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黄埔区要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得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条件:
( 1 ) 在本区工商注册、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范围、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用地批准等相关手续;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5)开发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百分之三十,其中自有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二、人员不够?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知道办理?找我:I5 8-I7I3-9I90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申请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度报告
7: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有效批文
8: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有效批文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
10: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额20%资金的证明和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投资备案证明。
11:按三级以上资质条件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社保明。
代理资质、介绍证书 I5 8-I7I3-9I90 文
四、人员配备:
人员证书需要十个人:5个中级 5个初级 建筑、结构、统计、经济、会计类专业要齐全。
㈡ 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都需要什么资格证书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将取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将执业资格下放地方主管单位和协会管理,以重庆地区为例,机构资质的办理还是执行的原政策,准备以下资料向房产经纪人协会申请办理,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方案还未出台。
如果当地执行的原政策可以按原政策进行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准备好以下对应资料,向房产经纪人协会或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
一级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5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10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年经营、代理交易房地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
(4)固定办公场地30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计算机网络,设有两个以上分支经营点;
(5)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三年以上。
二级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3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年经营、代理交易房地产价值500万元以上;
(4)固定办公场地1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5)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两年以上。
三级
(1)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出资;
(2)具有1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2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固定办公场地50平方米以上。
㈢ 房地产开发公司暂定资质申请怎么写
资质暂定延期申请报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开发资质为暂二级,企业性质为有版限公司(自权然人控股),注册资本金为**万元人民币。公司于**年**月**日通过土地拍卖获得**号地块开发权,现正对该地块进行开发,项目现定名为“**”。
该地块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亿元,计划分三期开发。目前项目一期、二期已进入预(销)售阶段,三期也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因开发需要,现申请资质暂定延期。
特此报告。
**公司
**年**月**日
㈣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办理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回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答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㈤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申请报告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合作开发建设的,其开发经营业绩可按股权或投资比例分别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业绩。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务范围根据资质等级确定。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含2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
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
注册资金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技术人员数量符合三级资质的暂定资质与三级资质可承担的开发规模相适应;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暂定资质与四级资质可承担的开发规模相适应。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正在建设两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为正在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额的总和。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低于35%的,必须追加项目资本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间定在每年的3-6月。取得《资质证书》满1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申报资质年检。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或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己开发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证明材料;
(七)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经省建设厅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
二级资质由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直接上报省建设厅审批,申请企业注册地址在县(市)的,向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三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报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企业注册地址在设区市的,由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资质审批后30日内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级资质、暂定资质由企业所在地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并在30日内分别报省建设厅、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受理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暂定资质申请提交材料: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古田县建设局备案;
⑴、“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告”文件(注明文号);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的《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印章--由房地产管理系统企业端打印;
⑶、附本企业下列文件原件,同时复印一份供审批机关存档: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会议纪要或上级批文(外资企业需持外经局批文、批准证书);
③、企业章程(经工商登记核定的章程);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⑤、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⑥、企业验资报告及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注:⑴注册资本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5%,且最低不少于800万元,实到资本不少于相应资质等级的最低标准;⑵本企业的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若投资者为个人的,则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人事部门签发的评定职称的文件、来源证明及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盖章);
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必须持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企业名称必须冠上“房地产开发”;
