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浅析如何做好房地产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一、前言房地产行业正逐渐由“暴利时代”向着“微利时代”发生巨大的转变,利润水平慢慢朝向价值方向回归,市场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过去的高价格和高成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策略获取高额利润已经不适用了,合理的控制并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投资过程中,如何凭借合理控制成本,合理安排成本支出、逐步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进而实现房地产企业的最大利润,这已经受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极大关注和重视。二、房地产成本的管理和控制的现状1、缺少一条完整的成本管理链条。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在针对成本管理的关注项目上只是做了最简单的成本计算,并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计算。而且,绝大多数企业过于重视企业对市场的占有率和企业利润,却没有将企业的长期放展放在第一位,缺少一套合理、完整的成本管理系统,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的竞争力。2、管理意识不强。近几年,房地产开
⑵ 如何在房地产开发中节约企业纳税成本
如何规避纳税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为控制房地产地价过高,投资过热,国家陆续下发宏观调控政策,先是央行宣布加息,接着“国六条”出台,随后国六条细则、限制外资炒楼,乃至强征个税的108号文件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及配套细则的出现,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具有战略意义。本文仅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和税收筹划方式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特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税收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规避平台筹划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地税率跳跃临界点。因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是控制增长率,可以通过价格、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二)投资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开发、销售房产这一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出租、投资联营等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明显。
(三)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占用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划中的税收筹划,集中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降低税负,而发行股票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入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降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方式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临界点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经营中遇到税收临界点时,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目前利用该方法最多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中筹划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20%的增值额”就是我们常说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 20%这个临界点上,一是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销售收入下降了,而可扣除项目金额不变,增值率自然会降低。当然,这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即导致收入的减少,此举是否可取,就得比较减少的收入和控制增值率减少的税金支出的大小,权衡得失做出选择。二是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比如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等,使商品房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在增加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应注意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取得销售收入693万元。该公司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造此楼投入了3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0万元,前期工程费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4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55万元。根据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的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以外,还可以加计扣除(100+300)×20%=80万元。因此,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5%。根据税法规定应按3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693-100-300-40-80-55)×30%=35.4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693-100-300-40-80-55-35.4=82.6万元。如果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批住宅的出售价格降低为690万元,则该公司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根据税法的规定,该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税后利润为690-100-300-40-80-55=115万元。进行纳税筹划后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115-82.6=32.4万元。
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来进行纳税筹划。假如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幢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10万元。增值额为19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3.4%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90×30%=57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10-57-50-5=78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105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1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915万元,增值额为185万元,增值率为185/915=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100×5%=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5×(7%+3%)=5.5万元。同样,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100-915-55-5.5=124.5万元。该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124.5-78=46.5万元。因为,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二)利用投资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一是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两种投资方式所涉及税种及税负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菏泽市城区繁华地带有一处空闲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实际使用面积300平方米,2008年1月份准备对外投资,若采取出租方式,预计年取得租金为200万元,若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那么,我们分析一下,哪种方式对于企业更能节税,
假设房产原值为P, 房产使用面积为L平方米,如果出租则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R1,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R2,出租和联营的税负分别为T1和T2。
1、采取出租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营业税:房产租赁属于服务业,按照租金收入的5%征税,应为5%×R1;房产税:房产税应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则房产税为12%×R1;城建税:假设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依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则,城建税税负为5%×R1×7%=0.35%R1;教育费附加:3%×5%×R1=0.15%R1;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企业必须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理》第3条规定:“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印花税税负为0.1%R1;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租金收入应纳的所得税为25%×(R1-5%R1-0.35%1-0.15%R1)=23.62%R1。
总体税负T1=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5%R1+12%R1+0.35%R1+0.15%R1+0.1%R1+23.62%R1=41.22%R1,即,采取出租方式下,公司的总体税负T1=41.22%R1。
2、采取联营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税,税率为1.2%。假定减除率为30%,则房产税税负=1.2%×(1-30%)P。土地使用税(此税种从量定额征收,各地标准不一,以菏泽市为例,城区单位税额为0.68元/平方米),则土地使用税税负为0.68×L=0.68L;所得税:联营利润所得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税负=R2×25%=25%R2。
总体税负T2=房产税税负+土地使用税税负+所得税税负=1.2%×(1-30%)P+0.68L+25%R2=0.0084P+0.68L+25%R2。
寻求税负均衡点。由于租金的收入相对固定,而且在出租之前可以商定,而联营收入则因影响因素多,不可确定性更大,所以,可以用租金来预测联营收入。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
41.22%R1=0.0084P+0.68L+25%R2,则R2=(41.22R1-0.84P-68L)/25
在对房地产进行投资时可以利用以上的函数公式进行测算,基本结论如下: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联营方式税负轻于采取租赁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考虑宜采用联营方式;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租赁方式税负轻于采取联营方式。本例中,由于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而500<(41.22%×200-0.84×1000+68×300)/25=785.70,所以,租赁方式可以节税。此时的总体税负T1= 41.22%R1=41.22%×200=82.44(万元),而联营方式下的总体税负T2=0.0084P+0.68L+25%R2=0.0084×1000+0.68×300+25%×500=337.40(万元).不难看出,公司采取租赁方式比采取联营方式可以节税254.96(337.4-82.44)万元.
