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買新房除了房款還有哪些費用
維修基金,大致5000多元; 房管局交80元的一個費用(住房所有權登記費); 採暖費; 50多萬元的房子要交房屋契稅,1500元左右吧; 物業管理費一年的,其他沒了
② 您好,請問天津購買新房需要繳納的兩種稅分別怎麼算
其中,契稅按照房屋面積劃分,90平米以下,總房款的1%,90平米以上,1.5%。公共維修基金,不分面積大小,就是總房款的1%,希望能幫到您!
③ 您好,請問在天津購買新房需要支付的稅費有哪些
公共維修基金不分首二套,都是總房款的1%。契稅首套住宅,面積在90平米以下,按1%徵收,90平米以上,按照1.5%徵收。二套住宅,90平米以下徵收1%,90平米以上徵收2%,希望能幫到您。
④ 天津買新房首付全算一起 要交多少都是什麼錢
首付比例:對於購買首套自住房而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專付款比例不得屬低於3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契稅標准: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繳1.5%,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繳1%。90平方米以上契稅的法定稅率是3%-5%。
⑤ 購買新房子都需要交哪些費用
1、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版即1.5-2.5%。
2、印花稅,購房總價權的0.05%。
3、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4、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5、交易手續費: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6、房屋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7、證照印花稅:5元/本。
8、工本費:10元/本。
如果按揭,還需要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5)買天津買新房有哪些費用要交擴展閱讀:
新房交易稅費是指購買新房時候應該交的費用,新房交易稅費只有契稅,首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再就是維修基金,開口費等;新房首套房要交的稅務大概在房產總價的1%。
參考資料:網路-新房交易稅費
⑥ 新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買新房子要繳納的稅費 (一)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 1、契稅,購房總價的-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2、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規費 1、交易費 ,購房總價的0.5% 買賣雙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交,購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3、《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四)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 ,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二、二手房要繳納的稅費 稅費: 雙方都要繳納的: 印花稅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均須繳納印花稅,稅率是房產成交價的0.05%。 買方需繳納的: 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如果您想買房,要注意所選的房子是不是普通住宅。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徵收標准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 地方規定,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賣方需繳納的:年頭長短定稅費 如果想賣房,那您所要繳的稅款可能根據購房時間長短而有很大差異。 2005年6月1日以後,二手房轉讓除了要交印花稅、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外,還要交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取得所有完稅證明後才能開出購房發票,才能辦理產權證過戶。 如果購房時間小於2年,全額徵收營業稅,稅款包括:0.05%的印花稅,5%的營業稅,0.35%的城建稅,0.15%的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如購房時間超過2年且不足5年,那隻要繳納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如購房時間超過5年,那麼除了印花稅以外,不需要繳納任何其他稅。
⑦ 天津買新房的費用誰比較熟悉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1.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2.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3.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台的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4.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5.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6.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⑧ 買新房要交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有:契稅、印花稅、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工本費、證照印花稅。
1、契稅。按照房屋總價的適用稅率來繳納契稅,一般稅率為3%-5%,不同地區的稅率會有所不同。
2、印花稅。按照房屋總價的0.05%繳納印花稅。
3、房屋維修基金。按照房屋總價的2%繳納,有的地區是按照3%繳納費用的。
4、交易手續費。與房地產公司進行交易時,需要按照房屋的面積來交交易手續費,繳納標準是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5、房屋登記費。每套房屋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都需要交房屋登記費,住宅用房屋需要交80元/套的房屋登記費,非住宅為550元/套。
6、工本費。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後,會有房產證作為憑證,而房產證需要工本費10元/本。
7、證照印花稅。房產證也需要繳納印花稅,繳稅標准為5元/本。
(8)買天津買新房有哪些費用要交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