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
房地产评估由专业人员做。
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
⑵ 怎样进行房地产拍卖评估
可以参阅以下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发[2007]5号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部门在工作中对需要进行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的,应当制作《对外委托工作交接表》(格式表附后),同相关材料一起移送司法辅助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需要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监督、协调员向专业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在监督、协调员主持下与专业机构商谈委托费用。委托费用主要由当事人与专业机构协商,委托费用数额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参照行业标准为主,协商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督、协调员不得干涉。报价悬殊较大时,监督、协调员可以调解。对故意乱要价的要制止。确定委托费用数额后,交费一方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费用交付委托方。对于当事人无故逾期不缴纳委托费用的,可中止委托,并书面告知专业机构;当事人即时缴纳委托费用的,仍由原专业机构继续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对于商谈后不能确定委托费用的,监督、协调员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可重新启动选择专业机构程序,重新选择专业机构。公诉案件的对外委托费用在人民法院的预算费用中支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
评估、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 执行部门在司法评估、拍卖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评估目的和范围;
(二)提交评估必需的资料;
(三)披露标的物瑕疵;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选择评估机构;
(五)见证选择评估机构;
(六)配合勘查评估标的物;
(七)通知申请执行人预交评估费;
第六条 评估费采取前端预收、后端结算的方式收取。
拟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需评估的,由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法院出具的交费通知在5日内向评估机构预交部分评估费,剩余评估费由执行法院执行部门从拍卖、变卖成交或抵偿的价款中优先扣付给评估机构。
预交评估费的收取标准由市高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意见后确定。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低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结算;拍卖成交价、变卖价高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评估价结算;以物抵债的,评估费按照抵偿价结算。
第七条 执行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执行人财产需评估的,不预交评估费,评估费由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从司法拍卖、变卖成交或抵偿的价款中优先扣付给评估机构。
执行法院决定中止、撤回委托评估的,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在中止、撤回委托评估之前未实际开展评估工作的,应当将预收的评估费退还申请执行人。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经拍卖、变卖未能成交,也未以物抵债的,评估机构已经收取的评估费不再退还,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第八条 申请执行人因生活特别困难需要缓交评估费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审查后报市高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协调处理。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预交评估费的,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应当撤回评估委托。撤回评估委托情况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执行法院司法技术部门。
⑶ 简述如何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老百姓在购买住房时,往往十分关注房价,但从专业评估的角度看房屋的价格与房屋品质是息息相关的,我们更应关注房屋的品质,注重性价比最优,那么怎样评判房屋品质的优劣呢?
实际上影响住宅房屋价格的因素很多,从微观上看存在房屋的权益、区位,物质实体状况等因素。
一、所谓房屋的权益因素: 主要指待交易房屋产权来源是商品房还是政策性住房(例房改房等),若是政策性住房,往往购买人需多交一笔支付补地价款的费用,在二环路以内需交纳房价的1.5%,二环路以外需补交房价的1%,而商品房交易无需此费用。
二、所谓房屋的区位因素是指房屋周边的公共配套、交通条件、环境条件:
1、公共配套:房屋周边有否大型商场或超市、农贸市场或便民店等,居民购物是否方便;房屋周边有否学校、医院、银行、休闲娱乐场所等设施,居民生活是否便利等,此项因素一般影响正常房价的300-1000元/平米。
2、交通条件:房屋周边道路有否主干道、生活型干道、便道等,距火车站、飞机场距离有否超过30分钟,距家直线距离 300m以内公交超过几个站台,出入小区的自行车、汽车是否受交通管制,有否单行道或有护栏街道或完全步行街。此项因素一般影响正常房价的100-500元/平方米。
3、环境条件:房屋周边500m范围内有否公园或公共绿化广场,周边有无工厂,空气质量如何?噪声污染如何,小区住户素质高低,成都市西面房价贵主要来源于城市西面属上风上水,环境指标客观上明显优越其它方向,房屋周边土地是否开发完毕或还有大量拟建项目,环境因素一般影响正常房价200-1000元/平方米。
三、所谓房屋物质实体状况是指土地状况及建筑物的优劣:
1、土地状况:房屋所占宗地或小区用地地势平坦或有坡度,小区地型是否方正等,该项目因素一般影响正常房价的 50-200元/平方米。
2、建筑物户型和外观:房屋是多层住宅或高屋住宅(电梯房),建筑布局是独幢或多单元或蛙式,室内户型是否符合四大二小二多的基本标准(即客厅大、卫生间大、主卧室大、厨房大、次卧小、公共 过厅小、阳台多、卫生间多),各房间能否自然采光、客厅、主卧采光充足、室内形成“穿堂风”,房屋朝向居南北向,房屋所在楼房是否临街等,合理的户型布局比正常房价高约100-500元/平方米。
3、建筑物其它情况:多层住宅形成2楼、3楼房价高约200元/平方米,1楼和4楼房价高约100元/平方米,5楼为基准价,6楼若有屋顶花园房价高约50-150元/平方米,若无屋顶花园房价低约50-150元/平方米,住宅是平屋或错层或跃层或复式,单项指标向上影响房价100-500元/平方米;电梯房一梯户数3户或4户或5户,单项指标向下影响房价50-200元/平方米。
4、建筑物其它情况:房屋是否水、电、气、光纤、视、讯六大基本要素具备,是否有社区活动中心,是否有足够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的位置,高档社区还需具备小区游泳池、健身运动场所、便民店等,配套设施越完备,房屋品质越高,房价相应增高。
5、房屋装饰、装修情况:房屋外观美观大方,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在进行交易市场时,房价一般比初装房高约50-300元/平方米。
6、房屋物管情况:房屋是否有专业物管公司管理,物管费用是否合理(多层住房一般为0.3-0.8元/平方米)物管公司是否具备服务意识,是否拥有小区安防监视设备及固定办公场所,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费是否合理,物管公司提供的小区服务内容是否多样化等。
评估:1、(1)[Estimate;Assess;Appraise]:评价估量。
对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以决定是否采纳。
他们在评估他的房子。
(2)[Evaluate;Appraise;Estimate;Assess]〈方〉:评价,品评
