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房的時候能和售樓小姐講價么一般能講下來多少有沒有什麼技巧
可以講價的,除了開發商給的應有優惠外,仍然是可以講價的。開發商在賣房之前需要將房源價格給到房管部門,房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就是備案價。開發商的實際銷售價格和備案價是兩個價格,房管部門要求實際銷售價和備案價不能存在明顯的差異,比如實際銷售價不能超過備案價的5%,也不能低於備案價的5%,每個區域可能存在不同,實際銷售價只要合理的范圍就可以銷售。
看好房後,讓售樓小姐計算開發商給的優惠,計算完成後,直接問售樓小姐:「如果真的要定房,價格還能談一點吧?」售樓小姐一般不會直接鬆口,也不會直接拒絕購房者,她會問購房者能不能定下來,這種情況就表示價格是可以談的。
如果真的確定要買房,可以直接告知售樓小姐,房子可以馬上交定金,但是價格不是很理想,價格還能優惠多少,或者自己想要優惠多少。售樓小姐一般都是最重視馬上能定的客戶,只要你的優惠在她們能接受的范圍,講價成功的幾率是很大的。還有種方法就是讓買過這個樓盤的業主帶著自己去買房,這種情況下售樓小姐一般都會有額外的優惠的。
(1)新房備案價和銷售價最多差多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如果是供不應求的樓盤,就不要想著去講價了,你不買也不會有其他人買,開發商是不愁買的,能買到就不錯了,講價一般都用。一般好講價的樓盤都是開盤後還沒賣完的樓盤,還有銷售情況不是很好的樓盤。這些樓盤主要想的是將房子盡快銷售出去,價格只要在合理的范圍都是可以出售的。
2、買新房一定要講價,否則你買的房很可能比別人買得貴。除了上面的講價方法,還可以在房管部門查詢樓盤的備案價,按照備案價進行砍價,現在的房價越來越貴,動輒就是上百萬,就算優惠一個點,也是上萬元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買房多講點價能抵幾個月工資了。
❷ 關於商品房備案價格與銷售價格的問題
商品房復的備案價格是制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一般而言,很多的商品房的銷售價一定是高於備案價格的。商品房住宅銷售價格備案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必須提交包括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及監管協議等內容在內的商品住房預售方案。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的銷售價格備案的主要目的是房管局和政府為了防止開發商無原則性的調整價格,避免因價格過度上漲或下調造成房地產市場的不良沖擊的一種監管制度。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❸ 房子合同的備案價格比實際銷售價格要低,會有什麼影響
差價的部分不能貸款,簽署補充協議已裝修補償款的形式付現金給開發商。說白了就是買房首付提高了,對以後的買賣沒影響,銀行貸款也問題不大,除非在認房又認貸的城市買房首付比例按照政策看算二套。
商品房的備案價格是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備案價格是開發商新售商品房的最高價格,並不是已經出售或者正在銷售的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房地產開發商做出的價格承諾,在實際銷售過程中不得突破。如果漲價必須二次備案,說明漲價原因。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說,政府都會要求嚴格執行房價備案制度,銷售價格不允許比備案價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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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1、制度構建
從宏觀制度構建的角度講,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可以讓市場主導的作用更大一點,政府幹預的手伸得更少一點。南京曾經推行的「一房一價」制度,之所以一出生就備受爭議,就是因為政府管得太寬,對房價起到了一些抑製作用,但也對樓市秩序造成了干擾,樓盤明裡暗裡越軌的也不在少數。
2、保障房建設
也有利於加強保障房建設,加強房地產領域的執法活動,對惡意炒作房價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囤地行為進行懲處,打擊金融領域里違規向房地產商提供資金的行為,打擊官商勾結的行為。只有如此,房價過快上漲的趨勢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房價才能趨於正常。
3、政策制定
房價備案制度仍然是維護開發商的自主定價權的。僅此一點就可以斷言,它不會損及房價一分一毫。房價調高還是調低,均不受其制約。其實備案,是為了掌握情況,進而為下一步的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❹ 房產備案價格和實際售價一般相差多少
商品房備案價格是開發商在房屋預售之前在相關部門備案的房產預售價格,並專不是房屋屬的交易時候的成交價,成交價要比備案價格高一些。備案價格是為了保護房產交易市場價格的穩定,也是為了讓消費者買到價格合理的房屋。
❺ 物價局備案後的樓盤銷售價格允許下浮多少銷售!有法律依據或者相關部門約束嗎
樓盤上漲控制,下浮沒有限制,這是市場行為,法律也沒有禁止。
❻ 房屋實際銷售價能高於備案價嗎 有辦法解決以便宜些嗎
不可以。如果商品房售價超過備案價,可以直接跟房管部門反映的,超過備案價,合同是無效的。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內容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為合法有效。但是購房者可以前往房產管理部門投訴開發商違反相關價格備案規定。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同法》第52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導致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管理性強制性規范,合同並當然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5條規定:「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繫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穩定。
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目前我國關於商品房價格調控,政府指導定價的各類通知,意見,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規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❼ 商品房備案價格和銷售價區別
()含義不同
商品房的備案價格是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
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
(2)價格高低不同
備案價格是開發商新售商品房的最高價格,並不是已經出售或者正在銷售的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房地產開發商做出的價格承諾,在實際銷售過程中不得突破。如果漲價必須二次備案,說明漲價原因。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說,政府都會要求嚴格執行房價備案制度,銷售價格不允許比備案價格高。
(3)執行標准不同
備案價就是指每一套住房在申請預售時就已經確定了參考價格,而不是現在所普遍採取的隨行就市。具體而言,則是對開發商申請預售的每套房子都要進行價格備案,調價幅度超過備案就需要重新備案,不然就可能違規或者不能簽約。
房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方案中申報的「一房一價」,要明確調價的期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對外銷售。
(7)新房備案價和銷售價最多差多少擴展閱讀
房價備案制度是指要求開發商在首次開盤定價時,必須根據規定的時間提前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然後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銷售許可證。
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規范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在公布的市場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范圍內制定銷售價格水平。
市場平均利潤率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測定,合理上浮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購買力和市場供求狀況確定並予以公布。
❽ 購房銷售價格和備案價格不一致
按照規定,銷售價格不能高於備案價。這個可以去物價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