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產權70年到期要交多少錢稅
目前這個抄還沒有法律或者細則具體規定,最早國家是說自動續期,後來口徑是以一定方式續期,究竟是重新購買還是交稅就不知道了(注意,房屋產權是一個不規范名稱,正確的法律名稱在物權法里,叫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是70年,所以70年後這個權你就沒有了,真正的產權人國家可能會再把使用權跟你簽訂協議而已,而不是你一直有這個權,在次基礎上交稅) 為什麼還沒有規定也很簡單 目前還沒有房產遇到這個問題 市場化始於90年代中期 加七十年要到205幾年左右才會發生這些事情。
B. 新房房產稅要交多少
房產稅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2)70年新房子交稅多少擴展閱讀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
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徵收標准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