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您好!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
1、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准备的申请资料有: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
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㈡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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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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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房地产开发商如何办理销售许可证
申办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证件:
(一)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二)填写《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八)供热配套证明。
(九)燃气证明。
(十)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注:第(一)、(二)、(七)、(八)、(十二)项须提供原件,其他各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复核。
二、办事程序
(一)提交要件。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㈣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复共和国城市房地制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4)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网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㈤ 房地产开发商如何办理预售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持有: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版可证、建设工权程规划 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这四证。到当地房产住宅局领取商品房预售审批表。
备注:房产住宅局需审验有关资料:
1、开发企业发人营业执照、2、开发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4、国有地地使用使用权证书、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房屋拆迁许可证、10、房屋产权注销证明、11、项目建设投资计划、12、办理预售审批手续法人委托书、13、商品房预销售方案、14、工程建设投资占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收据
㈥ 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要交什么资料,怎么办理
一、申请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
营业执照,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施工许可证,原件;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预测绘报告;
业主临时公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二、流程:
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三、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