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買了幾年沒入住,物業費要交嗎
肯定要繳,房子無論你住了沒住都需要按時繳納物業費。
② 新房空置物業費怎麼交
一、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16條規定:「房屋交付後版空置半年以上的,經權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所以,如果住宅閑置超過半年以上,可以協調物業公司,打折繳納物業管理費。
③ 新房什麼時候開始交物業費,空置房物業費如何交
通知你接房的日期開始交物業費,接或不接都從那時候算,如果房屋有嚴重的回質量問題導致你沒法子接,可答以商談減免。
空置房物業費要看政府文件是否有規定,比如我這兒,重慶,以前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收費辦法就有規定,房屋空置下三表(水、電、氣)未動,可按一半的物業費收取,但這個文件在2017年正式廢除了,新的收費辦法取消了這一條,所以重慶這邊就沒有空置房收半價物業費的法律支持了(不排除個別物業公司依然在執行)
④ 如果房屋長期不住還需要交物業費嗎
您好!來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源不論入住與否均需要繳納物業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房屋空置未使用,也應當繳納物業費。業主不能以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為由拒付。
⑤ 空置房以後是不是也要繳納物業費了
不需要。因為空置房並沒有產生費用,也不需要物業去管理,不會對公共設施造成任何的損傷。
⑥ 房子還未入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房子未入住也要交納物業費。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專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屬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如果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房屋無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比如低樓層業主提出其從未乘坐電梯等)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持。
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當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說,在各個地區可能還會有某些特別的規定,比如石家莊新出台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另外物業費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⑦ 空置房物業費的規定 空置期要交物業費嗎
應當是要交的,除非你和物業在合同中有其他相關的具體收費約定。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物業出售後,業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怎麼收。但是,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在實際情況下,物業合同不大可能與每一個單個業主簽訂,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對單個業主有效。即使業主一段時間不在小區居住,房屋空閑,但物業服務使小區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仍然間接地為業主提供了服務。
拓展資料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