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東莞發布樓市調控政策,再次調整限購年限
2月27日凌晨,廣東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提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這是繼去年7月,東莞出台樓市限購、限轉讓政策以來,東莞再出樓市重磅新政。
【通知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企業須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滿兩年後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二、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
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經廣東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對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或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四)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金融秩序。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指導商業銀行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督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審貸管理,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三、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與監管
積極應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新情況,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根據住宅項目體量規模、價格水平以及對區域房價的影響,切實加強分類指導。對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價格高於近期屬地鎮街(園區)同類在售項目申報價格或本項目前期申報價格的,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待出台具體申報細則後按其執行。
四、強化房地聯動調控機制
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今年供應住宅用地不少於300公頃,進一步緩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應比例,增加住房供應數量,促進供需關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籌集人才安居房不少於5000套。嚴格落實住宅用地項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實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實施限價住房的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盡快讓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對象群體享受政策紅利。
五、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的統計與共建共享機制,加強與社會第三方機構的合作,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准確把握市場變化趨勢、區域分化情況,及時研究制定有效應對措施,化解市場潛在風險,抑制不合理需求過度釋放。
進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網簽交易價格發布機制。一季度發布首批典型鎮街部分成交活躍二手樓盤的網簽交易信息,並視情況盡快擴大統計鎮街范圍、增加發布樓盤數量。進一步提高二手房價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六、持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強化執法合力。嚴肅查處捂盤惜售、收「茶水費」、未明碼標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變相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事企業及人員依法依規採取約談、預售資金降級監管、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並加大曝光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東莞監管分局
2021年2月27日
B. 為什麼現在的新房項目有單價和均價的限制
目前來講,北京市面上出現過兩次限價,一次是「限價房」是政府的政策性質的保障住房,版指的是權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住宅項目,是政府出讓給收入不高的家庭,對家庭的年收入和購房資質有篩選,而且不保證符合資質的人群都能買上。現在已經被共有產權房取締了。
還有就是現在,現行的「限競房」,指的是開發商在拿地初始不僅要提供未來產品方案,在確定將來的預售最高單價和最高均價下競持土地,是從16年底開始實施的政策。新房項目最早從18年開始入市,是住建委調控房價的一種手段,也是對民眾負責、堅持房住不炒的政策的實施。
C. 請問限價是指什麼意思
在房地產市場當中限價是指政府針對房地產開發商房子售價的一個限制行為稱為限價,目前普遍存在於廣州市場當中,但近期限價有所放鬆,限制價格有所提高表現在增城及花都區域較為明顯。
D. 什麼是限價房價取消限價又是什麼意思,請通俗講下,因為實在理解不了,限制價格不好么為什麼要取消
限價,就是限制價格。
房子限價,則是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已被限定房屋價格內,即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容理利潤進行測算後,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範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房價取消限價,就是政府不再限定開發商商品房出售的價格。開發商可以自己自主決定每平方的出售價格是多少。
房子限價,是限制高房價的一種臨時性舉措,並不符合市場規律。雖然限價房可以幫助一些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但治理市場時,簡單採用一口價、一刀切的方式並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而且會帶來房子購買權不平等一系列新問題。所以,一些地區已經開始取消房子限價。
E. 我看中東莞某樓盤的房子,房管局備案價公示價格為8000左右實際要賣11000左右!最近不是限價嗎
找對應的物價局或者房產局投訴即可
F. 東莞也開始出台限購政策了嗎
有業內人士對此分析認為,東莞近期是否將出台二手房限購政策尚不回能確定,不過政策加碼的可能答性很大,例如延長限售時間、增加限價要求等。當然也不排除出台二手房限購政策的可能,畢竟,佛山、成都等城市也是在新房限購後,再加碼將二手房列入限購對象的先例。不過全市統一執行二手房限購政策可能性不大,更多的是針對主城區、松山湖等熱門區域出台二手房限購政策。
G. 限價房價格是怎麼算出來的
限價元,這個精確到個位數的價格,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據了解,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模式出讓的地塊,都是由北京市規土委、北京市住建委和屬地有關部門共同會商確定銷售限價。
這個限定的價格主要做法是:
首先以地塊周邊可比項目近三個月成交均價為基礎。考慮到地塊成交到上市需要一年半的周期,以及新房與二手房的價格差異,參比項目以地塊周邊新建商品房項目,或建成年份較新的二手房為主;
其次,剔除大戶型、高端住宅項目,參比項目為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
最終,選定項目後,經加權平均測算出近三個月銷售均價,作為出讓地塊限定價格的基礎。
同時,限定的價格還要綜合考慮出讓地塊周邊公共配套設施水平等因素,配套設施的有無,會對限定價格的高低產生影響。此外,限定的價格,還要與周邊自住型商品房的價格基本適應。
據北京青年報消息稱,到目前為止北京市已經出讓和正在出讓的住宅類用地,全部開啟了限價時代。
根據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北京土地市場已成交了45宗「限房價、競地價」地塊。按照兩年左右的建設周期來計算,未來兩年,北京商品房市場上,除了共有產權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外,上市的絕大多數都將是這類「限房價」的戶型。
H. 東莞深夜調整限購政策
2月27日凌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
提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企業須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滿兩年後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二、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
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經廣東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對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或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四)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金融秩序。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指導商業銀行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督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審貸管理,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三、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與監管
積極應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新情況,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根據住宅項目體量規模、價格水平以及對區域房價的影響,切實加強分類指導。對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價格高於近期屬地鎮街(園區)同類在售項目申報價格或本項目前期申報價格的,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待出台具體申報細則後按其執行。
四、強化房地聯動調控機制
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今年供應住宅用地不少於300公頃,進一步緩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應比例,增加住房供應數量,促進供需關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籌集人才安居房不少於5000套。嚴格落實住宅用地項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實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實施限價住房的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盡快讓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對象群體享受政策紅利。
五、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的統計與共建共享機制,加強與社會第三方機構的合作,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准確把握市場變化趨勢、區域分化情況,及時研究制定有效應對措施,化解市場潛在風險,抑制不合理需求過度釋放。
進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網簽交易價格發布機制。一季度發布首批典型鎮街部分成交活躍二手樓盤的網簽交易信息,並視情況盡快擴大統計鎮街范圍、增加發布樓盤數量。進一步提高二手房價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六、持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強化執法合力。嚴肅查處捂盤惜售、收「茶水費」、未明碼標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變相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事企業及人員依法依規採取約談、預售資金降級監管、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並加大曝光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東莞監管分局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