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具体含义 及特点
你这个问题问得太广泛了。
房地产估价行业,主要包括抵押贷款估价、回拆迁答、征收涉及的估价、税收涉及的估价。其他涉及的估价就比较多了。一般来说,当单方或者双方都无法判断房屋价值的时候,往往会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估价行业的基本理论方面,主要是估价方法,一般三种,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
详细的东西,你只有去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教材。可以全方面的了解。
㈡ 房地产评估的方法有什么
房地产评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㈢ 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学些什么
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知识,从事房地产经营与评估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规划学、房地产评估、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济学。
就业方向:主要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咨询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策划、开发、销售、咨询评估等工作,也可在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等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
如果说2005年中国通过超女制造了PK一词,那么2007最流行的一词应该叫房奴了。它的本意是褒是贬姑且不论,但我们可以从中深切体会到房地产已经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众所周知,房地产业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大潮中最大的浪头,房地产大鳄不断涌现成为叱咤经济的风云人物,纵观中国的财富排行榜,从房地产业杀将出来的猛将大腕那是相当的多,数年前中国十大富豪排行榜地产业占了六个便是明证。潘石屹、王石一个个风头正劲的名字当仁不让成为行业骄子经济强人。
我国房地产行业自2004年起,步入了高速增长之路。房地产业红红火火就好象一块巨大的蛋糕,与之相关的房地产评估、资产管理、经纪、咨询、供楼业务、物业管理等也都是大有可为的房地产业,而房地产经营与评估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形成的新型专业,它是这块蛋糕上最诱人的一块点心!
应对市场的巨大需求,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是着重学习房地产行业经营相关理论知识,如: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估价、房地产金融、工程造价等。在系统掌握工程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重点掌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练掌握房地产投资决策、资金运作、资产管理、营销策划和估价的理论与方法。
这一专业最大的诱惑点是在学习的专业课程中包括了考取“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和“建造工程师”等所需的知识。这些相关证书名号的取得可是你踏入房产界的法宝,让你成为现代房地产投资与资产的高级管理者,风风火火闯九州。
就在前不久的第16届“金色职场”房地产及建筑行业人力资源招聘会上,建筑及房地产行业企业紧缺的人才仍旧是专业技术类人才,房地产经营与评估相关的财务管理、投资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更是各大建筑、房地产公司招聘的热门职位。所以此专业的就业前景是不错的,可在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营销及策划、物业管理等工作,成为从事房地产经营与评估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掌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和新型市场化、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方法、策略,具有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在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中级以上管理职责,英语A级,计算机一级(以上)应用能力的职业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 房地产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物业管理实务、房屋结构与识图、房地产投资与策划、房地产金融、物业公司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政策与法规、合同法、民商法概论、房屋装潢与设计等。实训项目:(1)物业企业管理流程操作训练(2)房屋结构与识图训练(3)装修与设计训(4)环境与绿化设计训练 就业方向:(1)房地产企业开发置业顾问、开发策划岗位(2)房地产企业管理岗位(3)物业管理员、事物员岗位(4)房地产估价、企业评估助理、评估员岗位等。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人才正得到房地产界越来越多的认同,人才需求量很大。从招生来看,这个专业的报名情况一般,但就业不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招生就业处主任祝周说,和会计、国际贸易等“热门”专业比起来,“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招生情况一般,在全校各专业中,这个专业的录取分数处在中等偏下的位置”。祝周说,这主要是因为考生和家长对这个专业认识不足,其实在就业时这个专业的初次就业率可达100%,对口率也比较高,毕业生一般都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在大三时,学校就安排学生到房地产企业实习,实习结束时很多学生都能得到签约机会。在三年中,学生除了学习专业课程外,还可以考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物业管理师、房地产评估师等。北京城市学院招办主任曾玉红说:“房地产这个专业在招生时一般,但就业比较好。从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就业率能达到100%。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中房地产公司比较多。”
专业特色:本专业学生除了学习房地产开发、营销、策划、项目咨询与管理等具体专业课外,还要结合大量房产案例,熟悉并掌握房地产前期开发、设计、策划、后期市场营销推广的整个策划流程。
从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以到与房地产相关的公司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市场调研、楼盘包装、开盘策划、销售推广、样板房设计、销售代理以及信息咨询等工作。具体可以去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管理、交易、经营等业务,在房地产评估公司从事房地产评估等工作,在物业管理公司从事前台、客户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在房地产建设公司、管理机构从事房地产工程管理、市场管理的工作,在房地产投资、咨询、经纪等公司从事咨询、投资及代理服务等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基建部门从事工程造价分析、工程管理等业务。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独本)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15 英语(二) 14
