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企业有一个指标,资金负峰值指什么
指在投入阶段,房地产企业资金收支出现负峰值的现象。
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绝对来说都是紧张的,不紧张是相对的。首先看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房企杠杆越高,一旦在借款期内销售下滑或房市处于调整、下行周期就很容易出问题。
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75%以下在房企中是属于相对比较健康的,但是,因为房企存在大量的假股真债的融资,多债是以股的形式体现在报表上,因此看到很多激进的大房企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其次,看看货币资金余额是否能覆盖短期债务,如果不能覆盖一年以内到期的的非流动性负债的话,说明这家房企的现金流是比较紧张的。计算一下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综合判断。
(1)如何降低房地产项目资金峰值扩展阅读:
判断资金情况的算法:
通过价格变化反推资金流向。股价处于上升状态时产生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上涨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入。
股价处于下跌状态时产生的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下跌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出;当天两者的差额即是当天两种力量相抵之后剩下的推动股价上升的净力,定义为当天的资金净流入。
考察成交单的方向和大小来定义资金流向。根据沪深交易所提供的成交数据,如果单笔成交的成交价在现价之上,即主动性买盘,表明买方的意愿更强烈。
该笔成交定义为资金流入;如果单笔成交的成交价在现价之下,即主动性卖盘,表明卖方的意愿更强烈,该笔成交定义为资金流出。
另外一方面,根据单笔成交量的大小将主力资金和散户资金加以区分,就可以很好的将机构资金的动向展示给投资者。
㈡ 投资开发房地产现在想资金快速回笼!有什么办法现在资金都压在了项目上!
降低价格,只有卖不出去的产品,没有卖不出去的价格!除了降价,可以说别的办法都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
㈢ 什么是资金峰值
资金峰值是指可流通资金最多的时候。
峰值速内率的简介:
峰值速率(PCR,Peak Cell Rate)是一个源容业务量参数,描述了连接的业务源发送信息的最大信元速率。峰值信元速率定义在等效终端参考模型的物理服务访问点上。
峰值速率的定义:
基本事件:连接业务源发送的一个信元到达。
基本事件的间隔:两次相邻基本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
峰值信元发送间隔:在一个连接上,基本事件间隔中最小值称为峰值发送间隔,记为T。
峰值信元速率:峰值信元速率定义为峰值信元发送间隔的倒数,即:
PCR=1/T
基本事件实际上就是ATM层通过PHY-SAP向物理层请求发送一个ATM信元。峰值信元速率是一个基本的源业务量参数,不管业务源是哪一种业务类型,PCR都必须在业务量合约中被定义。对于CBR业务,网络将按照PCR为连接分配资源。
㈣ 如何在房地产开发中节约企业纳税成本
如何规避纳税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为控制房地产地价过高,投资过热,国家陆续下发宏观调控政策,先是央行宣布加息,接着“国六条”出台,随后国六条细则、限制外资炒楼,乃至强征个税的108号文件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及配套细则的出现,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具有战略意义。本文仅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和税收筹划方式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特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税收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规避平台筹划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地税率跳跃临界点。因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是控制增长率,可以通过价格、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二)投资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开发、销售房产这一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出租、投资联营等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明显。
(三)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占用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划中的税收筹划,集中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降低税负,而发行股票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入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降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方式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临界点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经营中遇到税收临界点时,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目前利用该方法最多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中筹划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20%的增值额”就是我们常说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 20%这个临界点上,一是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销售收入下降了,而可扣除项目金额不变,增值率自然会降低。当然,这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即导致收入的减少,此举是否可取,就得比较减少的收入和控制增值率减少的税金支出的大小,权衡得失做出选择。二是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比如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等,使商品房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在增加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应注意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取得销售收入693万元。该公司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造此楼投入了3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0万元,前期工程费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4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55万元。根据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的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以外,还可以加计扣除(100+300)×20%=80万元。因此,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5%。根据税法规定应按3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693-100-300-40-80-55)×30%=35.4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693-100-300-40-80-55-35.4=82.6万元。如果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批住宅的出售价格降低为690万元,则该公司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根据税法的规定,该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税后利润为690-100-300-40-80-55=115万元。进行纳税筹划后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115-82.6=32.4万元。
