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建安业增值税预缴是咋回事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⑵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如何预交
一般都是当地税来务机关自核定一定的销售额比例进行预缴,但是在全国各地的实际操作当中也是有差异的。预缴还只是涉及到占用资金问题,如何规划好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才是重点。
我是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AAAA级)的张开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我们已经为全国各地几十家房地产企业辅导服务过了。也曾经为几百家房地产企业做过常年税务顾问服务。希望我能帮到您和贵公司。
⑶ 房地产预交增值税收入怎么处理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内值税纳税人。
二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⑷ 请问,土地增值税是怎么预缴的
《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问题,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由于土地增值税上按房地产转让所取得的收益征税,因此只有当房地产项目全部竣工结算时才能计算出准确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但因房地产开发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少则二三年,多则四五年甚至七八年,如果待项目全部竣工再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既不利于企业资金的平衡,也不利于税款的均衡入库,对这个税的征收管理也不利。因此,《细则》规定,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特点,为简化征管,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的商品房,按照其取得的收入(以营业税的征收基数为基点)预征土地增值税。销售普通住宅的预征率为0.5%;销售非普通住宅及高档写字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的预征率为1%。
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企业,凡能够通过其会计资料正确计算增值额的,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并全部销售后,向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该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
一般情况下都是少补的。多退的情况很少。
⑸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何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专规定,房地产开发属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⑹ 房地产增值税如何缴纳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速算扣回除系数。增值税的征收方答式:第一步,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第二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⑺ 房地产企业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该如何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回租赁和非学历教答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⑻ 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预缴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税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审核结论通知)》前转让内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容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于每月终了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