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企业关系
。。。不对不对,房地产公司就是开发商,他房子盖完了
也就没事了,有的大型开发商有自己的物业公司,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开发商
就得去市场上找一些比较有规模的物业,收取
住户的物业费
支付物业公司费用。
『贰』 物业公司如何寻找房产商合作
现在的楼盘都是开发商指定物业的 你可以找当地房管所或者房屋置换中心一类的单位 查找在建的楼盘开发商 然后找开发商洽谈
『叁』 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哪些沟通方式
既然是甲乙共有房产,没有乙的同意,任何买卖都是无效的,何况没有过户,没有问题,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
『肆』 你认为如何将物业管理与设施管理进行有机对接
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
答复:以简单的论述这个问题?
第(1)个问题:
对于物业管理治安方面,以严格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做到“防盗、防火、防灾、防破坏”的四防一线预警机制,以确保业主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以起到防微杜贱的作用。
第(2)个问题:
对于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方面,以严格要求保洁主管做好环境卫生督查工作,以做到“人人爱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以保洁人员随时保持区域内清洁和干净,以确保物业区域内卫生环境良好,以创建和谐美好家园。
第(3)个问题:
对于物业管理客服方面,以客服人员做到以客户为中心思想,以积极为客户着想,以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以认真接纳客户的投诉问题及建议,以用心服务于大众客户,为客户及时处理相关的问题和相关要求,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优质服务和增值服务。
第(4)个问题:
对于物业管理财政收入方面,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就物业维修基金的保护措施,包括公益设施、环境改造、公用电梯、物业管理费用,这些都是业主公摊的费用,但是,业主们有知情权,物业管理人员有监督执行权,这样,确保物管的财政收入做到,公平、公正的权益。
个人总结提论:
作为社区工作人员,以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以优化社区行政事业的综合服务一体制,以增强市民的团结、友好氛围,以共同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以共同爱护环境,处理和谐邻里关系,以共同关爱家人健康,以关系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作为物业管理部门,有职业义务来起到协调和沟通的作用,我们以竭诚为您服务,以携手共建我们和谐的美好家园,以共同创建我们和谐文明社区,而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
谢谢!
『伍』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助力地产公司取得竞争优势
企业类型客户构成企业目标企业优劣势依托开发商型最初以关联开发商项目为主要客户,目前逐步走向市场化 盈利、品牌建设、物业保值增值等多目标的平衡优势:有项目来源,可获得联动效应;劣势:市场化、专业能力服务型以行政项目为主,市场化趋势不明显提供服务、吸纳就业等,盈利压力较小优势:项目资源稳定;劣势:市场化、专业能力、品牌市场化专业企业各类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靠市场化运作方式获得追求盈利、品牌联动优势:市场化、专业能力、品牌;劣势: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作为地产依托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地产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帮助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和品牌上增强竞争力,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物业公司对地产公司的有效支撑体现在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带来业主的高满意度,形成良好的口碑,从而给所依附的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带来帮助。而与业主满意度高度相关的有以下三个关键的直接因素:预防与避免开发质量问题,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能力以及提升对客户投诉的反应速度。那么,如何在这三个因素上做到最好? 首先,通过物业公司在地产开发阶段的前期介入,以及通过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的全程参与,特别是接管验收中的严格把控,实现物业为开发质量保驾护航的品牌驱动作用。特别是在规划设计阶段,物业必须参与规划设计的会审,评审工作应站在业主的角度对优化设计细节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环节是在接管验收阶段,在此阶段应实事求是,铁面无私。物业管理公司应把在验收中查出的各种问题做非常详细的记录。该返工的要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属无法返工的应积极索赔。 其次,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制定工作标准,建立以客户接触点为基础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来有效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能力。客户接触点指的是业主在小区的各个地方所能感受得到的各个事物点,包括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等等。 这些点体现在物业开发的各个环节:交房、装修管理和入住时、入住后的管理,在这些地方进行精心策划能有效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向标杆企业学习取经,不断优化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意识与服务水下。 再次,通过理顺物业内外部流程,明确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提高流程的执行力,以提升客户投诉的反应速度。客户投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往往是部门间的流程接口不明确,导致流程不畅,互相扯皮推诿,加上没有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配套,导致客户投诉无法有效解决,进而升级为索赔。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通过重建客户投诉处理等关键流程,明确首位责任制、问题分级管理及处理时间要求,加强考核管理,提升客户服务的反应速度。 以上三个直接因素做好了,就能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使物业公司成为地产公司的品牌驱动器。 关于物业公司驱动地产公司品牌的问题,必须明确三点认识。首先,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在服务领域的延伸,其对开发业务服务的价值远大于自身盈利的价值,是集团内部的“售后服务机构”。在物业前期投资环节,利用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对项目规划方案提供建议;在物业施工阶段,从用户要求的角度出发,为物业质量保驾护航;在物业投入使用阶段,通过有效的经营与服务,保证客户的满意,传承地产的品牌理念。其次,当物业公司发展成熟之后,物业公司的品牌效应反哺地产公司,使地产公司的品牌增值和提升,通过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综合水平,提升楼盘品质,促进物业保值增值,为地产公司创造更高的品牌溢价,物业公司通过对客户投诉的及时妥善处理,弥补地产开发上的口碑缺陷。
『陆』 新楼盘开发完成后开发商如何与物业交接
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购房物业交接流程
物业交接环节被疏忽,将会给未来生活造成很大麻烦,因此,链家地产市场部认为,物业交割时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1、提前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2、所购房屋的水、电、气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清单上签字备案。
3、向原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4、买方与该套房屋物业公司签定了新的《物业合同》
房博士 解答
『柒』 物业管理公司和房地产商的关系
新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对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聘请的,或者是由开发商组织招标,以投标后中标的而进驻的物业公司.这段时期,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是合同关系,或者说是聘请的关系。
也有的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自己开发的小区,这种就属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父子关系,虽然他们之间在形式上也签定合同,看似合同关系.但是实际不是。
(7)物业公司如何对接地产扩展阅读:
基本原则: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捌』 物业公司如何接盘
物业公司接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最好制订接盘工作计划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