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来进行纳税筹划。假如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幢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10万元。增值额为19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3.4%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90×30%=57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10-57-50-5=78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105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1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915万元,增值额为185万元,增值率为185/915=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100×5%=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5×(7%+3%)=5.5万元。同样,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100-915-55-5.5=124.5万元。该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124.5-78=46.5万元。因为,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二)利用投资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一是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两种投资方式所涉及税种及税负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菏泽市城区繁华地带有一处空闲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实际使用面积300平方米,2008年1月份准备对外投资,若采取出租方式,预计年取得租金为200万元,若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那么,我们分析一下,哪种方式对于企业更能节税,
假设房产原值为P, 房产使用面积为L平方米,如果出租则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R1,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R2,出租和联营的税负分别为T1和T2。
1、采取出租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营业税:房产租赁属于服务业,按照租金收入的5%征税,应为5%×R1;房产税:房产税应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则房产税为12%×R1;城建税:假设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依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则,城建税税负为5%×R1×7%=0.35%R1;教育费附加:3%×5%×R1=0.15%R1;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企业必须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理》第3条规定:“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印花税税负为0.1%R1;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租金收入应纳的所得税为25%×(R1-5%R1-0.35%1-0.15%R1)=23.62%R1。
总体税负T1=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5%R1+12%R1+0.35%R1+0.15%R1+0.1%R1+23.62%R1=41.22%R1,即,采取出租方式下,公司的总体税负T1=41.22%R1。
2、采取联营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税,税率为1.2%。假定减除率为30%,则房产税税负=1.2%×(1-30%)P。土地使用税(此税种从量定额征收,各地标准不一,以菏泽市为例,城区单位税额为0.68元/平方米),则土地使用税税负为0.68×L=0.68L;所得税:联营利润所得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税负=R2×25%=25%R2。
总体税负T2=房产税税负+土地使用税税负+所得税税负=1.2%×(1-30%)P+0.68L+25%R2=0.0084P+0.68L+25%R2。
寻求税负均衡点。由于租金的收入相对固定,而且在出租之前可以商定,而联营收入则因影响因素多,不可确定性更大,所以,可以用租金来预测联营收入。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
41.22%R1=0.0084P+0.68L+25%R2,则R2=(41.22R1-0.84P-68L)/25
在对房地产进行投资时可以利用以上的函数公式进行测算,基本结论如下: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联营方式税负轻于采取租赁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考虑宜采用联营方式;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租赁方式税负轻于采取联营方式。本例中,由于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而500<(41.22%×200-0.84×1000+68×300)/25=785.70,所以,租赁方式可以节税。此时的总体税负T1= 41.22%R1=41.22%×200=82.44(万元),而联营方式下的总体税负T2=0.0084P+0.68L+25%R2=0.0084×1000+0.68×300+25%×500=337.40(万元).不难看出,公司采取租赁方式比采取联营方式可以节税254.96(337.4-82.44)万元.
(三)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如何更好地筹措资金,对公司的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模式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
假设2008年1月份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一个项目,需要资金1000万元,由于公司采用的筹措资金的方式不同,对公司的税负影响也必然不同。
如果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方式,按年利率8%计算,每年需要支付利息8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额为80万元,可以为公司节税80×25%=20万元;如果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批准发行债券融资,公司债券可以对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局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发行。税法规定资本红息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如果债券年利率为10%,则通过债券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00万元,即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可以为企业节税25(100×25%)万元。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融资,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不同,但如果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发行股票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所以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利用收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后确认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谨慎原则,客观评估收入的实现,对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为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