施工企业不得兼营房地产开发;
⑧、(非必备条件)已取得本企业项目的项目用地批文或由土地部门签发有土地出让协议,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
资质核定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⑴、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⑵、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资产负债表或验资报告;
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⑸、己开发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⑹、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证明材料;
⑺、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质升级
申请资质晋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⑴、房地产主管部门关于申报企业资质晋级文件(由企业资质现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出具此文件);
⑵、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从房地产管理系统企业端打印)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⑸、企业最新章程(加盖公章);
⑹、企业投资者验资报告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及任命文件;
⑻、企业各专业技术、经济、财务、统计师等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件
⑼、本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实施情况证明文件(立项批文及项目“五证”);
⑽、本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效证明材料;
⑾、本企业近3年年度“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表号:H101、203表)(加盖县统计局公章;统计报表数据应与实际开发的业绩一致);
⑿、本企业各项目《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的样本;---指发给业主“两书”(业主已签字)的样本二份
⒀、本企业各项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企业端打印)。
资质年检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2份)
⑵、《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件(原件);
⑶、经企业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核填报内容完整性、数据准确性)
⑷、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⑸、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专业人员变更的证明材料;
⑹、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实施情况;(企业提交书面报告,要说明企业是否按时填报月报,生成项目手册的情况)
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企业提交书面报告,要说明企业是否执行两书,附两书业主已经签章的范本)
⑻、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纠纷投诉的处理落实反馈情况;
⑼、汇到省建设信息中心的年检费用(1560元)的汇款回单复印件;
⑽、企业基本情况。(书面材料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开发经营情况、项目开发基本情况、销售经营情况、空置情况,后续拟开发项目情况)
备注:
1、上述资料所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用线装订成册,在首页列明目录,须在每张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加盖公章,并附原件核对。
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有重复。
3、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
6、审批程序:
⑴、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制度。统一应用《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系统),实行网上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年检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申请年检时必须通过网络系统生成打印资质申请表或年检表。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提供一份纸质材料报资质审批机关,其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一律通过网络系统查看。
⑵、资质等级晋级办理程序(含资质升级、降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最新的资质等级由“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于每年房地产资质年检时自动核算。根据建设部77号令、闽建法[2000]70号文、闽建法[2004]56号文及闽建房[2004]102号文件的精神,具体的资质等级晋级办理如下:
二级资质:先由房地产动态管理系统核定,符合资质升级的企业,由企业端打印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表加盖企业印章并经福鼎市建设局签章,报送福建省建设厅核定资质等级(资质审批权在本级的可不提交书面材料)。
三级资质:先由房地产动态管理系统核定,符合资质升级的企业,由企业端打印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表加盖企业印章并经福鼎市建设局签章,报送宁德市建设局核定资质等级(资质审批权在本级的可不提交书面材料)。
四级资质:直接由房地产动态管理系统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企业端打印一份资质年检表,加盖企业印章后报福鼎市建设局核定。
㈥ 如何办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房地产暂定资质即是四级资质,资质证书期限相对比较短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办理中需要用到: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会计师两名,还需要初级统计人员一名。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不少于2人。
㈦ 如何写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申请报告
按照公文申请的格式,先是题头,再是抬头,内容按照营业执照先写介绍一下内企业的基本情况,然后再容写申请理由,在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它的格式是这样子的。
xxxxxxxxxxxx公司申办
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书
xxxxxxxxxx管理局:
………………………………………………………
……………………………………………………………
……………………………………………………………
……………………………………………………………
……………………………………………………………
……………………………………………………………
……………………………………………………………
…………………………………………………………。
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㈧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新办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这个要根来据您所要承接的建筑面源积决定,不同的建筑面积需要的材料都会有所不同,但是大致材料都是一样的,只会有些不一样
房开新设立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新设立不需要)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审计报告(含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上年度审计报告,新设立公司不需)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简历
7、股东身份证 (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股东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8、单位社保证明、社保收款收据(新设立公司只需提供1个月社保证明和收据;重新核准的公司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收据
9、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10、法人一寸照(4张)及手机号码
11、公章
12、企业锁
13、社保锁
㈨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如何办理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版机关所权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拓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提供至行政审批局审核)
2、公司章程 (如有变更则别需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最新公司章程)
3、职称技术人员 (按申报可承担面积配备)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称人员任职证明等
5、公司注册地场所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
四、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程序
1、将材料提交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7楼窗口提交复印件材料、提供原件审核。
2、材料审核完毕后,将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提交至窗口拿到受理单
㈩ 怎样办理房地产暂定资质营业执照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回称的建筑、答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