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
您好,1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1.1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
2005年,我国城镇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GDP的7.55%,占固定资产的17.9%;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106.12亿元,同比增长28.5%;2007年,完成投资13158亿元,同比增长1.6%;2008年,全国房地产投资15759.3亿元,比去年增长19.8%;2009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月回升,1~6月同比投资增长速度已达24.2%,超过上年同期增速0.7个百分点。可见,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
1.2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目前房地产价格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使普通居民无力购买所需住房。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主要是由于商品房的成本因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健全而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规范。
1.3商品房结构不合理
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有关学者分析,住房供应结构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政府调控房源应占总房源的30%~35%比较合理,但现在市面上商业营业用房、别墅、高档公寓的比率较大,无法满足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引发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以上事实的原因,除了房地产商贪图大的利润之外,还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是一些地方财政非常重要的来源,商品房价格的上涨会增加地方的税收、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地方政府在决策上的偏激性也导致了商品房结构失衡。
1.4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2006年以来,外资投资房地产增长较快,境外居民和非居民机构直接购买在建项目和成熟物业等较为集中,至6月底,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同比增长25.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7.9%;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一季度结汇同比增长2倍以上。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过猛,市场准入规则不够规范,扰乱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房地产销售市场上也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而在“售楼中心”没出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对“期房”的大肆宣传和炒作成为现今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的亮点。投机者借助“期房”获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而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却因为所购买的“期房”与现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由于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掌握有关建筑业知识的有限性)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对现房销售时的房价优惠打折等一系列的优惠活动,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控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政策措施。
2.1加强商品房结构规划的管理
针对我国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就需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计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只有有效的调整了商品房结构,才能解决商品房市场供求失衡的状况。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税收来调控商品房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征收税款,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测量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国城镇人口标准居住面积,对超过标准的居民征收房地产征值税;二是通过调节高收入群体购买高档住房的市场调节价,实现高收入群体和低体收入群体的贫富之间的转移支付,以此来调节住房结构的矛盾。
2.2确定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
房地产虽然在我国如火如荼,但并非像某些开发商所说的那样,完全是来自市场需求因素,而在于一些更加诡秘的潜制度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形成的神圣联盟。这一神圣联盟即是‘你发财、我发展,成本社会掏’的畸形增长模式。地方政府为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为房地产推波助澜。为此,必须科学拟订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减少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财政收入增幅等,增加社会性指标,如人民群众社会幸福度、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和谐度等,以避免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而大批出卖土地、大规模开发建设等,以减缓政府政策对房地产业的推动力。
2.3引导房地产的理论管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有房价天高、嘘声一片的状况,其真实原因是在于市场需求过高但不理性。政府对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社会公众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首先,政府应实施引导性政策,宣传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人们应有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不分年龄、收入段的盲目攀比、超前、超能力的商品房消费、投资理念,以降低社会公众的主观需求。其次,政府应实施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教育与医疗卫生保障等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有购买力的住房需求,通过扩大有购买力的需求,使房地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
首先,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尊重经济规律,通过颁布产业发展政策和货币、税收等各种手段与措施,科学调节房地产发展的结构和速度,力求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均衡。如拟订不同时期、区域、开发规模与类型的房地产利润的核算标准,对价格成本比较高者征收累进税,在确保房地产开发商一定利润回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其次,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市场监管制度规章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的监管,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与部分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寻租等不法行为,确保房地产销售市场信息对称、公平交易,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2.5弱化外资对房地产业的助力
政府应通过对外资的行业准入、税收调节、融资渠道与方式等公共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在限制其对房地产业的过度投资和投机行为,而将其投资热点引导到基础设施和城乡公用实施建设中。这既能保护国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利益,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外资在房地产业的强大示范效应,从而弱化我国房地产业的外来助力。
