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

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

发布时间:2020-12-31 01:23:31

A. 房地产开发商怎么拿地

开发商是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呢?当前我国的开发商获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国有土地出让,即参加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2007年后,地王现象频出,很多人也将批评的矛头瞄准了招拍挂制度,认为是招拍挂制度导致了房价的疯狂上涨。
房地产行业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土地市场就是一级市场,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寡头垄断,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部被国家独家控制。一级市场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协议转让形式,开发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出让金与前期动迁费等费用,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到开发企业名下。协议转让也是时代的产物,那个年代土地资源丰富,拿地企业并不踊跃,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土地财政收入,主动向各类开发商热情招商,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吸引开发商拿地,从而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1997年,正逢东南亚金融危机,上海整个市场极度低迷。当时上海政府就主动向香港的几大房地产巨头招商,让这些富豪们来上海投资,开给他们的条件相当优惠,其他不说,就在土地开发期限上,极为宽松,大多数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土地开发周期长达八年之久,这样就给这些外资囤积土地的机会,通过土地的长期储备来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资到了2000年后也没有主动开发,还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把一块块土地转让给其他内资与外资企业,通过土地增值来获取收益,钱赚得很轻松。
房地产发展史上有些开发商成长是有原罪的。不少内资小房企,限于资金窘迫,往往是与地方政府协商,先象征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资几百万元就够了,而房屋土地部门违规操作,收到定金后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拿到了产权证后就可以去银行融资,拿了银行的资金再来进行房地产开发。
乱世出英雄,在房地产行业还很不规范的时候,这个行业造就了无数亿万富翁。有一个从百万富翁变成亿万富豪的故事。一位当时在机关做团干部的年轻人王为东,在常人看来,他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收入稳定,但他还是愿意去商海里尝试游泳而毅然下海。当时他凭着一股积极创业的热情和社会关系资源,在上海浦东找到了一块很小的土地,先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意向书。然后他凭着这份意向书到处找合作伙伴,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乡镇企业,这家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一无所知,但对王为东很信任,答应去银行融资后投入开发。王为东创业时候可以说一无所有,成立公司的钱还是这家企业在银行融资时候多借了一百万元后再借给他的,由王为东归还银行利息。在现在看来一百万元只能开家小饭店,但在那个年代,运作得好,奇迹就会出现。
在浦东小地块初试牛刀,赚了钱后,现金流就有了一些铺垫,于是接着再拿地开发第二个项目。王卫东凭着一种悟性,每步节奏踏得很准,合作伙伴是乡镇集体企业,他利用这种优势,借助他们的资金实力,实行承包开发合作制,其他股东不参与经营,由他来全程操盘。君子协定,其他股东拿投入资金30%的固定回报,项目今后的亏损与否,其他股东永远是约定的固定回报。要知道房价一直是处于上升趋势中的,约定的回报率只是一个时点的定格,房地产的增值空间在实际运行中经常是无法预测到的。两年后项目运行基本完毕,但项目的利润回报并不是当初预计的那些,这样王为东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回报后,他的个人身价顿时从小矮人变成了小巨人,新生代富豪就此产生了。
一级市场土地出让到了2002年7月1日后由协议转让改为土地竞拍,由房地部门通过组织竞拍的形式让拿地企业参与现场竞拍。但各地在土地招拍挂的形式上又有变体,如上海实行的是土地竞标方式,开发商的出价不是唯一获取土地的因素。即每块土地的取得,并不是价高者得,而是每家开发商把欲竞标的土地,标上自己的出价,提供此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开发资质等级证明等。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出价、方案、资信等综合因素,当场评出该土地的得主。
拿地的模式还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后自己再保留一块土地,这样就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轻松获取。也可以通过资本运营、企业股权收购获取。
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建立,从整体上是规范了土地市场的混乱定价行为,有利于价格发现。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包括住宅用地协议出让的方式。但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协议的形式占了很大的比例,这就产生了权力寻租以及低卖国土的问题,房地产界权威专家孟晓苏多次呼吁,要增加土地出让中的招标和拍卖的比重,全面进行招拍挂这样的一个阶段性措施开始落地。但是包括孟先生在内的很多人士,都认为后来的招拍挂制度推高了地价:土地出让招拍挂在不断引发新“地王”的出现。所以要想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就要完善我们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供应和出让制度,这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早期的开发商拿地都是可以通过协商,分期付款来获取土地资源。到了2000年后特别是招拍挂制度形成后分期付款的形式越来越被管理层所不容许。再加上土地价格的日涨夜大,中小房地产企业拿地的能力越来越削弱了。大体量的土地只有大型国企和上市企业有能力操作。很多大型房企不是靠着市场的积累获得资本,而是靠具有国资背景容易筹钱,获得了垄断地位,并采取疯狂推高土地价格的办法,将民企逐步驱出市场。2009年一线城市房价涨了50%以上,这与土地一级市场不断冒出的新地王有很大关系。
地王与金融危机有关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受益方很多都是国企,而中小企业贷款现在依然很难。地王的出现,一部分原因就是在于这些大型房企太凶猛,吓到了一大批房企和购房者。地王的出现,断了楼市一条修正自己的活路,楼市不断蹿火冒烟,危及房地产业的根本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比以前那种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做法更为合理,而且效果也很不错。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国土资源的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寻租等一系列人为干扰市场的行为,打击圈地和炒卖地皮的行动,较好地维护公共利益。而且,从近些年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势头来看,土地招拍挂方式确实为地方政府增加了收入,地方政府更有积极性去加速城市化进程。
土地招拍挂制度最初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香港广泛推广使用。我国目前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参照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制定的。这个制度从理论上说可以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腐败,同时也是提高城市土地运营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措施,让土地可以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从而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但是,这种方式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从2007年开始,地方政府一味倾向于“价高者得”的做法,更加推动了地王的不断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国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暴涨。也就是说各地的房价高企,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土地财政收入而推高了房价,面粉比面包贵的故事也在中国这个快速发展的国家经常上演。因此,必须改革土地拍卖制度,将其与民生问题挂钩,避免土地拍卖对民生问题的伤害。---------上海菁英地产

