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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农用地搞房地产开发

发布时间:2021-02-20 15:58:52

1. 国家对农用地的用途有哪些规定

承包时合同有约定的,应以约定为准,承包期间,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跟性质。任何回组织和个人不答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法律依据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

2. 如何将集体用地用作商业开发。

要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搞开发。这个过程很复杂的。

3. 能否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集体土地能否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法律禁止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明确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

按《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统一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规划中划定。这就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是由市区、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三部分组成:(1)市区,是指非农业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重达到比较大的集中优势,城市建设基本联片,公用设施基本到达的地区。(2)近郊区,是指紧靠市区的居民聚居区,蔬菜及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近期城市建设用地等与市区关系密切的地区。 (3)规划控制区,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市区和近郊区外围一定距离的控制圈和独立地段,如水源保护区,机场及其控制区、无线电收发讯保护区、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存等。由此可见,此项规定基本已把具有商品房开发价值的土地一网打尽。而对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仍有法律对其进行了间接的限制。

(二) 法律对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间接限制

1、国家对集体土地的用途管制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分为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用途管理两大基本制度。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按用途均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的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由于集体土地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农村。为确保粮食安全,保护紧缺的耕地资源,国家基于行政权对集体土地的用途进行了严格管制。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对此有相应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这就说明房地产建设原则上只能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用于建设方面只限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兴建乡(镇)村公共设施或村民建设住宅、且只能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还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并经过行政审批。而上述建设项目一般为民事主体自建自用,不具有商品房性质。

2、国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使主体的限制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其中的建设用地,使用主体受到特别限制,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兴办的乡镇企业,依法是不能在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因此即使是农民或乡镇企业,如果是使用其他集体的土地用于建设,也必须自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土地征用的规定,履行征地手续,使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可使用。

3、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是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都是对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偿移转。而兴办乡镇企业或村民修建住宅的非农建设用地都是基于集体所有权或集体成员权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

因此可以这样说,法律禁止农民集体的非农建设用地在集体以外进行流通。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生存基础。而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非农业建设行为,开发企业不能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商品交换方式合法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因而也就不可能再向市场转移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实际上是从土地使用权流转入手,又在集体土地通向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大门上加了一把大锁。

综上所述,现行法律从土地用途、土地流转、使用主体三方面入手,双管齐下,完全关闭了集体土地直接通向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的大门。

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什么人买房子账户呀,如果农村户口的也可以,这是很难说,如果城市户口,并从专2007年6月,建设部属提出了小产权房的风险提示国土部高调违规房产部会去掉,截至去年年底,国务院召开常务研讨会,会议,全国关注的小产权房逐渐升温机关。昨日,国务院以重新定义城镇居民在农村没有得到购买小产权房发出形式的文件。
国务院昨日“关于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公布(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定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严格的管理。 “通知”要求,城镇居民在农村不要买房子或宅基地的农民“小产权房”;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通过“村改居”等违法违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禁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愿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5. 农用地到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有哪些步骤各步骤怎么办理,请具体点。

农用地要经过土地报批,才能变成建设用地,也就是要到省、市、自治区厅(局)或国土资源部批准之后,才可以建设开工项目。具体农用地征收、征用需要的材料很多,具体省、市、自治区厅(局)要求也不一样。

6. 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开发吗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搞开发建设。但作为宅基地使用的除外。
需要进行建设的,应当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国家征收的农村的集体土地,不能直接使用村集体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7. 农村土地如何搞房地产开发

以前,在农村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开发出来的房屋叫小产权房,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专《关于严格建属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 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8. 30亩地搞房地产开发如何开发会让利益最大化

首先要看当地政府规划进行调整,既然你说了以后这里会成为市政府,那么就以为这回这里很可能是当地答的金融商业中心,所有的商业必须齐全,但是现在来看本地区处于外环,商业及交通等应该不会很发达,要在这里建单纯的商业或者住宅我想都不会很好,建议综合体,住宅、商业。住宅可以分高层、小高层;当然商业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选择建住宅没有完备的商业配套是行不通的,你可以引进一个大型商场;还有就是停车问题,看本本地块也就2万平方米的面积,建一个2层的地下停车厂吧;如果你所说的市政府搬到此地时间不远的话,也可以建一栋写字间,出租会非常抢手的。

9. 土地局说我的承包地是一般基本农田而不是基本农田。可以做房地产开发,是真的吗那我自己也应该能申请建

这要首先分清基本农田与一般基本农田的性质。

一般基本农田实际上就是回一般农田,答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用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包括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两种。

这两田的使用与控制是有区别的:

基本农田是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用地;

一般农田是没有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用地。

一般农田肯定也属于农业保护范围,相对基本农田管控没有那么严格。

一般农田在有批准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变更用途,比如新建宅基地,还可以建造厂房或作其它产业的用地。

所以你可以在通过审批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用途。

10. 自己的耕地上可以搞房地产开发吗

不可以,房地产开发必须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集体土地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行开发。如果直接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就属于小产权房,办不到房屋所有权证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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