3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4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5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6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7 0054 管理学原理 6
8 0067 财务管理学 6
9 0139 西方经济学 6
10 0244 经济法概论 6
11 0329 城市规划与管理 6
12 0972 房地产项目评估 6
13 2394 房屋建筑学 3
14 2395 房屋建筑学(实践) 1
15 6569 物业管理实务 4
16 6570 房地产营销学 4
17 0644 公关礼仪 4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18 7359 企业经营战略(一) 3
19 7360 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 3
20 0168 房地产经济学 4 B类考生须加考
21 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
22 0122 房地产评估 4
23 0123 房地产评估(实践) 1
24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㈣ 简述房地产评估的基本流程
一、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包括:
(1)明确估价对象的实体状况,如对土地,应明确它的地籍范围和地籍号,以及坐落位置用途,面积、形状等;对房屋,应明确它的坐落位置(门牌号码)、结构、层数、面积、使用情况等。
(2)明确估价对象的权利状态,如完全产权、已设定有某种他项权利的不完全产权,房屋的部分墙体的归属等等都必须明确。
(3)明确估价对象的范围,如单纯评估土地的价值,或单纯评估房屋的价值,或评估一幢房屋中的某个部位等等,都必须明确。
(4)明确估价目的,由于同一房地产出于不同的估价目的,其估价结果往往不同。所以,必须明确委托估价人请求估价的目的是什么,以区分不同性质的估价。
(5)明确估价时点,某房地产的估价结果,是表示该房地产在某一个特定时点上的价格。因此,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如果不确定估价时点,房地产估价是没有意义的。
(6)明确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交付估价报告的日期一般由委托估价方提出,也可由委托估价方和受理估价方协商确定,一般估价报告的作业日期为7-15个工作日。
二、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主要是就估价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三、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由于估价对象和所采取的估价方法的不同,房地产估价所需的资料也不同。一般来说,所搜集的估价资料包括:
(1)产权资料
(2)房屋建筑资料
(3)市场交易资料
(4)土地资料
(5)法律和规划资料。
四、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就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
㈤ 房地产评估从哪些方面进行
房地产评估,主要是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某一估价标的物在某一估价目的下的现行市场价值,对某一标的物进行评估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首先要与委托方充分沟通,仔细了解其真实、具体的估价需要以及估价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和预期用途,确定估价目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指定一名能够胜任该项目估价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配备与该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按估价程序开展估价工作。
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1)
估价目的;
(2)
价值日期;
(3)
估价对象;
(4)
价值类型。
2、制定估价作业方案。
(1)
估价工作内容,包括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拟搜集的估价所需资料及其
来源渠道等;
(2)
估价工作质量要求及保障措施;
(3)
估价作业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
3、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1)
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2)
估价对象及其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收益、成本等资料;
(3)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4)
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
5、选定估价方法进行测算。
6、确定估价结果。
7、撰写估价报告。
8、审核估价报告。
9、交付估价报告。
10、估价资料归档。
三、
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明确规定,自受理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项目,估价工作应按上列程序进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中不得简化或省略前款规定的估价程序。
㈥ 什么是房地产评估,有什么特色,需要注意什么
一、房地产估价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二、房地产评估的特色: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三、需要注意的有以下评估原则:
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
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
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4、贡献原则: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础
5、合法原则:房地产评估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算房地产的纯收益时,不能以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收益为测算基础。
6、估价时点的原则 :估价时点又称: 估价基准日、估价期日、估价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价额是该日期的价格。 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强的时间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不同的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估价实际上只是求取某一时点上的价格,所以估价一宗房地产的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估价时点上,同时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通常也是以其在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此问题网络有详尽的解释,如下图:
㈦ 房地产估价的特点和本质包括哪些方面
房地产估价特点或本质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
1、房地产估价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而不是价格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恢复房地产估价活动时,为了避免与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内涵——“劳动价值”相混淆而引起一些不必要和无意义的争论或者产生误解,特别是当时人们对本质上不是劳动产物的土地,否认它有价值或者对它是否有价值存在很大的分歧,从而采用了“价格评估”的称谓而未采用“价值评估”的称谓。
