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产企业,一般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各占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各公司水平不一,通常成本占收入比为50-60%,管理、销售费用分别为收入约为3%-5%,这样房地产利润约有15%-20%
② 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移交过程中支付与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怎么核算
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移交过程中支付与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售楼处发生的物业费计入销售费用-物业管理费,其他房屋计入开发成本。
对于在建商品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属于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应记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售楼处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则属于为销售开发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经营费用,应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③ 请问房地产业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怎么区分
房地产业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区分如下:
一、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过程:
1.发生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
2.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二、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过程: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④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期间的管理费用与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区别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直接扣除,而应当计入期间费用的各种费用支出按照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如果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则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⑤ 房地产开发企业得项目管理费的增值税率应该是多少啊
问题有点外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是比较复杂的,扣除项目及其金额要区别主体(是否房地产企业)、以及标的(新、旧房产)
其中第二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及⑥开发间接费用。
开发间接费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但要注意“直接”两个字,所以工资能否扣,怎么扣要看该人是否直接从事这活动。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①销售费用、②管理费用、③财务费用。开发费用在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时,不是按实际发生额,而是按标准扣除,标准的选择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①利息支出据实扣,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其他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所以,广告费肯定是不据实扣除的。
一般房地产要做土增清算,这个一般人做不了,我们税务师事务所是专业做这个的。
⑥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在不同项目中的如何分摊
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五)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内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容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一条(五)规定: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同时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借款费用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其他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开发间接费)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⑦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费用为多少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直接扣除,而应当计入期间费用的各种费用支出按照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如果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则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⑧ 房地产企业管理费收取比例是多少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当月取得的营业收入,不论是不是房价的全款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土地增值税: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车库的面积大小(144平米为界)以1.5%和3.5%的税率进行预缴,在工程完工后汇算清缴(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印花税:1.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2.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06)162号],2006年11月27日执行);3.账簿和营业执照(一般是5元,而且电子账要打出来贴花);4.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按地段不同缴费标准不同,XX元/平方米/月,当房屋售出后按照合同签订的交房日期为界,交房日期以后不用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每月按税局核定的税率进行预缴,于项目结束后进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按当月员工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种福利,补助)的总额按照相关等级比例进行代扣代扣缴;土地交易契税:契税税率为3~5%(以各地标准定)。费用:维修基金:按房屋每平方乘以当地规定的标准(由客户负担,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天然气配套设施费:按本地标准交入户费几千元由业主负担(现有按每平方XX元进行征收,由房地产公司负担);房产证工本费:按各地标准不同交几十元(一般房地产公司负担);业主应缴纳的其它费用:房产契税:按(各地标准不同)144平方米为标准,以下万分之二,以上万分之三。
⑨ 房地产企业 各项费用占开发成本的比例 如何计算
房地产开发抄企业的总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运营成本。在直接成本项下,又包括前期工程成本、土地成本(缴纳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建安工程成本、市政工程成本、公共配套设施和不可预见费等6个子项;在运营成本项下,又包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等3个子项。
在总成本中,直接成本所占比例为83.5%,间接成本所占比例为16.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总成本主要放在了直接成本上。分城市来看,深圳开发企业的直接成本在总成本中,土地成本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了41.2%,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更是高达58.2%。从总成本构成中,开发企业的运营成本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在运营成本中销售成本所占比例最高,为40.4%,但销售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只有6.49%。
仅供参考
⑩ 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前期物业管理费如何处理
1、开发商做账,计入 管理费用——前期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启动资金)。
2、物业做账,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前期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启动资金)。
也有些开发企业把前期物业费计入 开发成本,但是根据地税部门的解释,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前期物业费不能入成本。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10)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要怎么算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