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怎么办,哪些不合理 1部分
给你解释下。
1、本合同所确定的房价款不包括所由于该房屋买卖及办理相关手续而发生的按照政府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贷款利息、印花税、律师费、担保费、保险费、委托代理费等费用)。
(这句的意思是说 买完房子后产生的费用全有买房 人就是你承担,这个没什么说的, 这个正常!!!! )
2、乙方持该房屋交付通知书办理该房屋交付手续,并交接该房屋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该房屋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由乙方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这句的意思是。 他们交房后,房子是你的了,房子贬值了,和水电费等你拿 正常~!!!!)
3、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该房屋的交付通知。但若在该日期前,乙方未能将合同约定购房价支付给甲方(包括乙方贷款未到甲方账户),甲方有权推延交付房屋而无需承担延期交房之违约责任,且此推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之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发生任何其它费用支出,则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你没把房款交齐 ,不能算 逾期,不承担违约责任。正常!!!)
4、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入住,甲方不构成违约;因监理、质检单位原因造成的延期入住,如甲方已尽力争取(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诉讼、仲裁、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等手段),甲方不构成违约。
(@@@@@ 就是说 他们的房子不合格,国家说不能住 他们不认为是违约,这个是 不正常的@@@@,他们在规定日期内没完成工程局可以说 国家有关部门在质检所以工期延后了。不赔钱。这种可能不大。你在买房子的时候先看5证,要是有的话应该没问题。没有你就小心吧~!)
5、对房屋在交付时存在的工程瑕疵,甲方应及时予以返修、维修。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办理交付手续,或因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工程瑕疵予以返修、保修或乙方未按规定的要求交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与乙方全部完成交接手续的,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义务的完成,亦不构成《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逾期交房,并视该房屋交付通知的最后期限为甲方向乙方实际交房的时间,
(所有的房子 都有瑕疵正常,到时候如果房子坏的能住,他们维修用的时间不算违约, 正常。开发商都这样的)
6、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或政府的变化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甲、乙双方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后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甲方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房子建设中地震火灾后或战争或国家规定 不能建设房子 ,你和开发商 都没责任,当事件结束后 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正常 !!!!!!)
四、房屋的装修与保修
1、房屋交付后,经乙方或第三方改动的设施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部件,甲方不负有保修责任。
2、房屋交付后,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当而造成的设备失灵、部件损坏,甲方不负有保修责任。
3、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或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涉诉,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支付及损失赔偿等均可无条件的由乙方偿付。
(没什么说的 很正常!!!!!)
评论下 这份合同应该是一个新的开发商写的,内容很谨慎但是都是差不多的条款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第4条。有点怪, 他们就是怕 不能按时完成工程。
㈡ 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如果还未签的话,千万不要签,因为一旦签下了 ,无论是否合理,都会当你默许,以后就算打官司都没有胜算的。可以当时提出,或者找个律师代理。我就曾吃过这种哑巴亏。希望你能慎重。望采纳。
㈢ 签了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怎么办
你所说的“霸王条款”,如果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无效;如果符合《合版同法》第54条情形的,可以申权请变更或者撤销。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㈣ 如果我与开发商也签定霸王条款合同怎么办
霸王条款在我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是一种失效的合同条款。如果发生纠纷。霸王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永远保护消费者。而不是霸王条款。
㈤ 怎么应对买房协议里的“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中的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对购房者极为不利。要避免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要注意几点呢?
第一,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第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
第三,购房者一定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
第四,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产律师陪同选房购房。
既然霸王条款是生产者或是经营者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所以减少或是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就转为对格式合同制定者或提供者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至于规制方式,通常认为主要有:消费者自己的“反霸”能力、企业的行业自律、相关组织的监督以及法律规制,但效果各异。
购房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新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重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从《民法通则》颁布至今,我国关于民事欺诈的规定也见于许多单行法规,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等,这些无疑是对我国民事欺诈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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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和开发商签合同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只要合同中涉嫌霸王条款,就应视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于表示,餐饮业内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容称霸王条款)虽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但对于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
所谓合同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㈦ 买房需知:如何应对买房合同“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要避免“霸王”合同,主要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购房者一定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
三,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产律师陪同选房购房。既然霸王条款是生产者或是经营者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所以减少或是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就转为对格式合同制定者或提供者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至于规制方式,通常认为主要有:消费者自己的“反霸”能力、企业的行业自律、相关组织的监督以及法律规制,但效果各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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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买房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怎么应对霸王条款
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为了解决广大群众的难题,这里为您介绍常见的几种霸王条款及解决方法: 一、限制买房方得使用权 我们知道,买房不仅包括了室内面积,外面的公共面积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很多开发商却做出这样的条款:“楼宇屋面及外墙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出卖方。”或者“出卖人有权无偿使用建筑外墙、屋面,用以标注本项目开放商名称、小区名称等,而不需要征得买受人的同意。” 这显然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71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条例:“通道、楼梯、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 那么如果遇到这样的合同条款要及时指出来。自己房屋外墙面积不属于自己,不小心用到倒变得侵权了,这样的条款实在是太过侵害业主利益。刚一发现就应当指出来并强令开发商更改,如果对方坚持己见,那么不如放弃这处房产。 二、开发商处理业主车位 小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一般都配有车位,该车位应当属于业主,他人无权处置。但是开发商往往利用买受人的不知情作出这样的条款:“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出售、出租。” 这样的条款违反了《物权法》第73、74条,它排除了业主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小区道路和车位的权利。此外,《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因此如果开发商作出这样的条款,就是光明正大的侵犯业主权利,赚取不当利益。对这样的条款一旦妥协将会造成业主生活上很多不便,所以业主要注意开发商对公共设施的约定。 三、合同约定开发商不按时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这样的条款比如“因设计调整、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强制性文件、行政禁令及片区大面积停水、停电、高考、创卫等)导致工程施工期延长的,出卖人房屋交付时间相应顺延并免予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条款的性质同只规定买受人承担责任一样,单方面约定买受人的义务但避免了开发商的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需要说明的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水灾等。而设计调整、气候变化等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的原因,不能成为开发商避免责任的原因。 以上就是对“买房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怎么应对霸王条款”的解答,我国法律规定,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应当承担相应义务,因此开发商在享受经济利益的时候应当按照约定保障客户的权益,这种公开避免自己责任,加大买受人责任的条款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应当撤销。
㈨ 购房霸王条款签了怎么办
1、此条款确实属于霸王抄条款;条款内容就是要求买方无条件收楼;
2、收楼问题是个容易扯皮的老问题,如果发生买卖双方都没有好的办法解决,卖方只好出此下策;
3、但这条并不是关系房屋质量的关键条款,关键条款是在合同第八条的交付使用条件,仔细查阅此条,看交付条件是否为“此房屋通过综合验收”,如果有此条款,则说明政府已经验收过此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政府也会受到牵连的,如果条件为“此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则说明此房没有通过政府验收,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这一条才是关键;
4、另外,主合同是不能修改的,但是附件是可以添加的,双方协商的条款可以添加到附件中,这方面的投诉可以当地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