2.6制定产业政策,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反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并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永恒的目标,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首先,政府应树立“只有共享、才能和谐”的管理理念,一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活动均要体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房地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成果。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房地产发展中的角色地位,通过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其民生、公平、和谐的政策目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要规范房地产建设住房结构比例,尽可能增加中、小面积的商品房供给量;二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强制实施廉租房制度,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转为建设廉租房,通过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对低收入家庭给予房租补贴等以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维护社会公平。
再次,政府要给予社会公众个体作为弱势群体的组织化机会,鼓励其建立合作组织和维权组织,增加市场竞争力,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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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广西龙光地产品牌理念是什么
企业理念—专筑城市理想;经营宗旨—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管理理念—严谨挚诚、人本至上;企业作风—创新、务实、高效、求进;发展愿景—树百年龙光、铸长青基业。
③ 广西的发展前景,广西地产的发展
广西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一)物流业的发展背靠祖国华南、西南以及中南半岛诸国腹地、面向南海海域的环北部湾经济圈,将伴随这里的经济总量增大而使物流产业发展起来。海运与陆路交通是这里的物流业依托。届时,这里将要出现若干有深水泊位和深水航道的亿吨组合大港,铁路由这里或经南宁、或经合浦直通西南、华中、广东。高速公路在沿海区域内纵横交错。在环北部湾的港口群、城镇群之间,以铁路公路连接海港码头仓库、城市商贸中心与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开展集运输、仓储、配送、加工、贸易、通关、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物流服务,辅以金融保险。
环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物流产业将以南宁市为中心,以北海、钦州、防城港为前沿,形成一个既有协调分工,又有适度竞争的服务体系,若干物流服务企业将成为大型企业,物流产业将成为人才荟萃、科技含量高、创利创汇能力强的产业,有力地支撑着这片沿海区域的经济繁荣。(二)临海工业的发展发展临海工业,是许多国家在工业化发展中逐步采纳的一种发展方式。所谓临海工业,不是单纯指建立在海边的工业,而是指利用临海便捷的运输条件,将原来实行原料指向的工业布局改为区位指向的工业布局、体现这种改变而发展的工业。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临海工业,必须是以区域外为原料来源,产品主要不是供应本地需要的工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对环北部湾经济圈发展临海工业形成了很大的推动力。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愈益密切的趋势下,中国可以用比以前较低的价格,从东南亚进口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煤炭等自然资源,以支持不断发展的工业化。这些资源现在大多从北部湾地带进口,如果在这里将原料加工成半成品,再运往深加工的其他工业城市中,其产业成本就能大为降低。反过来说,内地的原料也可以在这里加工后运往东南亚及世界各国。北部湾沿海港口城市可以利用这种地域条件,发展临海原材料制造业,将东南亚的资源优势变成成本优势,提供中国经济发展中急需的工业原料。
已经具体浮现水面的临海工业将有:①,利用广西和越南的铝土和能源优势,在广西建成全亚洲最大的铝业基地,其中环北部湾的港口城市可以作进口原料中间加工基地。②,在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基础上,建设海南西部油气生产基地,进而在环北部湾港口城市在发展临海石油化工业。如北海将承接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100多亿元投资建设800万吨的炼油厂。③,宝钢进入湛江建立临海大型钢铁基地。而武钢也将进入防城港建立钢铁基地。从若干大项目落户环北部湾地区的情况可以看出,中国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出于生产力合理分布的需要,以计划调节机制来推动有经营自主权的大型企业投资办临海工业,是推动这里的工业经济发展重要启动因素。但由此带动的经济发展效应是必须充分利用的,同将带来更大的内联外引局面。(三)新型工业的发展新世纪呼唤着生态经济,传统工业化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协调的矛盾。环北部湾经济圈作为一个后发地区,完全按照先进地区的工业化模式,不仅只能跟在发达地区后面前进,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且将遇到更不易克服的资源与环境矛盾。从长远来看,现有的临海工业必将遇到环保成本不断高涨的制约,其规模将自然缩减,发展的重心将转到新型工业上来。在科技的支撑下,环北部湾经济圈将大力发展对生物资源的加工的新型产业,在比重上以逐步替代对矿物资源的加工的产业。北部湾地区有着丰富生物资源(包括农、林、渔业资源),应当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来早作规划,从长计议,通过引进、开发传统或高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工业,开发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系列水产品的深加工,海洋药物、海洋能利用、生态保健医疗、海洋化学工业,这是一个有前景的新路。北海市的制药业已经迈上了可喜的一步,目前热衷于临海重化工业的其他地方也要留一个心眼,从现在起将新型工业作为大力发展的新领域。
可努力的产业有:制糖生产的生态化,林浆纸产业生态化,依托海洋的气象能源工业,生物质能源工业(如木薯造甲烷、乙醇,麻疯树提炼生物柴油)等。环北部湾经济地区不缺资源,要的是营造这里的科技开发大环境。在科技开发大环境不断优化的推动下,环北部湾经济圈将以新型工业的快速发展为其区域经济增长特色。四、外向型加工产业的发展外向型加工产业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发展这类产业的依据,一是劳动力成本低廉,二是运输成本可节省。北部湾地区正好具备这两点,可依托物流集散地的功能与丰裕的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外向型加工业,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承接产业转移。环北部湾经济圈能通过对内对外开放,从世界制造业与珠江三角洲的产业转移中,扩大工业发展规模,为资本、技术、人才的发展提供基地。这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发展、商贸发展,都将为产业转移创造相适合的环境条件。
劳动力要素的质优价廉仍然是中国最显著的比较优势。世界产业转移在向"成本洼地"集中。通过承接中国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加上大力引进外资,环北部湾经济圈将在这两类产业有大规模增长。
一是轻纺、一般机电、日用化工等产品生产、资源型产品的深加工。二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家用电器、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制造业当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概括起来说就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程度较低、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环节或产品生产上发展起来。其中,部分劳动密集程度更高、资源依托更大的产品将向环北部湾经济圈的越南段转移。这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与生产环节,将主要是国际生产专业化体系中的环节,具有高度的外向型特点。
从北部湾到珠三角、或其他沿海地区、或境外地区构成从原料提供、到半成品、成品加工、上下游相配套的产业链。通过这样的外向型加工产业的发展,奠定环北部湾经济圈坚实的工业化基础,为今后的转型升级积累物质的或无形资产方面的实力。