2、房地产评估方法常用的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针对土地估价还有基准地价修正法、路线价法、房地产价格指数调整法等等。
3、二手车的鉴定是指由专业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特定的经济行为和法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二手车进行手续和证照的检查、技术状况的鉴定以及价值的估算,二手车鉴定评估要点有三个:手续、证照检查,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
⑷ 资产评估中房地产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市场比较法。在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候,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项房地产和它周边的房地产价格作一比较。按理说,如果住宅的效用相近,那么房价理应差不多。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拿类似房地产作为定价的参照系。购 房者常常多看几处住宅,然后“货比三家”,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这就是市场比较法所依据的替代原理。
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适用范围宽,简单明了,易于采用。但是,必须弄清楚市场比较法的使用范围。采用市场比较法有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需要收集大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数据。也就是说,要求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有相当大的规模,有较长的历史。如果在某个地区房地产交易量很少,缺乏可供比较的先例,那么市场比较法可能出现较大的随意性或偏差。有的城市虽然已经积累了几万个房地产交易数据,可是,一旦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进行分类,每一个样本的空间仍然不够大。如果样本空间偏小,那么具有一定置信度的区间就很宽。假若置信区间的上下限之间的距离拉得很开,讨论房价时就失去了判断标准。
第二,使用市场比较法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存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即市场比较法的使用前提是充分竞争。
第三,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要求房价相对稳定。在市场比较法中,房地产商估计的房价取决于他们对市场走向的预期。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那么房地产商会在当前房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通货膨胀率设定房价。如果市场不稳定,房价暴涨暴跌,那么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困难就很大。在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时期,采用市场比较法有可能高估房价,放大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比较法完全丧失了用武之地。
收益还原法。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称为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基础是理性预期理论。首先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如果在未来的纯收益和还原利率这两个环节上没有异议,那么收益还原法是最理想的房价估计法。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
使用收益还原法的第一个困难来自于如何选取合理的还原利率。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利率的选择标准有所不同。对于购房居住者来说,这个还原利率就是银行存款的利率,也就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当期的利率好说,困难在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利率的变动给还原利率的计算带来了不确定性。
第二个困难是如何计算纯收益。在计算纯收益时,由于租金往往是在前期就通过租约固定了下来,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利率和住宅折旧率变化不大,因此,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住房价值的增长率。在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的时期,人们对房价的乐观估计提高了预期的纯收益,由于纯收益上升,房价自然也随着上升。
事实上,人们的预期往往随着外部环境而变化。倘若在某些时期房价突然暴涨,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许多人会随着潮流改变他们对住房增值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住房看起来要比租房合算得多,从而越来越多的人由租房改为购房。这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房地产市场比较容易受到投机风气的影响。
成本估价法。采用成本估价法看起来比较简单,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特别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盈利建筑物由于很少有交易实例或者不能交易,也往往采用成本估价法。对于新建造的住宅来说,这个计算方法简单明了,直接了当。可是,许多房地产商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成本估价法,因为被加数中有两项见不得阳光,即开发商的利润和行贿成本,如果说房价的构成很复杂,也主要是这个原因。
假设开发法。房地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利息),税金等,最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预期的利润。倘若这个利润是房地产商认为能够接受的,他们就会积极投入这个项目。否则,房地产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手这个项目的。预先估计房价,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发,这样的房价估价法称为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在开发商准备投资某个项目之前,他们必须要估算出来地价。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建筑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应缴纳税费等项成本早已心中有数。房价扣除开发成本之后就剩下两大块:地价和利润。地价高了,利润就降低。如果利润低于某个水平,房地产商或者放弃这个项目,或者改变原来的设计预想,增加楼层,改变建筑物用途,使得这个项目有利可图。如果说房地产商有什么商业秘密的话,最高的商业秘密就是他们可接受的利润标准。有的房地产企业对外声称他们在某个项目中,特别是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根本就没有赚到钱,也就是说,利润率等于零。倘若如此,这些房地产公司都应当被树立为雷锋式的企业。在房地产商对一个开发项目感兴趣的时候,他们预期的利润率绝对不会轻易示人。他们最终实现的利润率究竟是多少,这正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除了上述的房价评估方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估价办法,例如购买年法、长期趋势法、残余估价法以及在成片开发的时候采用路线价估价法等等。尽管这些方法在估价的技术上有所增减,但是基本原理仍然没有超出以上四个基本类型。
⑸ 如何对房地产进行资产评估
房地产资产评估有好多种办法,比如: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内法等。容所以不是一下就可以讲的明白的。
而且资产评估本身是一本课程,需要花一定的时间来学习的,而不是一个问题就可以解决的,不懂楼主是想速学还是真正的掌握。
如果楼主想要好好的学习下的话,我这有一份详细的资料可以一起分享。要的话留个邮箱!当然不排除楼主是想要自己评估,那么还是请专门的评估公司吧,他们会帮你做好的!