(三)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如何更好地筹措资金,对公司的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模式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
假设2008年1月份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一个项目,需要资金1000万元,由于公司采用的筹措资金的方式不同,对公司的税负影响也必然不同。
如果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方式,按年利率8%计算,每年需要支付利息8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额为80万元,可以为公司节税80×25%=20万元;如果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批准发行债券融资,公司债券可以对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局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发行。税法规定资本红息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如果债券年利率为10%,则通过债券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00万元,即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可以为企业节税25(100×25%)万元。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融资,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不同,但如果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发行股票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所以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利用收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后确认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谨慎原则,客观评估收入的实现,对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为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
由于房地产单位价值较高,购买方很难一次拿出大额款项购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能按售价总额确认收入,并响应地分次接转成本,起到节税的作用。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分期收款销售房产合同,合同中商品房总价款800万元,分4次付清,首期付款40%,首期付款后即把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如果此时确认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5%=40(万元)。如果按分期收款确认收入,第一次应缴纳的营业税800×40%×5%=16(万元)。以后三次分别缴纳营业税800×20%×5%=8(万元),共计16+3×8=40(万元)。虽然两种方法缴纳营业税都是40万元,但是采用分次确认收入可以延缓纳税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入在5种特殊情况下确认标准,对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照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确定: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2.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4、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⑶ 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办法
第一是现场管理,第二是现场管理,第三还是现场管理!
其他方面的管理,都不是最关键的!
⑷ 房地产企业如何降本增效
(一)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大幅提高盈利水平的工作要求。
(二)开展管理内创新、容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活动,打造凝固的建筑艺术、流动的园林艺术,努力追求“品质第一、品牌领先、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效率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使企业向成熟性发展,实现重汽地产效益最大化。
(三)继续深入开展比质比价、集中批量招标采购等工作,物资采购和资金支付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好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物资积压。
(四)按照 “谁管谁负责、谁干谁负责” 的分工管理原则,同时按责任承担奖罚。
(五)从建设项目投标拿地、规划设计、建安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按时完成综合验收全过程中把握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的新突破。
(六)加强企业节约意识文化建设,培育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树立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摒弃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风气。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防范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努力实现管控效益。
⑸ 如何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降低材料成本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是建筑物,从产品成本构成来说,材料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的比重最大,一般可达70%左右,而且有较大的节约潜力。因此,材料成本的节约,是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以下几点可供开发企业在降低材料成本方面作为参考。
1.创造规模优势。有的集团拥有多个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几个楼盘,这样就可由集团牵头实行批量采购。并且,行业内部可以实现联盟。
