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都有哪些分类
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家规定了基本的制度,即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分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土地的买卖
二级市场:商品房交易及增量房市场
三级市场:二手房及存量房市场
房地产的一些特点:
房地产经营管理课程要点:
1. 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
2. 房地产业使之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3.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是国家的一笔宝贵财富。房地产业的地位明显。
4. 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重大作用,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系统中基本单位的承载体,起着联结生产与生活、生产与消费、生产与流通的作用。可以提供大量的财政积累。它的有效发展可以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能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可最不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并有利于出进我国对外开放。
5. 土地所有权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双重含义。
6. 我国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要实现,就是要向用地单位收取地租或土地使用税,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以及垄断地租。
7. 房产是指房屋产品归谁所有,亦即对于防务的战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是商品。具有商品属性,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房产商品具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地理位置对房产价值和价格的形成起着关键的作用。
8. 房地产经营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经营主要指建筑地块和房屋的流通过程和售后管理。广义的房地产经营概念包括房地产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经营。
9. 房地产经营具有风险性大、收益高,经营对象有效符合投资的双重性,经营中垄断和竞争同时存在等特点。
10. 房地产经营必须掌握分析预测,适应需求,齐全功能,配套服务等原则。
11. 房地产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运行机制,要按商品经济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其基本要求是要遵循价值规律要求,要等价交换;土地要有偿使用;地价、地租的确定要以市场供求变化为基础,参照环境和规划等因素;要有计划推进房改。要创造实现房地产商品化经营的良好条件。
12. 必须加强对房地产经营的管理,包括加强房地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微观和宏观的有机统一。
13. 土地产权的含义包括土地所有权、地役权、地上权、抵押权、典权和租赁权。
案例分析:
广州市惠华房产开发公司师1982年6月就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好,早在1987年就经广州市建委批准为一级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并被列为全市50家优秀企业之一。
惠华房地产通过外引内联,多方集资,发展外向型房地产业,积极进行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公司领导认识到公司是社会主义企业,不能单纯追求企业盈利,而必须协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关系。公司开发经营的昌乐苑小区建成,住户进住后,搞了数以百计的违章建筑和防盗设施,有的花上万元建造起来,相当高级。小区的空、路边也堆放了许多杂物。按常规,住宅交付使用后,公司可以不管了。惠华公司领导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决心做好售后服务,认真抓好小区管理。公司领导带领干部“抓点”,坚决清除违章建筑,并无偿投资30万元,把小区美化起来,变成环境优美、安全的花园小区,受到住户和社会的赞誉。
惠华公司也舍得花钱投资兴建小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公益事业,总投资600万元,建成后无偿交给教育部门使用。
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注重三个效益的统一,使公司不断壮大和发展。
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其中主要的几种分类如下:
1按用途(功能)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两大类。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普通住宅市场、高档公寓市场、别墅市场等。非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写字楼市场、商铺市场、工业用房市场等。
2.按档次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和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整体房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两大类。
4.按交易方式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两大类。
5.按交易目的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两大类。房地产使用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自用的市场。房地产投资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投资(再卖、出租或转租)的市场。从购买房地产的目的来看,具体还可分为自用、出租、消极性保值、准备积极转手。
6.按流转次数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具体为开发的商品房的初次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三级市场(具体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有住房等的再次交易市场)。相关的分类还有新房市场和旧房市场。其中的旧房市场又称为二手房市场、住房二级市场、存量房市场等。
7. 按达成交易与入住的时间划分,可分为现房市场和期房市场
8.按时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过去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和未来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行业分为: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评估
类型: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产权: 大产权 使用权
㈡ 什么是房地产,房地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内物质形态容,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2、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3、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㈢ 房地产的融资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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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房地产投资方式包括哪些
房地产投资方式:
两条途径:
基本建设途径和房地产开发途径。
四种方式:
基本建设途径中的基本建设式;房地产开发途径中的楼宇购买式、合作开发式和股权购买式。
基本建设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进行报建的方式,建设自用的房地产项目。这种建设方式是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化之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式。房产地开发市场化之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对基本建设方式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的限制。一般应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二是项目性质和用途的限制。一般应是不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自用、公益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如国家投资的公用事业项目等,前述机关、事业单位纯粹自用公益性质的楼宇建设项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办理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下称“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
除非符合特定条件或经政府特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不可能。
楼宇购买式
投资人审查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该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楼宇的法律状态,并考查该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建筑风格等状况,如认为符合投资人的意图,则投资人与该房地产开发商建立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程序获得楼宇的全部权利。