由于房地产单位价值较高,购买方很难一次拿出大额款项购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能按售价总额确认收入,并响应地分次接转成本,起到节税的作用。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分期收款销售房产合同,合同中商品房总价款800万元,分4次付清,首期付款40%,首期付款后即把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如果此时确认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5%=40(万元)。如果按分期收款确认收入,第一次应缴纳的营业税800×40%×5%=16(万元)。以后三次分别缴纳营业税800×20%×5%=8(万元),共计16+3×8=40(万元)。虽然两种方法缴纳营业税都是40万元,但是采用分次确认收入可以延缓纳税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入在5种特殊情况下确认标准,对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照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确定: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2.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4、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㈤ 开发商如何快速实现资金回笼——营销模式解析
一、房地产营销理念解读 营销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竞争者、中间商、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房地产市场营销活动纷繁复杂、营销策略和手段无穷无尽,要选择到适当自身产品的营销模式,就必须确定房地产市场营销理念,才能“纲举目张”,使房地产市场营销获得成功。 1、塑造富有特色的地产文化 从物质到精神,从硬件到软件,是所有事物发展的规律。房地产的物理属性是钢筋水泥;但企业文化的竞争已成为企业竞争的主旋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它是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是企业成长的催化剂。而富有自己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更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的秘诀之一。如何将这种优良的企业文化贯彻在企业日常的营销行为中,是企业在市场中致胜的关键。 2、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在房地产市场中买方市场形成后,客户可选择的余地增大,竞争愈加激烈,为适应这一形势,房地产市场企业须转变观念。谁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谁就能赢得胜利,所以现代市场竞争仅有质量意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把客户的价值需求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站在客户的立场,发现和体验不同客户群体的真实需求,然后提供相应的商品房和服务,并随着客户需求的变化加以改进和提高,同时注重物业管理,促进和巩固房地产销售市场。这是在现代处于“买方市场”的房地产市场营销中树立口碑,长期留住客户的必然做法。 3、由单纯竞争走向竞合,增强竞争优势 开发商能否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对竞争对手的深入分析和准确应对以及培育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很重要。为此,开发商必须树立竞争营销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开发商要在各区域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必须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机构,创造一种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动力支持系统,以独特而优越的品牌、质量、技术、营销网络等区别于竞争对手的策略占领市场。 4、“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新型营销理念 现实社会的网络效应与传播效应,要求企业必须树立“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新型营销理念。在信息传递手段特别先进的今天,传播效应强化了这种网络效应,对于企业来讲,其网络构成横向看包括消费者、竞争者、中间商、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纵向看包括人才、技术、资金、生产、贸易和产品等,也可以说这些因素是企业丰富的资源,它们来源于社会,因此企业必须树立“先服务于社会”的观念,才可能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一个企业其利润来源于社会,有远见的企业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个房地产企业的优良行为,会通过传播效应与网络效应产生正面强化作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外在形象与内在品质的统一,这是房产企业立足社会的根本点。 二、营销策划创新建议 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本质是刻意创新,灵活多变,不受任何思维模式的制约。当前的房地产营销策划应力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由重视概念打造到重视前期研究和产品定位 多年以来,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均把营销重点放在概念打造上,概念的打造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项目制胜的关键。但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企业的决策者们已意识到,只解决“怎么卖”的问题已远远不够,还必须提前做好对“卖给谁”和“建什么产品”的思考。对于项目前期市场研究和策划,应给予特别重视。在项目前期,应对市场进行挖掘,分析项目竞争优势、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开发策略、规划设计指导思想、经济测算,对营销方案等细加研究,慎重制定。 2、系统策划要具有“先行性”、“长远性” 有些房地产企业因为营销策划的滞后以及不注重长远发展,以致房子面积户型单一,平面结构不合理,导致长期空置。楼盘规格档次过高,超出市场的接纳能力,导致被迫停工……如此种种,给企业自身造成了惨重的亏损,对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只有销售策划具有“先行性”和“长远性”,决策成功才能有保障。在具体操作上,应在项目决策前期,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销售策划多选方案,并围绕市场需求状况建议设计产品,随着开发进程的深入和市场环境的改变,再将初步方案细化,将多选方案落实。 3、项目策划要实现由“盲目性”到“针对性”的转变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项目策划上忽略了对市场的定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加强项目策划的针对性已刻不容缓。