2.利用系统整合的思想。对于开发企业两方面可以尝试,一是确立长期合作的品牌商家;二是将部分股份投入到需求量大的供应商企业中,更深入地实现专业化。
3.正确处理材料质量与成本的关系。质量与成本之间互为因果关系,但有时高成本却是因为质量不好造成的。一是废品损失要加大成本。二是伴随质量低劣出现的维修服务费用的增加。
4.做到材料及时采购、及时使用,不压库。
5.利用互联网资源,实行网上招标采购。运用成本企划思想,实现源流管理设计方案的优化选择,是设计阶段的首要任务,对工程成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⒍采用绿色建材。
因此,成本管理要伴随项目施工的每一阶段,包括事前管理、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同时在项目的全过程中,坚持实行动态控制。成本控制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进行的管理活动,所以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动态控制就是将人工、材料、机械投入到施工过程中,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要找出具体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成本控制在目标限值以内。
⑹ 房地产企业如何管理好成本(万科_王文金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3.1 成本费用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4.3.1.1 土地获得价款
4.3.1.2 开发前期准备费
4.3.1.3 主体建筑工程费
4.3.1.4 主体安装工程费
4.3.1.5 社区管网工程费
4.3.1.6 园林环境工程费
4.3.1.7 配套设施费
4.3.1.8 开发间接费
4.3.2 各成本项目的核算内容
4.3.2.1 土地获得价款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B、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C、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D、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4.3.2.2 开发前期准备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勘察设计费
(1) 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2) 规划设计费:
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
B、报批报建增容费
(1) 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 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
C、“三通一平”费:
(1) 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
(2) 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3) 临时用水: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
(4) 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
D、临时设施费
(1) 临时围墙:包括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2) 临时办公室:租金、建造及装饰费用。
(3) 临时场地占用费:含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
(4) 临时围板:包括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4.3.2.3 主体建筑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土建预算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A、基础造价:包括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及检测费、降水。
B、结构及粗装修造价: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独立柱基和条基等浅基础)、砌体、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运输、脚手架、超高补贴、散水、沉降缝、伸缩缝、底层花园砌体(高层建筑的裙楼有架空层,原则上架空层结构列入裙楼、有转换层结构并入塔楼)。
C、门窗工程:主要包括单元门、入户门、户内门、外墙门窗、防火门的费用。
D、公共部位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大堂、电梯厅、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
E、户内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
4.3.2.4 主体安装工程费
A、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
(1) 室内给排水系统费(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
(2) 室内采暖系统费(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
(3) 室内燃气系统费;
(4) 室内电气工程费:包括楼栋及单元配电箱、电表箱、户配电箱、管线敷设、灯具、开关插座、含弱电工程管盒预埋
B、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
(1) 通风空调系统费:包括空调设备及安装费用、空调管道、通风系统费用;
(2) 电梯及其安装费;
(3) 发电机及其安装费:包括发电机供货、安装、机房降噪费;
(4) 消防系统费:包括水消防、电消防、气体灭火、防排烟工程费;
(5) 人防设备及安装费:包括密闭门、气体过滤装置等。
C、弱电系统费
(1) 居家防盗系统费用:包括阳台及室内红外探测防盗、门磁、紧急按扭等;
(2) 对讲系统费用:包括可视及非可视对讲系统费用;
(3) 三表远传系统费用:包括水、电、气远程抄表系统费用;
(4) 有线电视费用:包括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
(5) 电话系统费用: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
(6) 宽带网: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
4.3.2.5 社区管网工程费
A、室外给排水系统费
(1) 室外给水系统费:主要包括小区内给水管道、检查井、水泵房设备、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费用;
(2) 雨污水系统费用
B、室外采暖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用
C、室外燃气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调压站
D、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
