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税总局抄2016第18号公告:第十袭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财税〔2018〕32号: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B. 房地产企业按简易征收的老项目应交税费科目怎么设置
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下的契税: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住宅暂时免征。
2购买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新政下的营业税:营业税:普宅:五年内:全额的5.6%(5.4%)五年外:免非普宅:五年内:全额的5.5%(5.4%)五年外:差额的5.5%(5.4%)
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部分地区(如广州),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如果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照:总房价X1%征收;据实征收:如果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当初购买发票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买卖差额X20%征收。[2]
土地出让金:成本价: 城八区内:15.6元/平米城八区外:12.9元/平米。经转商:10% 按经管理 3%(按成交价)
C.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如何确认
一、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制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九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D.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如何确认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回施行”答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九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E. 房地产新老项目的界定
以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为取得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其“取得”时间如何划分没有明确,在总局明确前,暂按以下原则把握: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或抵债方式取得,以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为取得的时间。
纳税人出租或转让自建不动产,以建筑工程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对于不动产转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定不动产“取得”时间,即: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5)房地产老项目是指什么扩展阅读:
房地产新老项目的相关要求规定:
1、纳税人出租自建不动产,以建筑工程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题中企业出租该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3文件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因此房产公司的廉租房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不能免税。
3、按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5号公告)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可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属于5月1日以后发生的材料款、设计费,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F.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项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老项目,以开工、完工还是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以开工日期为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版一般纳税权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G. 房地产老项目预交增值税
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交税费 增值税
H. 房地产开发公司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是老项目可用简易计税方式,是不是继续领用普票按5%缴增值税
是的,老项目基本上就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方式缴纳税款,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按5%征收率执行。
I. 为什么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老喜欢成立个新的子公司做开发呢
1、方便以后融资,项目公司的股份融资,比较容易,而用集团的股份融资牵涉太多。
2、独版立核权算,损失和责任只限制于项目公司内,风险可控。
3、地方政府出于把税留在当地的考虑,也会要求集团成立项目公司。
这样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成立个新的子公司,不会因为一个项目有问题而影响其它项目的开发建设(比如被法院查封)。
(9)房地产老项目是指什么扩展阅读
房地产企业大部分项目在公司注册地之外,异地经营时如何选择经营主体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项目部、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常见的三种选择。
1、异地经营架构选择是多维决策,不是单维度决策,必须考虑多种影响因素,而且各种影响因素的作用可能是相互矛盾的。
2、很多时候,选择不是要寻求最优结果,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最优结果,只有有限信息下的次优决策,或者说“两害相权取其轻”。
3、犹如短板效应一样,异地经营决策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决策因素往往是决策者最担心和最不能接受的那个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