对目标买家和已买入的买家进行分析,是增强行销策略针对性的重要手段。 4、服务理念要实现由售前到全程的变革创新 优质的售楼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全程优质服务,可以给消费者带来优惠和便利。买家在优惠的服务下,已逐步形成了节假日看楼的习惯,“五一”和“十一”期间,各大楼盘的参观人数普遍比平时高,形成了“优质服务——看楼——买楼”的良性循环。 因此,企业不应只在售前服务上下工夫,而应为买家提供高水平的全程服务,这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长远之计。 5、项目的卖点要实现由“高新科技”到“生态”、“健康”的转变 业界流传着一个新经济时代最前卫的命题:人性化的建筑=绿色+生态=个性+共性=科技+智能,其中,绿色和生态是被放在首位的。这其实反映了消费者心理的变化——从“居者有其屋”到“居者优其屋”。过去,楼盘卖点主要集中在“地段优势”、“价格优势”和“产品优势”上,而随着“绿色”、“生态”概念的风行以及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意识觉醒,“绿色建材”“园林住宅”、“景观小区”等成为主流卖点,而且人们还在呼唤“长寿住宅”等功能更为强大的生态住宅的出现,企业若能及时顺应这一主流,将在竞争天平上加上一个颇重的砝码。但绿色开发要避免进入“单一的品种选择、单一的建造绿色、单一的剪树过线”的误区。 小结随着中国楼市迈入了成熟期,楼盘的营销策略也迈入了相对理性的发展阶段,从以前爆炒楼花就能赚得盘满钵满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房地产企业传统上具有的战略优势,如自然资源、规模经济、资金与技术优势,由于相互间的差距正在缩小而不再成为优势或不再是恒久的优势;企业在产品、价格、渠道及促销等营销操作层面上的竞争,由于信息的畅通化,市场运作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使得相互间模仿和借鉴的速度越来越快,想以此建立起长久的竞争优势越来越不可能。
㈥ 房地产企业如何降本增效
(一)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大幅提高盈利水平的工作要求。
(二)开展管理内创新、容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活动,打造凝固的建筑艺术、流动的园林艺术,努力追求“品质第一、品牌领先、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效率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使企业向成熟性发展,实现重汽地产效益最大化。
(三)继续深入开展比质比价、集中批量招标采购等工作,物资采购和资金支付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好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物资积压。
(四)按照 “谁管谁负责、谁干谁负责” 的分工管理原则,同时按责任承担奖罚。
(五)从建设项目投标拿地、规划设计、建安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按时完成综合验收全过程中把握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的新突破。
(六)加强企业节约意识文化建设,培育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树立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摒弃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风气。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防范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努力实现管控效益。
㈦ 如何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和管理
如何做好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以下仅为参考:
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朝阳行业。在这里我们探讨如何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行业因为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专业性强、受政策及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大的特点,该行业也是当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和竞争的不断加剧,房地产投资效益的高风险高回报时代已成为过去。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要实现开发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对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实行“集约效益型”开发模式,从而真正实现开发利润的最大化。
一、加强企业内部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建立企业内部成本控制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一个强大的成本控制管理组织,配备精良而优秀的技术管理干部和人员,经常组织学习和培训,提高内部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创新科学,成为一支真正有实力的、专业性的管理团队。
(二)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制定管理目标
健全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加强认识、落实责任、使成本管理工作走向科学性、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制定成本控制管理目标:从一个项目建设开绐,首先要针对项目建设开发的特点、投资定位及相关影响因素等制定相应的目标成本和目标收益,多做调查研究,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让目标成本尽可能详细,甚至包括一些不可预见的成本支出及风险系数,把成本预算系统化并编制成册,这样便于实施过程的核查和控制,使之达到“行之有效”。
(三)强化企业内部的成本控制管理
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不能仅依赖决策管理层,还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及体系。比如实行成本控制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分别进行考核,建立企业内部效益增长与员工利益成正比的分配制度,落实成本管理的奖惩方案,将责、权、利落到实处,做到奖惩分明,形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作用力,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培育以效益为中心的企业文化,让所有员工意识到企业利润的形成靠的是对成本的有效控制,靠的是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二、项目立项阶段,作好目标成本预测
进入项目立项阶段,企业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并收集大量的市场信息。房地产价格主要由所处地段、土地价格、环境配套、户型、市场竞争度、市场购买力等因素决定。在项目方案设计、产品定位及预算上,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可以根据市场价格采取拟定目标利润的办法来推算项目的目标成本,再将目标成本按期间费用和开发成本进行分类和分解。在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基础上,对各环节支出确定开支范围及拟订费用标准,根据目标成本预测各项税费支出,预订支出计划,让目标成本及目标利润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
