅、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市蔬菜公司等单位。另外,华城公司还将土地抵押到银行进行贷款。
在土地融资过程中,华城公司并未将安置村民工作放在首位,而是将大部分资金逐步转移,从事其他行业投资。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亏损严重,到2003年底,仅剩土地283.13亩(包括华城公司已明确给村民的安置用地和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用地)。因此,一方面导致1700余村民的安置用地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安置资金也没着落。
知情人证实,所剩余具有价值的资产150余亩土地已分别被省、市、区6家法院冻结,未得到安置的村民纷纷上访,成为长沙市6大信访历史遗留问题之一,被省、市两级列为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
章胜汉被骗真相
章胜汉经自称当过慈利县纪委干部、后供职于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张建英介绍,结识许俊伟。而后被张、许二人精心设计的圈套一步步套牢。
事后,经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发现,从一开始张建英的身份即为伪造。省残联证明,中国残联下属单位无“民族贸易(集团)总公司”,省残联亦无名叫张建英的职工。
许俊伟在2004年5月,成立了湖南好房子公司,但公司是通过中介以虚假验资在工商注册登记。
预谋诈骗章胜汉的许俊伟与张建英,其国土局等文件全系其合伙伪造,如华城公司副总的签名,乃扫描上去的。
2004年,许俊伟找到时任华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赵某,称要从华城购买土地。赵向许介绍了华城情况:该公司在“古汉城”原有260多亩地,相继转让后,还剩150多亩。该公司因资不抵债,这些土地均被法院冻结。若华城公司可以筹到2000万支付拆迁安置和银行贷款,就可以让法院暂缓拍卖土地。
许俊伟随即和张建英商定,赶快联系买主,把华城公司的合同签下来。之后,有了上面骗章的整个过程。
2005年1月,许俊伟的好房子公司与华城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华城公司将虚拟的98亩地以62万/亩的价格转给好房子公司。但是好房子只付了100万定金,该合同实际未履行。
综观整个过程,章胜汉是被张建英和许俊伟假文件和假合同所骗。而此二人在骗得章的钱后,并没有购买到华城公司土地。许、张案发后,章胜汉起诉到慈利县法院,抓住许、张谎言中的土地不放,欲“追赃”被冻结的土地,但该土地已不属华城公司。
副区长签字履职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华城公司从2003年后没有对征地红线内项目开发和村民安置注入资金,2005年初,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拍卖华城公司剩余土地150余亩后,红线内再也没有有价值的可供开发土地。
根据长沙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精神,2007年,芙蓉区政府为最终解决资金缺口,从新桥村拿出一块47.545亩的土地,通过调整该地块上规划的古汉城中学合并到其他中学,并调整该地块其他部分的绿地规划,使该地块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且按正常程序报批后,由区政府制定招商引资办法,引进信天公司于2007年底首期一次性出资6000万元解决村民安置资金缺口,同时明确以实际资金缺口及土地评估价结算兜底。
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过程中,该地块用芙蓉区新桥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与2002年就由华城公司明确并早已由村民管理,已建了村民安置房的土地进行置换,并不涉及第三方。
而此时的彭再魁系芙蓉区政府分管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工作的副区长,同时担任融资机构芙蓉区城建投资公司董事长,在土地置换协议上签字当属其职责范围。
据了解,土地的处置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在区委、区政府安排下,由相关市直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整个招商引资和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不存在个人行为。
H. 房产中介消费都有什么陷阱
虚假宣传,吸引客户。
当房屋买卖双方处于买卖观望状态时,房产中介经纪人通常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吸引客户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虚假承诺,锁定交易。
交易初期,房产中介经纪人往往会向客户做出虚假承诺,进而锁定交易,但这些虚假承诺通常难以实现,而客户往往又因为缺乏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权。
隐瞒事实,促成交易。
在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过程中,房产中介经纪人往往会采用“背靠背”的谈判交易方式,将买卖双方隔开谈判,并由其居间传递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房产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双方交易信息,借助于这一优势地位,房产中介经纪人为了尽快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协议,赚取佣金,往往会通过隐瞒双方各需条件的重要事实恶意促成买卖。
乘人之危,强迫交易。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后,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暂扣卖方的房产证,并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如果买卖双方试图终止居间服务协议,房产中介公司则会以扣留产权证、收取定金不退还等事由强迫买卖双方继续交易。如果买卖双方坚持终止居间服务协议,房产中介公司还会以此为由强迫买卖双方签订《居间服务终止申请书》,并要求买卖双方自认违约。但买卖双方在自认违约后,中介不仅不会退还房产证和定金,反而还会以买卖双方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索要居间服务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