北部湾经济区是中国迄今为止批准的最大的经济区,比深圳特区、天津滨海新区、海南特区等地的面积都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服务三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这个定位在中国经济区里面是首次提到的。北部湾经济区还是一个国际经济区域合作区。还有东盟使广西房地产的前景看好。
④ 南宁在广西吗现在主要发展什么呢
南宁是广西的首府,是一座绿城。主要发展房地产业吧,哈哈哈哈
⑤ 广西钦州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哪几个公司是什么名字
贤才网是广西一家专注于房地产与建筑行业的求职招聘网站。
⑥ 我国房地产的现状是什么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
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
房地产 税费 完善 宏观调控
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
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
(一)房地产税制
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
(二)房地产费制。
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
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宏观税制的缺陷。
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
(二)微观税制的缺陷。
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
(三)税费关系缺陷。
首先,房产费项目过多,征收不规范,费明显重于税。目前行政收费多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主体不一,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100种。据调查,房地产业的政府收费占到了税费总额的75%以上,土地成本中,收费项目占30%,土地出让金占50%,税占20%,明显费大于税,权大于法。其次,税费并举,重复课征,双重负担。最为突出的例子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既要支付土地使用费,又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 借鉴国外经验 完善税费体制的改革与建议
(一)各国税制的共性
1以税为主,费为辅。国外一般要缴纳的房地产规费仅占房地产价值的2%左右。并充分遵循“谁受益,谁纳费”的公平原则。
2重保有,轻转让的税收分布结构。各国土地税都由土地保有,经营,取得三征税环节组成,各国房地产权属转让的税收较少,而重视保有环节的征税。
3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除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免税外,其它均为纳税对象。少税种避免了税种复杂带来的高管成本和重复征税的不公。在前两者实现的前提下,低税率实现了税负的减轻,保证了稳定的财政收入。
(二)我国税费改革的建议
1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健全宏观税收配套体系。
首先,要完善房地产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较低,涉及房地产业的大多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缺乏足够的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税必有法”,为了维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制定相关税收法律,依法计税,减少行政干预。其次,建立完整而系统的房地产评估制度,即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督下,由具有专业资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等时机成熟悉后再建立房地产评税制度,在税务部门建立房地产的评税机构,对纳税人应负房地产税额给予法定的评估。第三,建立房地产管理机构与税收征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规范的财产登记、房地产估价、咨询、工程监督、代理交易等内容的房地产服务体系,为税务部门提供客观的征税信息和专业化服务,协作税务部门搞好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工作。
2设计税收体系,完善微观税收制度。
第一,税收分布结构合理化。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征税,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强化保有课税,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业主低效率使用财产,推动房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政府参与资源再分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再者,可以分担流通环节的高税负担,扼杀不规范的隐形交易,;第二,改变计税依据,调整税率,扩大征税范围。以市场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基于“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设置幅度比例税率如市中心地段的税率高于郊区,使计税更合理,更具监督性,收入更有弹性。城建税应以纳税人的经营收入为其计税依据以体现税收平等原则。对于房产税从租与从价计征也作相应调整,使税负更公平;税率做适当调整,如适当调低契税税率,适当调高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加大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将农村非农业用房,纳入征税范围,对城镇内所有,使用土地和房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征税。第三,改革内外有别,统一城乡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一加快了内外资合一的步伐,实行国民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改革城乡有别的双轨税制,营造宽税基的税制环境,增加国家对所有土地的监督和调控。
3协调税费关系,建设和谐税费体制。
第一,清理压缩收费,简化收费项目。收费的杂乱多带来的是开发建设成本的过高,最终构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将部分费改税,减少重复征收现象,可借鉴国外将收费项目圈定在:不动产转移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取工程受益费(政府进行一次土地投资向周围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因该投资使其价值提高的费用),差饷(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四类中,税费可由税务机关集中征收、集中管理、分头开支,这样可以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政策透明度,既可保证财政收入,又可稳定房价,保障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第二,明确租税费概念,理顺三者关系。将本质上属于地租的土地使用费纳入地租体系,并做相应的更名,如土地出让金可改为土地批租金;理清税费层次,避免带给纳税人双重负担,如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避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重复征收,同时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和审批权限的控制;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或空地税,加强税收调控职能。
结语
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实践的洪流中不断完善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亦如此,我们应立足税收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为目标,建立税种科学,税负合理,分权恰当,收费简化,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的税费体系。
⑦ 广西名科地产业务经理每天主要是做什么工作啊
每天的工作肯定是与客户打交道了,比如说接个电话什么的,然后扩展自己的地产的业务,增加经济收入,也就是做这些事情,具体做什么的事情?只要你愿意把
⑧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经纪业务主要以什么为主
房地产经纪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间、代理等经内纪业务的经济活动。目前容主要业务是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委托,销售其开发的新商品房。房地产经纪业务,不仅是代理新房的买卖,还包括代理旧房的买卖,不仅代理房地产的买卖,还代理房地产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