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買的房子,還沒有交鑰匙,也沒拿到房產證,要怎麼賣
通常沒有拿到房復產證不可以買賣制的,因為不能證明房屋產權屬於誰,也不能辦理過戶。
房產證:
房產證(Premises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㈡ 房子按揭買的,還沒拿鑰匙,可以賣嗎現在
這種情況我知道:如果你的房子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麼直接回提出更名要求就可以了;如答果已經在房管局備案了也沒有關系,先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與稅費單簽合同,所有資料由中介方持有,待房產證出來後在過戶。簽於時間周期很長,所以不建議試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一般是讓客戶定金下多一點,待出證後遞件過戶,並與當日補足餘款(如是按揭則補足首付)。
㈢ 買房子時交了首付,後來交房了我沒有拿到鑰匙,現在想轉讓賣掉可以嗎
你只要有購房合同,證明房子屬於你,就可以賣,只不過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賣起來比較麻煩,需要辦公證,還有就是你要賣一定要拿到鑰匙啊,不然怎麼讓買家看房驗房啊!
㈣ 剛買的還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轉賣嗎 怎麼操作
可以。轉按揭交易轉按揭是指將房屋產權人(上家)欠銀行的貸款轉讓給下家,原抵押關系解除,下家以所購房屋重新向銀行作抵押。
這種轉讓方式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按揭銀行允許提前還貸並開設了轉按揭業務,有指定的轉按揭擔保機構;
2、下傢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
3、下家的貸款額度受到限制,一般來說,若下家欲貸款數額超過或明顯低於轉按揭的貸款數額,則難以成功。
交易過程:
其交易過程可以概括為:居間委託———前期審查———簽訂買賣合同———轉按揭申請———過戶抵押。
風險:
通過轉按揭方式轉讓按揭房,上下家的風險較低,但交易周期相對較長,通常需要一個月到一個半月轉貸審核期,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過程中,銀行風險主要通過他們自身的金融服務流程和轉按揭擔保機構來消化。上下家的風險主要通過中介機構和合同約定來防範。
(4)貨款新房沒拿鑰匙怎麼轉賣擴展閱讀:
非轉按揭方式:
非轉按揭交易不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轉讓按揭房,在二手房交易實踐中也很常見,但最好通過誠信度較高的中介公司,以防其中較大的風險。
採用原因
採用這種方式的主要原因有:
1、貸款銀行沒有轉按揭業務;
2、下家無需貸款或貸款數額要超過原貸款數額,或者欲貸數額明顯少於原貸款數額;
3、上家需要在短期內完成交易。
實質:
遇到上述情況,通過中介公司居間出售按揭房的,實踐中一般又有兩種操作方案,一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自行還貸,二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還貸。
因此,非轉按揭交易的實質是,簽訂轉讓合同還貸後再交易過戶。相對於轉按揭,這樣交易更靈活、方便。
風險:
從風險角度來說,銀行風險很小,上下家的合同風險較大。
如何防範風險:
為避免上下家的風險,中介公司一般會關注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首付款是否由中介監管和違約金數額約定是否夠高三個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跨行轉按揭一般難以實現,而先還貸後交易,跨行貸款自然不是問題。
當然,這種方式除了要求中介公司有較高的誠信度外,還要求下家有提前償貸能力或者下家有足夠的首付能力,否則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㈤ 我的新房未領鑰匙,想賣掉,請問還需要領鑰匙嗎
拿鑰匙跟賣房有關系嗎。你就想賣別人看房怎麼看,找個中介掛著賣唄
㈥ 按揭買房沒拿鑰匙的商品房能賣嗎
1、鑰匙一般在物業那裡,能不能賣跟鑰匙沒有半毛錢關系
2、按揭房在未滿5年居住時間是不能賣的,一般居住時間以房屋買賣合同為界定,要滿五年。
3、如果想賣,一般中介有辦法。
請採納
㈦ 我要賣房,是新房沒拿鑰匙,房子已經下來了。沒有房產證怎麼過戶啊
你們買賣住房,需要書寫買賣合同或是協議,你就把你說的那一條《買家承擔全部過戶稅費和費用)這一條寫入你們的買賣合同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公證。
㈧ 按揭買的房子沒有房產證拿到鑰匙能賣嗎
您好,來這種情況我知源道:如果你的房子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麼直接提出更名要求就可以了;如果已經在房管局備案了也沒有關系,先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與稅費單簽合同,所有資料由中介方持有,待房產證出來後在過戶。簽於時間周期很長,所以不建議試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一般是讓客戶定金下多一點,待出證後遞件過戶,並與當日補足餘款(如是按揭則補足首付)。
望採納
㈨ 已經網簽的新房,因開發商未按期達到交房條件,還未領鑰匙,怎樣轉賣他人
燙手的山芋抄,沒有人襲願意接受的。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一方當事人同意,合同中另一方當事人可將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在這里,一方當事人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據此,只要房地產開發商同意原買受人轉讓房屋,本人能夠與原買受人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一致,且開發商願意為自己的轉讓事項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登記變更手續,房屋買賣就可以完成。
但是未交房買賣比較麻煩通常開發商願意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