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新房攻略 > 購買新房應索取哪些文件

購買新房應索取哪些文件

發布時間:2021-03-06 21:49:54

『壹』 請問新房交易後買方應得到哪些文件

得到什麼文件??你得到的就是入伙通知單,業主手冊,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質量保證書,和與物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裝修手冊等等,我想你是要問,開發商應該有什麼文件吧,我可以告訴你是五證兩書,具體如下:「
1 五證和兩書是合法售房的證明文件,購房者應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出示五證和兩書。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中最重要的是
2 「國有土地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單位和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對直接填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別加蓋「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劃撥土地使用專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償土地使用專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繳納使用費土地使用專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臨時土地使用證專用章」
3 「建設土地開工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項目屬於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北京市建委於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築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負責開工審批等項工作。
4」建築土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主管機關是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證書由市房地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此外如果是現房買賣,則開發商無需辦理預售許可證。但是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以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備案後,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會發給:「備案回執」或類似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進行的商品房現售是合法的。所以購房者購買現房時,應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現售備案回執

『貳』 請問現在買一套房子後,應該得到哪些證件

二手房 你購買了二手房後應得到,購房合同,房產證,契稅收據,購房發票,印花稅票,中介費協議收據,辦物業基金過戶等,關鍵是房產證和購房發票。 一、 買房子時注意的事項: 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就是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 2、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經營行為合法。現房銷售除上述條件外必須經過驗收合格,項目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和綠化等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或者已經確定完成日期,落實了拆遷安置,落實了物業管理,並且按規定向房地產管理部門驗核了《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期房預售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在簽訂合同時,一是要選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該合同文本內容比較全,並且規范;二是注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合同。 5、如果你買的是住宅,在交房時,要向開發商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辦房地產權證時應該注意: 產權產權面積和合同面積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處理,另外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後,還要辦《土地使用權證》。相關費用注意除了樓上那位說的外,還有交易費和測量費,是應該開發商出的,但是開發商經常利用購買人不熟悉法規,轉嫁給購買人. 二、購房流程 購買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簽訂認購書 商品房正式銷售工作開始後,一般會設立售樓處,購房人在認可本項目後,可到售樓處簽訂認購書,並繳納訂金。銷售方應實事求是地向購房人介紹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將簽約須知及有關的宣傳資料和法律文件交給購房人。 簽訂認購書是商品房銷售程序的一個環節,買賣雙方簽訂認購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開發商名稱、地址、電話;銷售代理商名稱、地址、電話;認購方名稱、地址、電話、身份證件;指定律師所名稱、地址、電話。 (2)認購物業的樓層;戶型;房號;面積。 (3)房價。包括單價;總價。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認購條件。包括:定金金額;簽訂正式契約的時間、地點;付款地址和帳戶,簽認購書至正式簽約期間違約補償方式和爭議解決方式。 當簽訂完認購書後,銷售方應給購房人《簽約需知》,以使購房人清楚下一環節及簽約有關細節。簽約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法律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銷售許可證。 (2)購房人應攜帶的有效身份證件。公司應攜帶的文件、購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購房應繳納的稅費說明:印花稅、契稅、手續費、房產權屬登記費、權證工本費、權證印花稅。 購買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簽訂買賣契約 購房人在簽訂認購書後,應在認購書中約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契約。契約包括:內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等。 簽訂買賣契約是整個購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環,契約也是銷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約一般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貳份,開發商和購房人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開發商和當地房管部門各壹份。契約的主要條款包括: (1)土地使用證號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3)房產名稱及購房人購買房產的類型 (4)所購物業的樓層、面積、房號、戶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價款。包括單價和總價 (6)付款方式 (7)雙方違約條款 (8)保修條款 (9)買方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條款 (10)預售登記 (11)房屋轉讓 (12)房屋過戶 (13)糾紛、爭議的解決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戶型圖 (15)附件二:裝修設備標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時購房人與開發商還可就其它內容簽訂補充條款。 購買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預售登記 買賣雙方只有辦理完預售登記後,契約方能具備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在契約簽訂後30日內,到所屬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場處辦理。同時交納印花稅。在此期間,買方如轉讓其所購房產,買方與受讓人應在契約上做背書,在背書簽字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持有關證件到市場處辦理轉讓登記,在轉讓登記申請表上簽字,市場處在辦理轉讓登記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賣方。 購買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簽訂管理公約,辦理入住手續 當購房人按契約有關條款約定付清房款後,開發商入住通知單,並安排購房人與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將給購房人出具物管公約和收費標准。當購房人與物管公司簽訂管理公約並付清管理費後,就可以拿鑰匙入住了。 購買商品房流程第五步:辦理產權過戶,領房產證

