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立房地产经济公司方案
选好办公场地来后,先拿一本房地产经纪源人证书申请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后,再到房管部门做房产经纪备案,做备案也是需要用到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和协理证书。我17年考的协理,19年考的经纪人,都已经拿到手啦,可以帮助你哦。
❷ 万科房地产老总
现任董事会主席郁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05月,总股本1099521.02万股(2008年2季度),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现任董事会主席郁亮。
万科集团在地产中国网举办的红榜评选活动中,连续三次上榜。2016年8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86位。
2018年1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祝九胜为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2018年5月9日,“2018中国品牌价值百强榜”发布,万科位列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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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1991年成为证券交易所第二家上市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住宅开发企业,业务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以及中西部地区,共计53个大中城市。
年均住宅销售规模在6万套以上,2011年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075万平米,销售金额1215亿元,2012年销售额超过1400亿。销售规模持续居全球同行业首位。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
❸ 中海地产好不好
中海的房子贵是相当的贵,很有高端楼盘的范。
不过质量真是相当的差!就拿我现在的房子说,上次下雨据物业人说查了500户房子有300多户漏水,顶楼的漏水尤其严重。中海地产的人根本不出面,修了很多次也没修好。
更别提精装房里面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了。不过虽然说质量不好,但还是明确一点,中海是国企,很有历史底蕴。
但虽然是国企,不过比比私企还坑!主要是中海建造成本控制太严,都是低价中标,然后合同中还有很多坑
❹ 中海地产这个开发商怎么样
中海·学府公馆(品牌篇)
价值点1:最实力——背景雄厚
中海地产,中海全称是“中国海外”, 是中国内地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979年成立于香港,是国资委直属“中”字头大型央企,是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国家建工总局(国务院部委,中建集团前身)支援香港建设成立的,所以叫“中国海外”,是香港最大的承建商,在香港的地位非常高!
中海的母公司您肯定听过,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2015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37位(中冶集团世界第280名、北大方正在国内都排不上前100,泰达在国内才第429名,不是一个档次),在中国所有央企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中石化和中石油;央企意味着社会责任和承诺兑现力度,绝不会忽悠咱老百姓;
价值点2:最经验——业界宗师
成立至今,中海已经有36年开发历史,我们在包含伦敦、香港、澳门在内的全球51座主流城市开发了超过300个精品项目1000亿!中海的开发理念就是“主流城市、主流地段、主流产品”。
所以,咱现在买房银行按揭、看看样板间啊等等,这些您所知道的模式都是由中海开创的,堪称业界的一代宗师,比中国国内任何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时间都早,1988年内地第一块国际招拍挂的土地就是中海拍的,开启了中国房地产历史新纪元!
在1998年内地才放开商品房市场,而那时中海都已经有20年开发经验了!比万科都要早10年(中冶置地2007年才拿到房地产经营许可,北大资源刚成立两年,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中海地产成立以来,创造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十项第一
中国内地第一家开发房地产(1979年)
中国蓝筹地产企业榜首(2004年至今)
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第一
第一个引入“物业管理“概念”(1991年)
第一个采用产品说明书(2002年)
第一个市值超过1000亿的房企
第一个发明样板间(1990年)
第一个引入空中花园与入户花园(2001年)
第一个引入银行按揭购房模式(1990年)连续12年品牌价值第一
价值点3:最品牌——两个“第一”
刚才给您讲中海背景雄厚、历史悠久,举个例子!1992年,中国内地刚成立股票交易市场的时候,中海已经在香港上市,是第一家以香港业务上市的央企,是全国第一家市值超过1000亿的房企!二十多年来,一直保持内地房企的市值第一,而且2007年,和工商银行、中石化、中国移动同批入选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蓝筹股)。如果您炒股的话一定知道,恒指蓝筹股是什么概念!如果您有在证券、投行、地产工作的朋友,可以问一下中海在业界、资本市场的地位,绝对是有口皆碑!如今中海旗下有五家上市公司,都是在香港上市,包括中海物业,如此实力的背景,资金链不会断、产品受百姓认可,绝对是你放心置业的最强保证!
品牌意味着实力和信誉,咱买个东西,都讲究个品牌,何况是几百万的房子呢,大品牌的房子说白了就是买了放心,有口碑,有面子!中海地产2015年品牌价值高达397亿,也就是说光中海这个牌子、商标,就值400亿!品牌价值连续12年稳居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第一名,远远高于万科、恒大、融创等企业!这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联合发布的权威排名,至今发布了12年,而中海连续12年都是第一!
价值点4:最专业——工科中海
最专业的开发商:中海隶属中国建筑总公司,以建筑工程起家,是最懂建筑的开发商,“全世界6座迪士尼乐园中,就有1座是由中海在香港承建;全球十大经典建筑之一的香港国际机场,同样出自中海之手。
中海还承建了世界第八大奇迹的迪拜棕榈岛、欧洲第一高楼的俄罗斯联邦大厦、广州新白云机场等,在世界各地都有我们打造的地标建筑,建筑技术始终保持在业内领先的水平!在业绩素有“工科中海”的美誉!
