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的產權年限要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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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1、查詢開發商拿地時間
登陸中國國土資源部土地市場欄目,輸入相關查詢內容。注意:只要該樓盤已在對外銷售,那麼土地來源以及性質都需要在該資源部公示,因此就算暫時未取得土地證,也可及時了解該樓盤土地情況,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是土地性質,一般均是以出讓形式顯示,而若出現劃撥情況,就要注意該樓盤是否為小產權了。
2、新房
作為新房,若從上述1中查到所購房屋的開發商拿地時間為2008年,2009年開始動工建造,2012年正式對外銷售,2013年購買該房子。那麼該房屋截止到2013年的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產權年限-[截止目前時間-開發商拿地時間(土地使用權證)]=70-(2013-2008)=65年。
3、二手房
若是所購房產為二手房,如2004年開發商拿地,囤地2年,2006年開始對外銷售,而2013年你從上家手裡買入該房,那麼該房還剩的產權年限為:70年產權年限-(2006年-2004年)-(2013年-2006年)=70-2-7=61年。
4、其他:
40年商業商品房的計算方法和70年產權年限的計算方法一樣。這里的產權指的是具備完全產權的房產,如普通住宅類商品房,商業商品房。而一些小產權,不完全產權的集資房等無法用該計算方法計算,也不能計算。另外,經濟適用房用地屬於劃撥形式,無土地使用年限。
⑵ 產權年限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年限怎麼算
什麼是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年限應該如何計算?小編來為您解答。
房屋產權是什麼?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後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並、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最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並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並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
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
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徵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
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故此業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自從出現「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主「無數為」;而房產證合並則有可能使業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准有關申請。
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
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以上是關於房屋產權年限的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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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買的新房子是多少年的使用期限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⑷ 房屋產權年限如何計算
人們常提的產權年限就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這是我們買房子時比較關心的問題,尤其是想要房屋貸款的人,因為,一般來說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等於40,所以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我們在買房子時一定要注意產權年限。下面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房屋產權年限如何計算。
房屋的產權年限
房屋的產權年限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地類型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40年、工業用地50年、綜合用地50年。
房屋的產權年限如何計算
①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不同的房子,產權年限不同。
例如,開發商拿地時間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於2005年購買了該開發商的房屋,則其剩餘的年限為65年(2070年-2005年)。
②公房的產權年限與以上三種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從第一筆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由於土地使用性質不同,一般上市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本樓棟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
例如,一個建成於1980年的公房小區,某棟樓在2000年第一次出現了二手房交易,那麼這棟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從2000年開始算起,到期時間是2070年。
怎麼查房屋產權年限
住宅的產權年限可以查看自己的《房地產權證》,這張證書能看到房屋產權和土地剩餘使用年限。未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完成後,將統一為《不動產權證書》。
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① 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②《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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