B. 新成立房地产公司该做那些工作,如何拿地

很简单,你先招聘一位有10年操盘经验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前期从拿地到开专盘的所有手续。再找一位原属来有现场经验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工程从设计到竣工的所以事情。然后别忘了成本部要找一个合适的负责人,不一定是做很久的(在国企做的老员工就不要了),你懂的。

C.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哪些方法或方式拿地

现在房地产公司获得土地的方法主要有这几个:

1、招标

国家出让某块土地,通过发出招标公告告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制作标书竞标,国家综合评定房地产公司的资质、信誉、资金实力、项目设计方案、招标价格、付款方式等多个因素,从而决定由哪个单位中标。这方式因为有人为评分因素在里面,所以还是有暗箱操作的余地。

2、拍卖

这方式简单,国家把土地情况公示出来,约定好拍卖日期,所有有兴趣的开发商都过来,交一笔拍卖保证金之后,就可以参加拍卖,现场谁喊价高谁拿走,其他什么都不考虑。这方法虽然简单且不容易暗箱操作,但因为自由竞价,价格无法控制,现在市场上那么多地王级别的土地价格,几乎都是拍卖产生的。

3、挂牌

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最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最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

4、收购

上面三个是国家承认的土地获得方式,按道理来讲,土地是不可以私自交易的,但有的人手里有土地,但是没有实力开发,或者干脆就是想转手,这样开发商就会通过收购具有土地的公司的方式,将土地转到自己的手里。这方式在市场上也不少见,不过里面存在诸多的信息陷阱,每个开发商都比较小心。

(3)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扩展阅读:

资质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

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D. 开发商如何拿到地皮

开发商拿地皮,一般以下几种途径:

1、依附行政。例如政府的公共设施改造,专比如广场改造,经济适用房建属设,棚户区危房改造等,依托行政资源,进行建设改造。

2、商业开发。走土地拍卖途径,一般以价格高竞标。这也要看拍卖策略,比如逆周期拿地,或者避开高峰周期拿地。

土地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程序是:

①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②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③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④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

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3、合作建设。其他开发上拿到整体地皮时,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拿到部分地皮。