这种方式最为简便。相当于对某特定地区正在进行开发尚未出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经济上和技术上进行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符合投资人意愿的项目,与其谈判达成购买合约。不足之处是:拟购房产所在项目已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的审批,其规划、建设等事项已很难更改。对于已建设完工的项目的状况,只能在现有市场中进行选择,不能以自己的意愿进行所需楼宇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未建设完成之房地产项目,则又存在着预购商品房的风险。
合作开发式
如投资人本身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相关经营范围,则选择一家有相应资质、实力和资源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资、合作的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资并获得其应得之利润,而投资人则取得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楼宇的全部产权。双方各得其所。
合作开发式的本质仍是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之楼宇的购买。这种方式区别于楼宇购买式的主要优点是投资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楼宇购买式是买成品,最多只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开发式中,投资人直接进入项目开发的过程之中,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依不同的合作开发方式,实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过合作开发,投资人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设计理念、建设风格、楼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创作。不足之处是: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涉及到与合作对方的合作,法律关系及协作配合比楼宇购买式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如果进行合作开发,投资人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外,合作开发房地产有两种方式,即不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和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如采用后一种合作开发方式,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将会构成一个障碍。
购买股权式
由投资人或投资人的关联公司对于一家已经存在或拟创设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全面收购。通过收购该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而实现对该公司开发建设或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或楼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方式比较前两种方式而言,最大的好处在于,投资收购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人不发生直接购买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房地产权利而产生的购房置物业的税费。不足之处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人对购置股权而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比较间接;
二是对一家公司股权的收购,投资人需与另一家关联公司联手进行,投资人与该关联公司的关系将对投资人对间接购置的房地产的使用和处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是如不是对一个现成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而是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再去收购其股权,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也会构成一个障碍。
㈤ 房地产的类别有哪些
房地产的类型:
1、住宅用地(70年);
2.生产用地(50年);
3.经营用地(门头等,内50年);
4.行政用地(市政府、法容院等,50年);
5.其它用地(学校、博物馆)。
房地产的类型(按用途划分):
1、住宅地产 2.商业地产 3.旅游地产 4.工业地产 5.农业地产
房地产的类型(按使用性质划分):
1、住宅:民宅、公寓(100-200㎡)、花园别墅(250-450㎡) 2.公房
3.商铺 4.厂房、仓库
拓展资料:
房地产的含义: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㈥ 房地产开发融资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房地产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银行贷款融资;证券融资;房地产信托融资;其他方式如联建、参建融资,房地产典当融资,利用外资等。
㈦ 房地产融资形式主要有哪些内容
银行融资(也就是开发贷款,需要施工证)
如果企业有办法(比如足够的贷款额度内和质押物),可以容做土地的一般抵押贷款(仅需要土地证)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股权融资)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债券融资)
股权转让或者增加股东资本金注入(股权融资)
收取客户的预付款(订金)
收取客户的房款(交房前)
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垫资(属于短期拆借)
民间借贷或者企业间拆借
上面的都是合法的,不合法的就多了
㈧ 大批资金流向房地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虽然中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一定的调控,但上半年楼市泡沫的风险在进一步上升,亟需加强调控。与此同时,国内企业投资实业的意愿明显降低,出现了所谓“企业流动性陷阱”。安邦咨询(ANBOUND)研究团队认为,从近期中央释放的多个调控楼市以及货币政策变化信号来看,中央在试图阻止资金继续大举进入房地产,遏制金融和房地产过度发展对实体经济进一步挤压。
受货币超发、信贷快速扩张、房贷利率不断走低以及国内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等多重因素的刺激,近些年我国居民住房贷款急速上升。特别是受去年增加居民部门杠杆率的政策走向以及房地产刺激政策的陆续出台,今年上半年我国居民放贷规模迎来爆发式增长,个人购房贷款高达2.36万亿元,不仅占同期银行新增贷款7.53万亿元的3成多,更比去年同期多增1.25万亿元。
有机构的统计表明,我国房贷余额/GDP的比例在2015年底达到20.7%,到2016年底预计将超过25%;房贷余额增速2015年为23%,今年上半年更高达30%,上半年居民房贷月均新增额达到3933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时,今年初全国房价重回两位数增长,一线城市地产价格更是出现暴涨,并向二三线城市传导。
对于不断膨胀的楼市泡沫,中央加强调控力度的倾向愈加明显。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基调时,提出要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并罕见提及了“抑制资产泡沫”。在股市低迷、汇市趋稳的情况下,中央这一表态被认为明显指向了房地产市场。此外,银监会发布最严银行理财新规,保监会也表态不容许房企通过再融资对流动性资金进行补充,这些政策都意在收紧开放商的资金渠道,增加房企从资本市场“补血”的难度。
中央抑制资产泡沫、强化“去杠杆、去库存”的意图在货币政策变化上也有体现。日前结束的央行分支行长座谈会,会议通报在论述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时,没有写入此前经常出现的“更加注重松紧适度”提法。而最新公布的央行二季度政策执行报告,也删去了“更加注重松紧适度”这一惯用语。可见,下半年的货币政策将在保持中性适度的同时偏紧,其中抑制楼市资产泡沫是一个重要因素。
安邦咨询(ANBOUND)研究团队认为,从长期和中近期的风险因素来看,中央都有充足的紧迫性来挤破地产泡沫。正如市场指出的那样,长期来看,随着中国人口增长的放缓以及人口抚养比见底回升,再加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放缓,未来我国居民加杠杆空间以及偿债能力都有限,我国房贷高增不可持续,未来一旦楼市价格出现明显下滑,我国居民财富将大幅缩水,中国经济遭受的巨大冲击将不亚于当年日本和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时的情况。
从中近期看,在资本泛滥、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严重侵蚀实体经济的影响下,我国制造业衰退明显,民企投资实业的意愿降到历史最低点,央行不论发行再多货币也无法进入到实体经济。根有关机构的估算,中国房产的市值达到了惊人270万亿元左右,为中国GDP总值的4倍,其中积淀的资金不下50万亿。毫无疑问,在我国房地产的金融属性已经大大超过了商品属性,房地产价格高位维持的时间越久,经济活动创造有效信用和财富的能力就越低,房地产对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实体经济的挤压就越严重。
因此,要想解开这个死结,阻止企业流动性陷阱和民间投资下滑的问题进一步恶化,遏制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对实体经济的侵蚀,就必须阻止资金进一步大举进入房地产。因此,可以预见,未来将出台更多政策防止一二线城市楼价快速上扬,防止可能出现的楼市崩盘。将鼓励各地根据“一地一策”原则,综合运用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加强“去杠杆、去库存”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