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产开发必须经过什么审批,有哪些要求
房地产开发审批的主要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 房地产开发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1.政府部门的项目计划批复 2.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持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办土地使用证(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挂牌、拍卖) 4.持以上所有证件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项目开工许可证(办开工许可证前要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开发企业开发资质) 5.再持以上办理好的证件到规划部门办理施工放线手续 6.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开工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
Ⅱ 房地产开发商安装电表有什么规定
一般是由当地电业部门的来安装。开发商不能自行安装,除非你得到了电力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Ⅲ 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对高层住宅小区安装哪些配套设施,国家有什么强制规定吗
国家暂没有强制规定。就是物业用房不能在地下。
但是各地方一般都有相关法规,比如北京:
建设方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期建设应当包括住宅、与住宅配套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含道路、绿地)及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合理。
(二)工程招标和竣工验收计划能够保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分期的区域界限是道路或绿地的,将道路、道路照明、绿地纳入前一期建设范围。
(四)每期建设应当包括与交通干道相连的道路以及与下一期建设的有效临时隔离措施。
宅小区每期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组织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
(一)按照建设方案内容,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竣工验收合格。
(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验收合格,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工程达到下列要求:
1、生活用水及节水设施齐全,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的,须取得供水专业单位的供水认可。采用自供水的住宅小区,供水设备应符合给水设计规范、设备完好。
2、生活用电应按有关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若因分期建设暂时无法提供永久供电的,须取得供电专业单位的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过渡性供电措施,并需保证用电的使用功能要求和使用安全。
3、采用市政管道燃气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的燃气供应方案完成室内和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和衔接,并经燃气供应企业验收确认。若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实现燃气供应,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燃气供应企业提出过渡性解决方案。采用自建管道燃气供应站的住宅小区,须提供该自建管道燃气供应站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4、供热系统要符合供热配建标准,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要取得供热专业单位出具的具备供热条件认可文件。
5、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按设计要求敷设到户。
6、道路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道路相联,并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相应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
7、完成住宅小区相应绿化建设,因季节原因未完成绿化的,应有防尘措施。
8、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采取分期建设的,已建成与下一期施工工地有效的临时隔离措施。分期界限是道路或者绿地的,已完成道路、道路照明或者绿地建设。
Ⅳ 房地产开发企业,什么时间开始办理临时电手续,什么时间办理正式电手续
在开发前来期阶段要办施自工临时用电申请手续,扩初设计完成了就可做了。不然施工队进来怎干活?需要多大容量,临电(变压器)的放置位置都要预先定好(不影响后面造房子的场地安排)。要尽早办。
施工队进场了,即建筑安装工程开始了,就要抓紧着手按设计图、面积资料申办正式用电了,称为配套工程。供电局根据你的书面申请,现场查看、安排设计、做预算收款、购买设备、安排施工、验收、通电等步骤都要花很长时间周期。你要与房屋土建施工衔接好,不耽误供电设施的安装和交房总体时间上的安排。
还有自来水的申请同样道理,在此就不重复了。
Ⅳ 商品房使用临时水电 符合交房条件吗
应该是正常的用电。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答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Ⅵ 一般房地产开发每平方米用电量为多少
一般房地产开发每平方米用电量为每平方米60W。
建筑面积≤80 m2按照 kW/套;建筑面积81-120 m2按照6 kW/套;建筑面积121-150 m2按照8-10kW/套;建筑面积>150 m2的高档住宅、别墅按照12-20kW/套。具体供电人员现场勘察时会给出具体建议。
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174小时,同比减少16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351小时,增加497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507小时,减少301小时。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5730万千瓦,其中水电1312万千瓦,火电3558万千瓦。
(6)对房地产开发用电有什么规定吗扩展阅读: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数据显示,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449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58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
国家电网表示,“十二五”后三年,将实现公司经营区内全部无电人口通电。为此,国网将通过电网延伸解决42.9万户、175.6万人口的通电问题,地方政府采取新能源分散供电方式解决16.9万户、77.1万人口的通电问题。
Ⅶ 房产所说的电开是什么意思
是指房地产营销渠道电话营销开发模式。属于房地产直接营销渠道,房地产商品投放市内场进行交换需容要通路,营销学称为营销渠道。在现行的我国房地产营销渠道中,直接营销渠道仍是主导的营销渠道。
1、 电开营销渠道的优点
(1) 房地产发展商控制了开发经营的全过程,可以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代理商介入造成的营销短期行为,如简单的将好销楼盘单元销售出去,造成相对难销的楼盘单元积压。
(2) 产销直接见面,便于房地产发展商直接了解顾客的需求,购买特点及变化趋势,由此可以较快的调整楼盘的各种功能。
2、 电开营销渠道的弱点
(1)一般来说,房地产发展商比较集中开发、工程等方面的优势。房地产营销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房地产发展商直接营销,难以汇集在营销方面确有专长的人才,难以形成营销专业优势,这样在相当程度上影响营销业绩的提升。
(2)房地产发展商直接销售,会分散企业人力、物力、财力,分散企业决策层精力,搞不好会使企业顾此失彼,生产和销售两头都受影响。
Ⅷ 国家对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销售电价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各地电价通常由各省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综合情况确定。至于商业用电收费标准通常要比居民生活用电高出许多。当地的具体电价标准,可登录国家电网官网查询。
Ⅸ 房地产开发和电网有什么关系吗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没动工要不要和电力公司签协议才能批准动工的
要啊,比如你工程占地是否影响线路,另一方面你的用电容量是否是当地电网负荷所能够承受,等等问题,包括你后续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