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是实际发生、已经完成并且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它因人而异,时高时低。现实中由于定价决策、个人偏好或者交易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和无知等原因,时常会出现“低值高价”或者“高值低价”等价格背离价值的情况。因此,为了表述上更加科学、准确,也为了与国际上通行的估价理念、理论相一致,便于对外交流沟通,应当强调房地产估价本质上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而不是价格。
2、房地产估价应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替代市场定价
估价与定价(pricing)有本质不同。估价是提供关于价值的专业意见,为相关当事人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定价往往是相关当事人自己的行为,如卖方要价、买方出价或者买卖双方的成交价等。交易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或者需要,可以使其要价、出价或者成交价低于或高于房地产的价值。
例如,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政府为了鼓励某些产业发展,在向其提供土地时可以给予价格优惠;或者为了限制某些产业发展,可以对其实行高地价政策。至于私人之间的让利交易就更不用讲了。
3、房地产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
估价行业外的人通常认为,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提供的评估价值,应是在市场上可以实现的。否则,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实际上,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估价师以“房地产价格专家”的身份发表自己对估价对象价值的见解、看法或观点,即估价结果是一种专业意见,而不应被视为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对估价对象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虽然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但并不意味着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可以把估价专业意见的作用分为性质不同的两类:一是咨询性或参考性的;二是鉴证性或证据性的。为估价委托人自己使用而提供的估价,即估价报告是供委托人自己使用,例如评估投资价值为委托人确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估价报告是一种“私人产品”,这种估价通常是属于咨询性或参考性的。
为估价委托人向第三方证明或者说服第三方而提供的估价,即估价报告是给委托人以外的特定第三方特别是给众多的不特定的第三方使用,例如评估市场价值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提供参考依据,估价报告具有“公共产品”性质,这种估价通常是属于鉴证性或证据性的。在这两类起着不同作用的估价中,估价机构和估价师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中在起着鉴证性或证据性作用的估价中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要大于在起着咨询性或参考性作用的估价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4、房地产估价都有误差但误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从估价行业外的人来看,合格的估价师对同一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应是相同的;对于为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的估价,评估价值是否正确还应当用事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来检验。但在实际中,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常常有一定的差异甚至差异很大;即使是聘请合格的估价师对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同一估价时点下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不同的估价师得出的评估价值往往也不相同。这就产生了估价准确性的问题。
5、房地产估价既是科学也是艺术
正确的房地产价值分析、测算和判断必须依靠科学的估价理论和方法,但又不能完全拘泥于这些理论和方法,还必须依靠房地产估价师的实践经验。因为房地产市场是地区性市场,各地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和价格影响因素可能各不相同,而且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众多,其中许多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难以准确把握和量化,从而房地产价值不是简单地套用某些数学公式或者数学模型就能够测算出来的,数学公式或者数学模型中的一些参数、系数等,有时也要依靠房地产估价师的实践经验作出判断。
此外,每种估价方法都是从某个角度或者某个方面建立起来的,它们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局限性。在估价实务中要求采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就是出于对不同估价方法局限性的调整和综合平衡的考虑。针对不同的估价对象,如何选用合适的估价方法,如何对不同估价方法测算出的结果进行取舍、调整得出最终的估价结果,这个过程是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把握,对估价理论和方法的掌握以及其实务操作能力的综合体现。最终的估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也依赖于房地产估价师综合判断艺术水平的高低。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估价不仅是科学,也是艺术。
房地产估价需要专业人员按照严谨的程序对房地产价值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房地产估价不是简单的价格判定,它有不同于普通物品估价特点。房地产估价仍应努力把握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科学量化它们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从而不断增加房地产估价的科学成分,减少其“艺术”成分,提高估价的客观性。
㈧ 房产评估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抄指依法袭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组织形式由自然人出资,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8)房地产评估市场的重点是什么扩展阅读:
房地产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㈨ 房地产评估依据是什么
房地产评估依据有很多,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依据,一般住房买卖用的是专市场比较法,我是做评属估的,我告诉你吧,去你的房照一下相片,然后调查你那里附近的房子市场价值,一般来说,我们都是参考市场价值,然后根据名人心情给你一个价格,所以一般来说,业主态好的,我一般都会给高点,业主态度不好的,想都别想。然后我们会找来一些成交依据,修正一下系数,就做出一个评估报告。
大概就是这样出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