同时还创造了房地产历史上的很多个第一!我们也是中国内地第一个成立物业管家公司的地产商,被誉为中国第一管家
❺ 北京黑中介名单
回龙观世纪天抄琪黑中介袭,太无良了!
刚退完房,什么地板开裂墙面开缝全得赔钱!
争吵了了好久,赔钱就赔钱吧,可最后还扣了个保洁费,我说这又是什么钱?他说擦抽油烟机的,抽油烟机,油烟机,机,机你妹!什么几把玩意儿!!!扣了500多。
高能来了!!!!!中介说我还欠5天的房租,我说我按月交的房租凭什么多给你5天的钱,他说12各月一共是360天,其实你住了一年365天,妈蛋!什么煞笔逻辑!
最后退钱的时候中介还好意思说一句:搁我以前的脾气都给你扣没了。我就纳闷了,这么不要脸这么没有职业道德的话,他们也能理直气壮的说出来,良心何在?!
天琪黑中介不解释!
❻ 21世纪房产怎么样
21世纪不动产由美国房地产的传奇人物、杰出的房地产经纪人——亚瑟 E. 巴特利特(Arthur E. Bartlett)和马歇尔 D. 费舍尔(Marshall D. Fisher)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兰治县(又译:橙县)创立,迄今已有43年的历史。他们敏锐地觉察到特许经营的巨大威力,果断准确的采用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复制成功经验,创立了金色的21世纪不动产品牌(CENTURY 21®)。由于这两位当地市场上杰出的房地产经纪人敏锐地觉察到特许经营的巨大威力,果断地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复制自己的成功经验,创立了金色的21世纪品牌(CENTURY 21®),从此创造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一个传奇。
世纪不动产2000年3月进入中国。截止2008年11月,21世纪不动产已覆盖全国33个区域, 拥有过千家门店,逾万名经纪人。2007年,21世纪不动产全国不动产交易额已达到800亿。
在21世纪不动产已经进入的、正式运营的区域市场,在企业规模和成交额方面,21世纪不动产在90%的区域处于当地市场前三名的领先地位。
21世纪不动产的区域加盟商均为当地唯一的特许授权商,一般为当地有影响力的开发商或上市公司等,具有良好的企业背景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例如济南三联集团,上海新锦江集团、广州珠江地产、山东鲁银集团、天津永泰集团等都是21世纪不动产加盟商。
21世纪中国不动产体系正在通过规范的品牌管理和运营支持、系统的培训服务和IT平台、强大的资源整合和衍生业务发展,吸收更多的加盟店,培养更多的经纪人,推动和支持加盟店业务的规范发展,实现国际化品牌落地生根。21世纪中国不动产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在全国建立60个区域分部、吸收4000家门店、培养30000名经纪人。
❼ 北京中誉信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不是骗子公司
骗子!!抄!大骗子!!!业务员素质差的不行!!!初中没毕业的都在那里当业务员!!!本来说好转租时要是租户自己找的客户不要转租费,结果真到转租时租户自己找的客户他也要转租费!!!大骗子!!!大家不要上当啊!!!
❽ 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是家什么样的企业其非法取得的威尼斯花园土地证是如何办下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08)锡民三初字第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8)锡民三初字第210号
原告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西新街18号。
法定代表人章兰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勤法,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市杨氏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同安里42号。
法定代表人杨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凌健裕,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被告金马国际联合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一座3401室。
法定代表人冯地(FENG DI),该公司东主。
委托代理人王斌兴,江苏无锡高尔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公司)与被告无锡市杨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公司)、金马国际联合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0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易道公司诉称:2008年7月7日,案外人章兰胜与杨氏公司、金马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由章兰胜借款给杨氏公司人民币2700万元,金马公司提供担保。协议签订后,章兰胜按约支付了约定的资金。借款期满后,被告没有归还借款。2008年10月15日,章兰胜与易道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在《借款协议》中所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易道公司。请求判令杨氏公司归还借款2700万元,金马公司对杨氏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易道公司、杨氏公司、金马公司确认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易道公司自愿放弃向杨氏公司、金马公司主张《借款协议》中的利息及逾期还款损失的权利;
二、易道公司、杨氏公司、金马公司同意以金马公司所有的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威尼斯花园内35497.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锡滨国用(2006)1237号]作价人民币2700万元抵偿给易道公司,冲抵杨氏公司结欠易道公司的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
三、原金马公司所有的“锡滨国用(2006)1237号”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至易道公司名下;
四、本案诉讼费176800元,减半收取88400元,由易道公司承担;
五、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