『叄』 購買新房開發商都應該給我什麼證

商品房正式銷售工作開始後,一般會設立售樓處,購房人在認可本項目後,可到售樓處簽訂認購書,並繳納訂金。銷售方應實事求是地向購房人介紹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將簽約須知及有關的宣傳資料和法律文件交給購房人。
簽訂認購書是商品房銷售程序的一個環節,買賣雙方簽訂認購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開發商名稱、地址、電話;銷售代理商名稱、地址、電話;認購方名稱、地址、電話、身份證件;指定律師所名稱、地址、電話。
(2)認購物業的樓層;戶型;房號;面積。
(3)房價。包括單價;總價。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認購條件。包括:定金金額;簽訂正式契約的時間、地點;付款地址和帳戶,簽認購書至正式簽約期間違約補償方式和爭議解決方式。
當簽訂完認購書後,銷售方應給購房人《簽約需知》,以使購房人清楚下一環節及簽約有關細節。簽約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項目法律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銷售許可證。
?購房人應攜帶的有效身份證件。公司應攜帶的文件、購房批文等。
?房款支付方式。
?購房應繳納的稅費說明:印花稅、契稅、手續費、房產權屬登記費、權證工本費、權證印花稅。 購房人在簽訂認購書後,應在認購書中約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契約。契約包括:內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等。
簽訂買賣契約是整個購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環,契約也是銷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約一般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貳份,開發商和購房人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開發商和當地房管部門各壹份。契約的主要條款包括:
(1)土地使用證號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3)房產名稱及購房人購買房產的類型
(4)所購物業的樓層、面積、房號、戶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價款。包括單價和總價
(6)付款方式
(7)雙方違約條款
(8)保修條款
(9)買方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條款
(10)預售登記
(11)房屋轉讓
(12)房屋過戶
(13)糾紛、爭議的解決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戶型圖
(15)附件二:裝修設備標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時購房人與開發商還可就其它內容簽訂補充條款。 辦理產權過戶、領房產證:最後開發商要到權屬處為購房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即確權 ,並繳納契稅、過戶手續費。然後到指定房管所辦理產權證,交納房產權屬登記費,權證工本費,權證印花稅。

『肆』 購買新房開發商應提供哪些證件

五證二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兩書」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伍』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房屋交付准備條件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期限和條件以及交接的手續。例如合同中明文規定:第八條,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的具體時間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即丹陽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並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第十一條規定了交接的程序:商品房達到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買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因所購買商品房為住宅,房屋交付時需要具備的文件是:

■XX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交付過程相關程序

第一步:商品房具備合同規定的條件後,開發商應書面通知買受人。

首先發出該通知的時間要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內,其次該通知必須是書面形式,最後是發出該通知的時候,合同所規定交付條件應具備的文件均應完備。如果是僅僅是口頭通知或者在不具備交付條件的情況下發出的通知,均應視為無效的通知,購房者可以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責任應由出賣人承擔。

在此提醒購房者,應注意通知的有效性。

第二步: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而所購買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根據合同規定,上述文件應當向購房者「出示」,但鑒於大多數購房者不是房地產專家,很多人還是頭一次見到這個文件,所以建議購房者向開發商索要一份復印件到相關政府部門進一步核實後比較穩妥,而不僅僅是簡單地看一眼。

提醒購房者在這里應注意的是不要急於進行房屋實體的驗收,而要先審查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

第三步就是實際收房了,此時應注意的大多是建築、裝修、裝飾方面的問題。

*朋友們注意*有些購房者經濟上之所以受到了損失,主要是沒有注意法律問題而匆忙入住,如已經超過交付日期、不具備相關文件、甚至是虛假文件等。根據實踐經驗,如果開發商通知入住的時候房屋不具備交付條件而購房者實際入住就是實際接收了房屋,那麼再以延遲交房來進行索賠就比較困難,這也是本文反復強調通知本身的合法有效以及相關文件的真實有效的原因。更為重要的是不經審查而匆忙入住有可能喪失退房的權利。

交付逾期如何處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約定:第九條,出賣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過**日(該日期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見已簽合)

『陸』 第一次買房,交完首付開發商應該給我們什麼文件、證明啥的

「辦完手續交完首付之後,房產證辦下來之前」,這個階段顯然包括「收房」時段,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外(這個合同肯定已經有了,但絕大多數人沒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條款」或「附錄」),還應該在買房後的收房時(不是收房後),向開發商索要最應給業主的【兩書一表】。驗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

