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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出售

發布時間:2021-02-26 19:45:57

① 新買的房子多久可以賣出 有哪些限制

首先,法律對於新買的房子多久能賣沒有強制性規定,但是各地政府為調控房地產市場,會出台相應的政策,因此購房者可以在了解清楚本地相關政策的情況下理性購房。

② 房地產轉讓要滿足什麼條件

商品房的轉讓一來般是指房屋的買自賣,其一般流程為:一、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二、制定合同。三、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四、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五、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七、房屋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xx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八、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③ 新買的房子要多久才能賣

新買的房子只要房產證辦下來且沒有銀行抵押就可以進行交易了,但是因為不滿五年的住房需要繳納營業稅,所以很多人在房產證辦理後5年後才賣。但是在2017年10月30日,營業稅被廢除,取而代之的為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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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④ 房地產開發商都需要具備哪些證件才可以賣房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擬建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使用或徵用、劃撥土地前,是城鄉交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擬建項目的申請位置和范圍與城鄉規劃相符的法定憑證,是擬建單位使用建設用地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交通、規劃、用地、村建、環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門的許可,個人執行建設活動,在接受執法檢查時的施工依據。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4、《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對象主要是各類規劃區內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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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看五證原因:

1、沒有五證購房者簽訂的合同無法律效應

根據合同法可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下簽約的合同均是部合法的,所以開發商在沒有 《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房屋屬於違法違規行為,從而也不具備法律效應;

2、沒有五證開發商可能會「偷梁換柱」

如果沒有五證,又是期房小區,樓棟、樓層、單元、房號等沒有辦法確認,可能會發生購買的樓棟發生變化,購買到超出規劃的樓層等現象;

3、沒有五證開發商可能會「一房多賣」

如果購房者和所購的房屋不能通過合法的程序進行銷售,某些開發商可能利用這個空子進行一房多賣!

4、無法辦理按揭手續

在沒有五證的情況下,購房者無法辦理按揭手續,不能通過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如果購房者通過某種渠道貸款購買了無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一旦該公司違約,購房者不但沒有房子,還要向銀行還款。

5、無法辦理房屋產權

沒有五證,開發商是無法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的,購房者所購商品房就無法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證。就算是交房入住了,也依然無法辦理產權。

6、房子可能隨時被拆除

如果開發商是在集體用地上建房,卻沒有辦理土地徵用手續,也是無法取得五證的,這時所購買的房子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屬於違規建築,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⑤ 可以買賣的房子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如果是商品房,有房產證就夠了。但如果是經濟適用房,要等夠5年才能夠買賣。

⑥ 新房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銷售什麼叫現房什麼又屬於爛尾樓

新房投資超過總預算的25%就可以預售;現房就是已經蓋好的房子,買後就可以裝修入住的;爛尾樓是由於建設資金不足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尚未完工就擱置的房子~

⑦ 房屋買賣具備哪些條件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預售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和確定施工進度與交付日期。商品房出賣方如違反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為不符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應當宣告合同無效,賠償買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此外,政府確認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經濟適用房,僅本單位的職工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單位自管公房,機關、學校和部隊等單位經批准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城市私房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
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簽訂的房屋買賣行為,亦屬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有權不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稅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⑧ 房主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賣房

房屋只要房產證、土地證手續齊全,產權清晰,且屬於允許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即可賣房。
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
1、簽訂買賣協議: 房地產買賣雙方達成交易,簽署買賣協議。買方支付定金給賣方(由經紀方託管),賣方交付房產證給經紀方 。
2、查檔: 經紀方帶房產證,落實產權狀況,查檔取回查檔記錄。
3、轉定: 憑查檔有效單,經紀方轉交賣方託管定金。
4、物業評估: 委託評估機構對用於抵押的物業進行評估。
5、申請按揭: 經紀方協助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簽署相關文件。買方存首期款到經紀方或指定銀行託管。
6、銀行出《承諾書》: 銀行經初步審查後,擬同意向買方發放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出具承諾書。
7、簽署擔保協議: 買賣雙方簽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擔保協議》,買方提供資金監管協議及凍結資金的單據給擔保公司。
8、辦理委託公證: 融資擔保公司進行調查與審批後,房地產買賣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支付擔保費和手續費。
9、贖契: 擔保公司審批並與銀行簽署《保證合同》;銀行放款給擔保公司指定賬號;擔保公司查檔後,代賣方付清銀行 按揭餘款,注銷抵押登記,並取回房產證,由擔保公司保管。
10、申請產權轉移遞件: 經紀方陪同買賣雙方到國土部門簽署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證處公證(支付 公證費),再到國土部門遞件,由經紀方領取並保管回執。
11、審批: 國土部門審核資烊,批准產權轉移。
12、繳納稅費: 國土培門出稅單,買賣方(或經紀方代)繳過戶稅費。
13、出證: 經紀方陪同買賣雙方取《房產證》,並做抵押登記。如買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證,支付公證費。
14、銀行放款: 抵押登記完畢,銀行發放貸款。
15、交接物業:
買賣雙方交接物業,賣方結清相關費用。
16、結清尾數: 經經方將預收的剩餘款項結清給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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