(1)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包括红线到配电房的高压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箱式变压设备费用;
(2) 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室外强电总平线路部分费用;
(3) 室外弱电管道埋设:包括用于电视、电话、宽带网、智能化布线的管道预埋、检查井等费用
E、室外智能化系统费
(1) 停车管理系统费用:包括露天停车场管理系统、地下室或架空层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费用;
(2) 小区闭路监控系统费用: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及电气系统安装等费用;
(3) 周界红外防越系统费用:红外对扫等;
(4) 小区门禁系统费用;
(5) 电子巡更系统费用;
(6) 电子公告屏费用
4.3.2.6 园林环境工程费
指项目所发生的园林环境造价,主要包括:
A、绿化建设费:包括公共绿化、组团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周边绿化支出;
B、建筑小品: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
C、道路、广场建造费: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
D、围墙建造费:包括永久性围墙、围栏及大门;
E、室外照明: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
F、室外背景音乐;
G、室外零星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各种指示牌、标识牌、示意图、垃圾桶、座椅、阳伞等。
4.3.2.7 配套设施费
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包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等;
B、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C、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D、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
A、游泳池:土建、设备、设施;
B、业主会所:设计、装修费、资产购置、单体会所结构;
C、幼儿园: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
D、学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
E、球场;
F、设备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土建及装修费;
G、车站建造费:土建、设备、各项设施。
4.3.2.8 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核算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A、工程管理费
(1) 工程监理费: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2) 预结算编审费:支付给造价咨询公司的预结算的编制、审核费用;
(3) 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行政费
(4) 施工合同外奖金:赶工奖、进度奖
(5) 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质监费;
(6) 安全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费;
(7) 工程保险费。
B、营销设施建造费
(1) 广告设施及发布费:车站广告、路牌广告;
(2) 销售环境改造费:会所、推出销售楼盘(含示范单位)周围等销售区域销售期间的现场设计、工程、装饰费;临时销售通道的设计、工程、装饰等费用;
(3) 售楼处装修、装饰费:设计、工程、装饰等;
(4) 样板间:包括样板间设计、装修、家具、饰品以及保洁、保安、维修费。主体外搭设的样板间还包括建造费用;主体内样板间销售后回收的设计、装修、家具、家私等费用,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单列或单独记录,考核时从总费用中扣除;
(5) 其他。
C、资本化借款费用
包括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折价或溢价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D、物业管理完善费
包括按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以及小区入住前投入的物业管理费用。
4.3.2.9 期间费用
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三类,均不属于房地产的制造成本范畴,其科目设置、归集内容、核算程序等详见《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三类期间费用与“开发间接费”均有联系和区别,详细界定与核算办法详见《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4.4 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
4.4.1 “开发成本”科目
该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
成本管理软件运用成熟的单位,可以将明细科目仅设置到二级,即八项成本项目,三级、四级明细数据在成本管理软件中保存。成本项目数据必须定期(月、季度)与成本管理软件中的相应数据进行核对,并保持一致。
在各级明细科目下,应按各成本核算对象设立核算项目,成本核算对象可分层次设立。
为了归集暂时不能确定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以及需要先归集后分配的成本,在每个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加设一条“待分摊成本”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的具体设置参见下图:
××项目 在建一期 住宅
商铺
在建二期 写字楼
••••••• •••••••
拟开发土地
待分摊成本
项目开工前,所有成本均在成本核算对象“拟开发土地”中核算;项目开工后,将已开工部分逐期自“拟开发土地”中转入“在建×期”。具体核算要求详见《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
4.4.2 “开发间接费”科目
该科目归集和分配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这类费用先归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
4.4.3 “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成本、费用。
4.4.3.1 费用预提的时间:至少每季度末预提一次;
4.4.3.2 费用预提的范围:对完工开发产品应进行成本预提,未完工产品按实际支付金额核算成本;
4.4.3.2 费用预提的金额:以成本管理软件中的动态成本总额减帐面已列入成本总额的差额计提。
4.4.3.3 核算方法:预提时,借记“开发成本—成本预提及结转”,贷记本科目;次月月初,再将上述分录用红字冲回。