谢谢
⑹ 如何评估房地产价格 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我自己也来在做房产评估自
一下我是对房产评估中几种实用方法的总结
一般在周边相类似的房产较多的时候 使用:市场比较法
周边只有这一种类型房产使用:收益法、成本法
对于在建、将建房产使用:假设开发法
还有一种不常用的:长期趋势法
它适用于:价格无明显季节变化的房地产,或变化有规律可寻。
以上相对比较好理解,想书上一大段一大段的我就不抄书了
⑺ 怎么开展房地产评估业务
3 估价程序
3.0.1 对于每个估价项目,房地产估价机构都应指定一名能够胜任该项目估价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配备与该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按估价程序开展估价工作。
3.0.2 自受理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项目,估价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2 制定估价作业方案;
3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4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5 选定估价方法进行测算;
6 确定估价结果;
7 撰写估价报告;
8 审核估价报告;
9 交付估价报告;
10 估价资料归档。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中不得简化或省略前款规定的估价程序。
3.0.3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应明确下列事项:
1 估价目的;
2 价值日期;
3 估价对象;
4 价值类型。
3.0.4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应与估价委托人商议并征得其认可。
估价目的应在与估价委托人充分沟通,仔细了解其真实、具体的估价需要以及估价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和预期用途的基础上确定。对估价目的的表述应简洁明了并符合相关规定。
价值日期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用公历表示,具体到日。
估价对象应在估价委托人指定的基础上根据估价目的确定。估价对象应全面、客观,不得遗漏,严禁虚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租赁、抵押、作为出资或进行其他活动的房地产,或征收不予补偿的房地产,不应作为相应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价值类型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包括价值名称、价值定义或价值内涵。
3.0.5 制定估价作业方案应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及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估价作业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估价工作内容,包括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拟搜集的估价所需资料及其来源渠道等;
2 估价工作质量要求及保障措施;
3 估价作业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
3.0.6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经常搜集房地产估价所需的通用资料,掌握房地产市场行情,估价时还应针对估价项目搜集本次估价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整理。
估价所需资料应包括下列方面:
1 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2 估价对象及其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收益、成本等资料;
3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4 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3.0.7 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
实地查勘记录应包括实地查勘的对象、内容、结果、人员和时间等,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进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协助其实地查勘的人员应在该记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因司法拍卖、征收等强制转让或强制取得房地产而房地产占有人拒绝进入估价对象内进行实地查勘,或估价对象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得进入其内进行实地查勘的,可不进入估价对象内进行实地查勘,但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未进入估价对象内实地查勘及其具体原因。
3.0.8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建立健全估价报告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估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规范,选派本机构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五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外聘房地产估价专家担任审核人员,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对撰写完成而尚未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外聘的房地产估价专家应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审核人员应在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
3.0.9 估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合格后,应由不少于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及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而正式生效,并按有关规定或估价委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对估价过程或估价报告提出询问的,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给予解释和说明。
3.0.10 估价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存。
应保存的估价资料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估价报告;
2 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
3 估价所依据的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4 实地查勘记录;
5 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6 有重要专业帮助的专业意见。
上述估价资料可采用纸介质,也可采用符合要求的电子介质,保存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不得少于十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保存期限内,不得对保存的估价资料及其内容进行改动、更换、删除或销毁。
(摘自《房地产估价规范》)
你可以再网上查找该规划,里面所讲内容全是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操作规范,也是做房地产估价必看得规范之一。
⑻ 如何做好房地产评估
要做好房地产评估,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回2、明确估价基本事答项;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8、撰写估价报告;9、估价资料归档。
⑼ 房产如何评估
1接受估价委托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5实地查勘估价对回象6选定估价方答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8撰写估价报告9估价资料归档。
怎样选择评估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和规定的注册资本”。具有经营资格的估价机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专业人员状况、经营业绩和注册资本评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评估机构可承揽业务的地域范围及价值数额不同。如果您想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除了要查验其经营资格外,还应要求评估事务所出示等级资质证书,根据等级可以对该事务所的业务水平有个大概了解。
由于各评估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工作经验、人员素质有一定差异,因此要委托信誉较好的机构。
⑽ 房产评估是怎么评的,
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房产评估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10)如何房地产开发评估扩展阅读
评估类型:
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