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延期交付的問題
這是你們那裡的格式合同么?
應該說,特殊情況中的第二項是存在一定問題的.
因為一和三都屬於不抗力或是天氣原因,可以理解.
但非出賣人的原因實在是太多,有的雖非出賣人直接原因,但有可能是間接的,這一約定給了出賣人太大的不確定的免責條款,如果發生了延期交房時,出賣人很容易以此為借口不願意承擔責任.
如果這個不是格式合同,建議協商修改此條款.
我們這里的格式合同中,免責條款只有不可抗力.
⑵ 房屋交付延期怎麼辦
通常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都會給賠償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賠償。這里提醒下,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的經濟損失。如果不賠償,們可以多找些業主一起聯合請律師打官司。這種官司很好打,容易勝,所以律師也很樂意接,價錢也不貴,幾千元而已,大家分攤點,沒多少。
下面具體看看延期交房如何維權: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條件,小心開發商的文字游戲。
入住是普通公眾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為房屋具備能夠居住使用的條件,如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能夠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約定將入住作為交付條件,則入住就成為判斷交付條件是否具備的標准。
2.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
關於房屋在約定時間尚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即要求購房者入住,那麼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際上,有部分開發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
因此,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3、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不能全免責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責任的情形外,則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當事人在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開發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小區設計變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違約責任。如開發商延期交房確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具體情況逾期交房責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於小區設計變更,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4、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
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簡訊息、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像、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
以上就是關於延期交房維權方面的一些分享,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購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況時,除了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
⑶ 關於房屋延期交付使用的問題
你好。以下規定適用於本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最高人民法院產關於審理商品內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容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真誠希望你對我的回答予以採納。謝謝!
⑷ 關於房子延期交付的問題
不要在通知書上簽字;二向開發商索要驗收合格證書;三書面聲明或申訴,房子仍未合格並未交付,並將聲明發到有關單位。若開發商不付違約金,可訴至法院。
⑸ 房產交付延期問題
這個要和開發商協商?自己可以聯系買了房子的房主,在一起起訴開發商
⑹ 關於房子延期交付
交房延遲是很正常的 哪裡都會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情況下延遲交工開發商版是會按照天來支付違約金,權發票也是待房產證辦下來後用原有的收據換取發票,因為在期房房產證未辦理下的時候 沒有交房 你沒有交契稅 開發商無法辦理產權證 也無法取得稅務局發票!
你的房子沒什麼問題 不怕延遲交工 就怕停止不蓋! 如果要退房 開發商一定會問你要違約金的 換句話來說 你幫開發商融資 幫開發商把房子蓋起來自己卻要退 不覺得虧啊 如果真不想要就等拿上鑰匙 賣了!也算沒白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