4.4.4 “待摊费用”科目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费用。
4.4.5 “完工开发产品”科目
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库存实际成本。
具体核算要求详见《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
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四级科目 核算项目 备注
开发成本 土地获得价款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
可分层次设立。
开发前期准备费 按前述明细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主体建筑工程费 按前述明细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主体安装工程费 按前述明细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社区管网工程费 按前述明细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园林环境工程费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配套设施费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间接费 按前述明细 按前述明细 各成本核算对象 自一级科目
开发间接费转入
成本预提及结转 各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间接费 项目名称 工程管理费 按前述明细 定期转入
开发成本
营销费用 按前述明细
资本化利息
物业管理完善费
其他
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具体苑或栋或期以及配套资产名称 住宅、商铺、写字楼、车库及车位、其他
4.5 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4.5.1 土地获得价款
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将土地成本计入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可先在“土地获得价款”之“待分摊成本”的核算项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也可以不进行归集而直接通过设定分摊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有关分配方法如下:
4.5.1.1 按占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的分配方法
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土地成本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土地成本,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土地成本。
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土地成本来分配。
4.5.1.2 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的分配方法: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
4.5.2 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园林环境工程费、配套设施费
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应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可通过各成本项目下的“待分摊成本”之核算项目进行归集,再按下表所示分摊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项目 分摊标准
开发前期准备费 按可售面积分摊
主体建筑工程费 (1) 扣除直接费用后,按建筑面积分摊;
(2) 根据经验系数和建筑面积,确定标准分摊;
主体安装工程费 (1) 扣除直接费用后,按建筑面积分摊;
(2) 根据造价经验系数和建筑面积相乘,确定标准分摊;
社区管网工程费 按可售面积分摊;若能区分可按占地面积分摊
园林环境工程费 公享性强,按可售面积分摊;公享性不强并可区分,按占地面积分摊
配套设施费 按可售面积分摊
4.5.3 开发间接费
4.5.3.1 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分项目归集开发间接费的实际发生数,在每月(季)末,根据其实际发生数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开发项目的各成本核算对象。具体分配及核算方法参见《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4.5.3.2 车位及车库、其他配套设施及留作自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
4.6 成本核算工具
成本管理软件是成本核算的主要工具,金蝶财务软件是成本核算的辅助工具,其数据可由成本管理软件引入。
4.6 成本报表
成本报表是成本信息管理的中心,通过成本报表可动态了解项目成本总体情况、与目标成本的偏差情况、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各公司都应完整、详细、动态的编制成本报表。
成本报表种类、编报时间及要求详见《结算报表格式》及集团成本审算中心的有关规定。
4.7 附 则
本规范未涉及或未尽的成本核算事项,按国家或集团有关成本管理的规定执行。
关联文件:
财务管理部: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VKCW03-03)
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VKCW03-04)
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VKCW03-06)
附:“开发成本”科目编号一览表
科 目 名 称 编 号
开发成本 4301
土地获得价款 4301.401
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 4301.401.01
合作款项 4301.401.02
红线外市政配套费 4301.401.03
拆迁补偿费 4301.401.04
开发前期准备费 4301.402
勘察设计费 4301.402.01
勘察丈量费 4301.402.01.01
规划设计费 4301.402.01.02
建筑研究用房 4301.402.01.03
报批报建费 4301.402.02
政府报批报建费 4301.402.02.01
增容费 4301.402.02.02
三通一平费 4301.402.03
临时道路 4301.402.03.01
临时用电 4301.402.03.02
临时用水 4301.402.03.03
场地平整费 4301.402.03.04
临时设施费 4301.402.04
临时围墙 4301.402.04.01
临时办公室 4301.402.04.02
临时场地占用费 4301.402.04.03
临时围板 4301.402.04.04
主体建筑工程费 4301.403
基础工程 4301.403.01
土方 4301.403.01.01
护壁(坡) 4301.403.01.02