三、项目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可以这么说,在搞好管理的基础上,项目设计阶段是控制开发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直接最重要的环节,因为设计阶段可锁定可控成本的90%以上。房地产项目设计阶段一般可统分为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这两个阶段可以分别确定具体的技术经济指标,每一项指标都关系到项目的开发成本。整个设计阶段既是目标成本进一步优化的阶段,又是具体分解目标成本并进行落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成本管理要掌握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已经确定的目标成本只能优化不能超标。在具体设计阶段应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项目设计委托时,要向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提供尽可能详尽的准确的相关设计资料及各种技术经济指标,明确项目开发的定位、工程建设成本范围、质量及效果,特别要强调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具体内容包括户型、功能、环境配套、结构设计等。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从源头上作好成本节约。
(二)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发企业要认真审查比对,不能过分依赖于设计部门。这一阶段十分重要,着重应注意的是设计方案是否达到所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个设计思路是否经济合理。这里的“合理”包含两种意思;一是布局是否合理,比如户型,是否充分考虑在最大程度上满足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居住的需要,环境艺术配套设施,是否从 “以人为本”作考虑。这两点都是影响房屋销售的主要因素,因为我们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很大一部分购买者对户型和居住环境看得很重,甚至超过了对价格的关注。二是经济性是否合理,比如建筑设计时可将功能分区相对集中,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装饰及过多的悬挑,建筑尺寸尽量采用经济尺寸;另外在环境配套上要做到经济实用、美观舒适,不求奢华但求新颖。在全面审查后,针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的更正及修改,尽可能做到详尽周到,避免设计返工;其次,对修改后的设计方案要从新进行成本预算并再与目标成本进行对照,这样做目的是为了避免超预算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这是控制工程成本最主要的一环。在设计过程中,有些工程设计人员只注重设计“质量”及设计期限,没有更多的考虑设计对工程建设成本的重大影响。因此在这一环要十分注重,不可忽视。比如:
1、基础结构形式的选用必须依靠真实的地勘资料并对持力层进行认真选择,避免在施工时出现超深或返工现象。
2、结构配筋量标准不一。有些设计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对配筋及截面不进行单独计算,统一配筋;比如对现浇板不分开间大小,都设计为统一厚度及配筋,这是十分浪费的。
3、安全系数取值偏大。比如:结构安全重要性等级及非抗震、抗震等级的选用。这些都将对设计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4、结构按取大值的方式进行统一标示或作文字简单说明。以上设计毛病是控制工程成本不可忽视的问题。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除了要提交设计审查部门外,还要专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和细致的审查,对施工图中存在影响工程质量、图纸错漏、使用材料及工程成本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并更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浪费。
四、项目实施阶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工程预算成本控制。通常施工图预算都是在施工图经过有关部门审查之后工程发包前进行施工图预算,此时图纸文件实际上已经定局,施工图预算只要是按照图纸设计的内容及做法要求按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工程造价。在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方法只要是认真地、客观地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要做到项目不重复、不多算、不漏项、反复检查核对。由于在施工图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对图纸看得比较仔细且善于发现问题,这个过程也可以对设计图纸的错漏问题进行记录并在图纸会审时向设计部门提出合理建议并更正,避免在施工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而造成建安成本增加。此外,在独立费项目和材料价格的定价也要起到作用,因为目前建筑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材料甚多,价格当然也有所不同,在预算时原则上是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但实际上是不够的,由于在实际工程中很可能用到的材料在生产厂家和品牌上与政府公布的信息是有对应不上的,所以成本控制部门就必须进行市场材料调查,提取真实的材料价格确保预结算成果达到较好的真实性。
(二)工程发包施工方的邀标与选择,严格选择施工单位,要求施工方对项目施工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建立合作共赢伙伴,创造条件,共同实现项目品牌标准和赢利目标。
(三)合同管理与控制。合同管理是开发企业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是控制资金投入的有效手段。签订合同认真审核,严格施工合同的订立。在合同管理方面做到合同的履约,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规范操作。合同管理员、财务部门、项目工程部等有关人员密切合作,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掌握施工形象,使每笔履约款项都依据工程造价监理的审核结果和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付款,做到了量款同步,较好地控制了资金的投人。
(四)加强现场管理。严格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对必要的变更要做到先算帐后签证,做好现场各种施工记录,做好材料进料抽检工作,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工期提前。
(五)充分调动现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效益奖励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发现施工图设计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通过确认,可以根据其节约效益给予适当奖励。
(六)对施工进度款的拨付要严格签认制度及审查制度,要实行多级管理及控制。比如对工程量的审查,要做到不多算、不重算,谁签字谁负责。另外,对定额取费的选择要根据施工合同进行严格查核,对就高不就低的项目要坚决纠正。
由以上几点可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的和复杂的,要做好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就必须要树立起企业的成本意识,做好开发过程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运行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及风险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为企业赢取较大的赢利空间。
㈧ 房地产商能怎么降负债
现在其实不管是多大的房地产商负债率其实都挺高的。有的基本都超过百分之75了,相当于没有达到百分之75的企业负债率其实是比较安全的。
再就是很多公司其实前期买了很多固定资产,比如说地皮呀或者是老楼盘之类的。可能长时间没有投资也是一直占据着公司的资金,我觉得完全可以把这些资产以适合的金额出售或者是作为别的开发,这样能将公司的固定资产变现也是挺好的,第一可以让公司的现金更充裕其次就是可以让公司的项目注入资金更富足。
㈨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大致有哪四种形式
2、银行信贷。3、社会集资。4、其他融资方式(各类信托基金、合作开发、银团联合贷款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