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款怎么入账
根据一期、二期各占的土地面积来分摊,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一期版
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权拆迁补偿费——二期
贷:银行存款-**行
如果是屯地,可以暂按无形资产入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行
2. 搞房地产开发购置的土地在账务上如何处理
借:开发成本-土地获得价款-土地出证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屯地,可以暂按无形资产入账。
3. 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记账求答案
企业购入的土地来使用权源,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按制度规定进行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
借:在建工程等贷:无形资产
4. 新公司购买土地怎么做账
新公司购买土地的会计分录: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内
贷:银行存款
(2)摊销容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4)房地产企业购入的土地如何入账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
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
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5. 房地产公司购入土地 会计科目
房地产业应记入开发成本,不提折旧的,如果是固定资产按土地证上使用权时间计提折旧
6. 公司购买房产 土地和房屋要分别入账吗
新公司购买土地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版权的会计处理
第一,企业取得权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我们不要把土地的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确实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而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7.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地皮如何入账
税务部门到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地皮是开工版建造前两年取得的权,当时将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每年进行正常摊销,直到楼宇盖成,才将土地使用权的摊余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建造商品楼用于对外出售,则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价值应在建造时一次计入房产成本,不能进行无形资产的摊销。此外,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8. 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怎么入账
1、直接入帐,将款还给股东,这样就可以转成本了。当然,购买土地的发内票要开给公司,而不容能是该股东。
2、股东将地再卖给公司,可以按买价卖,差额为0,不涉及营业税等问题。
最好还要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问问他们怎么处理。毕竟以前是带征,现在是他们改变了方法。
9. 购入土地如何入账
1、不管是契税还是什么税,都必须连同购买的价值一起计入到固定资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2、摊销: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A.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B.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C.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0.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价款如何入账
借:开发成本-土地获得价款-土地出证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屯地,可以暂按无形资产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