桩基 4301.403.01.03
桩基检测 4301.403.01.04
降水 4301.403.01.05
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4301.403.02
混凝土框架 4301.403.02.01
砌体 4301.403.02.02
找平及抹灰 4301.403.02.03
防水 4301.403.02.04
门窗工程 4301.403.03
单元门 4301.403.03.01
入户门 4301.403.03.02
防火门 4301.403.03.03
户内门 4301.403.03.04
窗、阳台门 4301.403.03.05
公共部位精装修 4301.403.04
大堂精装修 4301.403.04.01
楼梯间精装修 4301.403.04.02
屋面精装修 4301.403.04.03
外立面精装修 4301.403.04.04
电梯厅精装修 4301.403.04.05
单元入口精装修 4301.403.04.06
外墙外保温 4301.403.04.07
栏杆 4301.403.04.08
室内装修 4301.403.05
厨房精装修 4301.403.05.01
卫生间精装修 4301.403.05.02
厅房精装修 4301.403.05.03
阳台、露台、地面精装修 4301.403.05.04
主体安装工程费 4301.404
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 4301.404.01
室内供排水系统费 4301.404.01.01
室内采暖系统费 4301.404.01.02
室内燃气系统费 4301.404.01.03
室内电气系统费 4301.404.01.04
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 4301.404.02
通风空调系统及安装费 4301.404.02.01
电梯及其安装费 4301.404.02.02
发电机及其安装费 4301.404.02.03
人防设备及其安装费 4301.404.02.04
消防系统及其安装费 4301.404.02.05
弱电系统费 4301.404.03
居家防盗系统费用 4301.404.03.01
宽带网络费用 4301.404.03.02
有线电视费用 4301.404.03.03
三表远传费用 4301.404.03.04
对讲系统费用 4301.404.03.05
电话系统费用 4301.404.03.06
社区管网工程费 4301.405
室外给排水系统费 4301.405.01
室外给水系统 4301.405.01.01
雨污水系统 4301.405.01.02
室外采暖系统费 4301.405.02
管道系统 4301.405.02.01
热交换站 4301.405.02.02
锅炉房 4301.405.02.03
室外燃气系统 4301.405.03
管道系统 4301.405.03.01
调压站 4301.405.03.02
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 4301.405.04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 4301.405.04.01
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 4301.405.04.02
室外弱电管道埋设 4301.405.04.03
室外智能化系统费 4301.405.05
停车管理系统 4301.405.05.01
小区闭路监控系统 4301.405.05.02
周界红外防越 4301.405.05.03
小区门禁系统 4301.405.05.04
电子巡更系统 4301.405.05.05
电子公告屏 4301.405.05.06
园林环境工程费 4301.406
绿化建设费 4301.406.01
建筑小品 4301.406.02
道路及广场建设费 4301.406.03
围墙建造费 4301.406.04
室外照明 4301.406.05
室外背景音乐 4301.406.06
室外零星设施 4301.406.07
配套设施费 4301.407
游泳池 4301.407.01
会所 4301.407.02
幼儿园 4301.407.03
学校 4301.407.04
球场 4301.407.05
设备用房 4301.407.06
-------- --------
开发间接费 4301.408
工程管理费 4301.408.01
工程监理费 4301.408.01.01
预结算编审费 4301.408.01.02
行政管理费 4301.408.01.03
施工合同外奖金 4301.408.01.04
工程质量监督费 4301.408.01.05
安全监督费 4301.408.01.06
工程保险费 4301.408.01.07
-------- --------
资本化借款费用 4301.408.02
营销设施建造费 4301.408.03
广告设施及发布费 4301.408.03.01
销售环境改造费 4301.408.03.02
售楼处装修装饰费 4301.408.03.03
样板间费用 4301.408.03.04
其他 4301.408.03.05
-------- --------
物业管理完善费 4301.408.04
成本预提及结转 4301.41
⑺ 房地产成本如何控制管理
成本抄采购系统可以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项目估算、项目预算、合同支付、竣工结算等进行项目成本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控,实现多角色、多场景、多维度智慧高效协同的智能信息化管理云。满惠科技成本采购云,是一个功能强大、平台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以下亮点:
1、全域成本统筹,节省成本费用
建立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到事后分析的全域费用管控,实时掌控成本运营状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内控到协同共赢。
2、智能成本核算,提高工作效率
智能记账和精准数据核算,减轻财务人员高强度的审核、记账工作,将被动工作转化为主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成本动态监管,降低运营风险
以动态成本监控为中心,实现当前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对比分析,智能化、系统化、数字化控制体系,让企业支出可算、可控、可省。
4、数据高效互联,支撑科学决策
与财务工作系统无缝集成,实现业务和财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孤岛,为财务决策提供实时、精准、有效的数据支撑。
⑻ 房地产企业如何降低财务成本
楼上回答文不对题,财务成本,不是开发成本。
本人房产公司,财务成本要看你的融资结构,其中各项占比例如何
股东成本、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另与承包商付款结算条款约定,
垫资与否、付款节点等
⑼ 地产企业人力成本高,请问该如何降低
建议企业调整下用工模式吧,毕竟据我所知现在许多地产企业人员流动性都比较大,管理运营费用也比较高,所以建议企业尝试进行社会化用工转型,让房企与劳动者建立起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关系。
⑽ 求房地产公司节约成本具体方法
能源节约--水电,包括车间用办公用
办公费节约--预算控制
采购成本节约--价格管理
损耗管理--降低损耗,修旧利废
制度建设--有了好的基础,才能分析解决
设施改造--节能设施的使用,如节能设施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