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产公司严重违约,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中国法律的根本标抄准是赔偿损失,袭不保护利润,所以,即使索赔,法院也只会判决开发商赔偿你实际支付的钱款(最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4倍赔偿同期利息,看具体情况),但假如你能提供出这段时间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你遭受了某些额外经济损失的话(比如因无房居住而在外租房等……),法院会考虑赔偿这些损失的。但是记住,所有的损失都是你实际已经支出的钱款。
另外,房产这个东西,本身就具有两重性,使用性和投资性,因此,因为房价涨了因而要开发商按现在的行情赔偿,这是属于索讨或有利润,这是100%不会得到支持的。
『贰』 房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房,违约金如何赔偿
具体要来看合同对逾期交房源有无规定违约金,比如如果规定了每逾期交房一天要支付xx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只能赔偿你的实际损失,但你的实际损失是很难衡量的,就很难主张。
『叁』 请问要向房产公司要违约金,怎么要
购买的房子延迟交付,涉及最多的是关于“违约金赔偿”的问题。许多读者致电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询问,房子延期交付后,该如何得到违约金赔偿。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至于违约金的约定,业内人士认为,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金。
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实际损失一般来讲只可能是租金损失或交通费损失。租金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而多付出的租金;而交通费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不能及时迁入而可能增加的交通费用。一般来说,交通费损失要低于租金损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只考虑租金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肆』 如何追讨房产公司交房违约金和制止房产公司的侵权行为
对方未履行协议的,您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费的数额及缴纳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协商。
『伍』 房地产开发商不给赔违约金怎么办
可以去找所在区的信访办!
我老姨住在北辰与河北之间一个小区,那个小区晚交房三四年呢。当时她那套房子才花了十二万多(建筑面积73),结果人家赔了两三万呢!
『陆』 房地产企业拖欠违约金如何处理
建议咨询下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柒』 我该如何正确的向房地产公司索要购房合同里的违约金,请大家支招,谢谢!!
出此复题目,你是想做"王海制"式人物还是你确实发现对方违约了?要拿到违约
金,就要按照合同上的明文约定,找出对方的违约行为并拿出证据.还要对相关知
识有研究.还要有能言善辩的口才,不屈不挠的韧劲.你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吧!
『捌』 请问怎么向房产公司要违约金
先和开发商交涉,不行的话就进行法律诉讼,不过正如楼上所说的,开发商做什么事都是有法律顾问的,想打赢很难。
『玖』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我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吗
1.我觉得开发商已购成了违约
合同约定而不能按时做到,就是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依据是合同法107条
2.我可以据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吗
违约金的赔偿必须是事先约定的,比如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或者逾期不交房每天支付违约金为购房款的2%等等,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则没有违约金
3.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如果你要违约金的话法院不会支持,但是你可以转为主张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因为延期交房让你在外面租房的损失或者其他你有证据证明的损失都可以,换个说法之后你的主张就合法合理了。依据是合同法112和113条
就本案而言,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给你造成损失并且你有证件证明的话,依法可以主张开发商对你进行赔偿,这个主张即使被开发商拒绝也能够在法院得到支持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补充:关键是证件拖了我两年,害我不能用证件贷款,也让我担心了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那就没有违约金,不能贷款对你造成实际损失可以索赔如果没有损失就没有赔偿,担心属于精神范畴在本案中不能索赔
20101022补充: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17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18条
以上条款可以适用于本案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计算。感谢chitangwei朋友的及时指导,同时也为自己回答的疏漏和失误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