E. 房地产企业拿地到建房需哪些手续。

主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F. 拿地前期,房地产企业工作内容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发展部目标地块信息分析---提供总经理核准(通过)---组建临时前期工作小组---分析、研讨、测算---形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向投委会汇报。
二、前期主要工作及参与人员:
1、地块的信息收集、初步调研;
工作内容:
1)信息收集:取得意向红线、地形图、区域控规、地块规划指标;
2)初步调研:地块现状、周边现状、周边规划、土地权属、周围重要信息调查、地块竞争对手;
3)完成发展部地块调研表;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责任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
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
2、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
内容要求:
1)向地区公司总经理汇报目标地块情况;
2)总经理对发展部地块调研表进行审批;
3)如果审批通过则纳入前期工作小组研讨范围;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2个工作日。
3、目标地块分析研讨;
内容要求:
1)对地块的地形、地貌、地质、坡向、景观进行分析,并分析地块与周边道路、规划的关系,根据地块规划指标,确定地块适合的产品形态及可能的产品组合;
2)根据市场现状及竞争情况,明确项目的目标客户,确定项目的市场定位,提出市场能够接受的产品形态;
3)确定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出项目独特的营销亮点;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5-10个工作日。
4、项目预案实施;
内容要求:
1)项目规划预案:根据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供两种以上的产品组合预案,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分区及道路布置考虑、经济指标;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
时间要求:10个工作日。
2)市场调查分析:区域经济、区域产业、区域规划、区域比较、目标人群、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市场定位、价格预测等;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研发部设计总监、营销部经理、营销市调组;
时间要求:15个工作日。
5、项目预案研讨;
内容要求:
1)对项目预案成果进行分析研讨,结合市调结论,调整规划预案;
2)确定项目分期原则;
3)确定项目切入点和推盘进度;
4)确定项目销售及价格策略;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5个工作日。
6、编制汇报材料;
内容要求:
项目专题报告:项目区域介绍、目标地块介绍、项目SWOT分析、市场调查报告、项目定位及目标客户、项目规划预案、项目经济测算;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计财部投资分析专员;
时间要求:5个工作日。
7、向投委会汇报;
内容要求:
1)发送项目专题报告;
2)带投委会成员踏勘现场;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投委会成员
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

G. 是先成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去拿地还是先有了项目再去申请设立项目公司

先拿到土地,然后以土地注资的方式去申请设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的职责是负责与政府机构签订特许协议;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接受保证金,同时接受分包商或供应商保证金的转让,商业银行提供出口信用贷款担保,并接受项目担保。

母公司具备资质条件,办理项目公司资质相对要快一些。要取得资格需要时间。那是不可能的。当然,也有一些项目公司需要与当地政府建立明确的意向,以获得土地,即使如此,需要时间来获得资格。

(7)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扩展阅读:

申请设立项目公司注意事项: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

在我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对土地享有的权利仅为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称出资的标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若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先将集体土地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

其次,在我国仍然存在一些历史沿袭下来的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业使用的情况,对于这些从国家无偿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依法是不能作为出资使用的,必须先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干净的,没有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否则就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

这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将使投资者或股东的出资变得不实,违反公司法确定的资本原则,在内部会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外部则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H. 房地产开发商拿地需要资质要求吗

需要,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获取不同性质及大小的土地。

根据资质回等级的不同答,所开发的房产面积不同。

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
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

I. 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拿地,分公司开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就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那么就不会产生契税,如果不是,就还要交契税。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二、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9)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转让公正机关公正基本规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

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依各国通例,转让方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其权利。中国法律亦严厉禁止炒买炒卖土地的合同。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中国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有先买权。国家的优先购买权为一项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以约定加以剥夺。

这项权利适用于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7)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即报经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承租人具有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依出售、交换、赠与、继承方式),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租赁权,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享有者主张租赁权。

同时,承租人还有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享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具有在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抵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权。如果转让方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权。

阅读全文

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拿地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地产培训机构有哪些 浏览:243
十年期房货利率 浏览:239
天津小户型中单怎么装修 浏览:506
怎么卖个人二手房 浏览:888
房地产投资长期看什么短期看什么 浏览:168
柬埔寨期房 浏览:603
大型开发商维权 浏览:224
南通开发区新开苑房价多少 浏览:801
房产达人怎么买锤子手机版 浏览:70
沙特阿拉伯需要什么样地产地证 浏览:442
商品住宅房产证 浏览:733
农村房产证没有怎么办理 浏览:587
外滩的房价多少钱一平 浏览:639
青岛最贵房价是多少钱一平米 浏览:519
二手房比喻什么 浏览:135
楼盘派筹是什么意思 浏览:319
镇江枫苑二手房怎么买 浏览:230
衡阳市有哪些好楼盘 浏览:459
房地产模型设计费入什么科目 浏览:619
晶福园最新房价是多少 浏览: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