有了這「兩書、一表」,才能說明該樓經相關部門驗收並且合格。此時應當詳細察看「兩書、一表」中的內容和驗收部門的蓋章,如有異議應該馬上詢問。

【兩書】:

1、《住宅(房屋)使用說明書》

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在交付住宅時提供給用戶的《使用說明書》,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關事項的文本。《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房屋平面布局、結構、附屬設備、配套設施、詳細的結構圖(註明承重結構的位置)和不能佔有、損壞、移裝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設備以及住宅使用規定和禁止行為。

根據規定,《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作為住宅(每套)轉讓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現問題,說明書將成為解決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糾紛的重要依據。

2、《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上約定的房屋質量標准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大額商品不僅是消費品,房子是不動產,很多消費品、家電等都有質保書,何況房子呢!)

【一表】

3、《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備案表》上有沒有建委備案部門同意備案的章)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是證明房屋質量經檢驗合格,達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據,只有在獲得了《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後,開發商才可以進行交房,否則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屬於違規操作。

但時下不少發展商交樓時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確實急於想收樓,在驗收過《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關於永久水電、消防、電梯使用等單項驗收合格證書後,確保項目具備居住條件的基礎上,也可自願收房。

【其他】供參考:

4、《房屋面積實測報告》、《商品房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蓋測繪隊公章)

《住宅面積測繪報告》不是說絕對地一定在收房時才出具的,有時會在房屋產權證發放時才出具


《住宅面積測繪報告》是房屋面積的房屋產權證的依據之一,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要求必須開發商出具這個報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條件,這要看自己與開發商簽署的合同中有沒有這個一條。

5、《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注意是「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不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經過監督部門的認可,先由建設單位填寫《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然後建設單位和承監質監站將該表和質量監督報告送備案部門審查,經審核符合規定的,最後由備案部門頒發《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先有表(所謂「一表」),後有證。

6、 《住戶驗房交接表》、《樓宇驗收記錄表》、 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

7、《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一般前期物業都是開發商自己的或其指定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主要針對物業的。

8、《物業臨時管理規約》,需要業主事先了解有哪些規定或約定,再簽《承諾書》表示接受了規約,這是針對業主的。

實際上,現在很多開發企業資料都不全,而且你不提,他也不給你,稀里糊塗交房子的、馬馬虎虎收房子的佔多數。我們還是要有思想准備,言之有理,要求有據,即使不能拿到全部資料,也要留下證據或提交文字記錄(單方的聲明、備忘錄、附加條款等),以便萬一出問題了,也好往下處理,這樣不至於太被動。

『柒』 買了房子,有哪些文件

買新房會有購房發 票,購房合 同,交稅後有契 稅 票,公共維修基金 票,交房後還會給你辦理房產證,土地證等等,這些都是給你的。保留好哦,賣房時會用得著的。

『捌』 買新房需要查看哪些證件

我做房地產的 沒人比我更了解了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一生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說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一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了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購房前的准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准備購買什麼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麼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具體講,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

第一,如何閱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注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一個重要標准。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一個是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布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閱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採用一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說明,比如說多少多少分鍾的車程,10分鍾的車程、5分鍾的車程來說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5分鍾車程和10分鍾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你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共汽車,是什麼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鍾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注意。

怎麼保證售樓書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樓書之後確實非常感興趣,但是又怕最後買了房子以後,不象售樓書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麼辦?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樓書的內容明確的寫到後面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這是法律規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認定售樓書中所描繪的物業的美妙環境,這么好的戶型、這么好的地段,想確保、約束開發商一定要按照售樓書中說的履行它的義務,就把售樓書的內容向開發商提出寫到合同中。這樣的話,一旦開發商沒有按照售樓書寫到商品購銷合同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他就要承擔責任。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簽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裡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麼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牆面、管道滲漏是一年,牆面抹灰脫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衛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製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牆、保溫牆、陽台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里。

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麼情況下簽訂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簽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購買的房子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築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築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所以,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在購房過程中,怎麼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麼辦、少了怎麼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裡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於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後,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我免責。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商常常委託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商,而不能委託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一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數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字,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個百分數,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第四,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准。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准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准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確實涉及到很多專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一下子了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雖然要支付一些費用,但會降低風險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玖』 買新房自己要從開發商那裡拿些什麼本本,收房要看開發商哪些文件

要拿的證除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外,還應該索要「商品房質量保版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權書」;
收房時要看的文件很多,比如說「房屋驗收報告」,「管線分布圖」等等,但這些一般開發商不會給你看到,最好建議你請一位行家或律師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房屋驗收規范」進行收房。

閱讀全文

與購買新房應索取哪些文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