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買完房子拿不到房產證
正常的房屋產權證的辦理是個人交納了所有產權證的費用後需要5天~7回天,產權證才可以答拿到.如果不是這方面的原因,我想還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這個開發商沒有樓房的竣工報告,也就是房屋驗收報告,所以房產局不批准辦理房產證. 第二,有可能此開發商用他們的一期工程(也就是這些樓房)去辦理抵押貸款,用此貸款去開發他們的二期工程.所以一期工程的所有樓房沒有得到銀行方面的撤押,房產局不預准這些樓房辦理房產證.
B. 買房子的時候這邊都不能辦理房產證
那麼,究竟哪幾類房子不能辦理房產證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1、不能申請貸款
正如上面所說,我國實行的是產權登記公示制度,只有進行合法登記後才能真正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否則就不能進行正常的買賣,在銀行看來,這類房子產權不明,很有可能出現糾紛,為了規避風險,自然不會通過貸款審批。另外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不能進行繼承、贈與、抵押等活動,是名副其實的「黑戶」。
2、房子被用來還債,購房人可能錢房兩空
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是,購房人簽了合同交了定金,但是房主因為欠了別人的債,債主收走了房子用來抵債,遇到不講理的房主就是不還你定金,買房人最後鬧得錢房兩空,才發現這是多麼痛的領悟。
3、房子被法院查封
有的開發商項目涉及了經濟糾紛,被法院查封,解封前不能辦理房產證。
總結起來,可以說下面五類房子不能辦房產證:
1、利用集體土地開發的項目(如小產權房)
2、沒有獲得批準的房子(五證不全)
3、土地或者房屋未解除抵押的房子
4、拖欠房屋交易稅費的房子
5、土地或房屋被查封的房子
至於房產證多久能辦下來,一般買新房的話,開發商代辦需要受理日起20個工作日左右;買二手房辦理產權更名需要7-10個工作日,具體每個地區房產登記部門的要求會有差異。
在實際生活中,首先取決於購房合同中的規定,超過規定的時間就屬於開發商違約,沒有規定的,房子還沒建成的在房子交給你那天起90天內辦好產權證;房子已經建成的,從簽訂合同那天算起90天內辦好產權證。
C. 的小區為什麼不能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辦理抄流程
辦理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產權證 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D. 房子買下以後,房子辦理不了產權證,該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有些開發項目實際建築面積超過出讓合同允許的建築容積率,卻未能按要求補交增容地價及簽訂補充合同,這種情況下產權證暫時無法辦理。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也必須與批準的用途一致,但有些商品房項目建設時超出市政府批建的用地紅線,或是開發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擅自變更設計、超建、超層,且未能補辦手續,這都將影響該商品房項目產權證的辦理。 此外,有的開發商隱瞞真實情況,將已抵押給銀行或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出售給購房者;有的開發商未按規定辦理交易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或雖有備案登記但其商品房實際建築面積超出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面積范圍;有的開發項目由於工程質量問題或消防驗收問題無法竣工驗收,無法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有的開發企業倒閉或開發商下落不明,無法提供開發商應提交的立項批文、土地權屬證明、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土地房屋圖表資料等材料,這些情況都將成為辦理產權證的障礙。 辦不了產權證,該向誰「問責」? 購房人從房地產商手中領取鑰匙,並不等於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當購房人取得自己的房產證時,才真正享有對自己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即依法對自己所購房產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因此,辦不了產權證,業戶自然是不答應,知道自己手續不全辦不了產權的開發商只能百般推脫,於是業主就繼續與開發商「糾纏」,有的一「纏」就是幾年,還有的鬧上了法庭。 對此,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很理解居民買房後辦不了產權的心情,但是對於少手續的商品房,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就是不能辦理產權。如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辦理了產權證,只能招致開發商更多的違規行為出現。 在調查中記者了解到:開發商開發完成一個項目,需要與計劃、規劃土地、城建、房地產、環保、衛生、開發辦、消防、水務、電業、城建、電信、郵政、人防、綜合執法等很多部門「打交道」,只有領取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等證件以後,開發建設的項目才是合法的。可為什麼一些沒有按規定申報領取有關證件就從事開發建設行為的房地產項目,仍然「暢通無阻」呢?有關人士認為,產權證辦理「難」並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而且也非某個城市的特有現象,在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初期,在全國很多城市,都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有關部門管理權責不明確、管理尺度不嚴、管理界限不清、監督不力等問題。這種「不作為」甚至違法操作,給開發商的違規行為「開了綠燈」。 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表示,解決產權證遺留問題,並不是一兩個部門的事情,而是需要各個部門的共同協調與監督,都要負起自己的責任。而對此再不「作為」,只會更加損害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據悉,目前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研究解決產權證辦理方面的一些相關問題。
E. 想買的房子不能辦房產證怎麼辦
這種房子應該不是沒有房產證吧,而是整棟樓只有一個集體房產證。
最大版的問題應該是賣方權有沒有對房子的處置權,如果沒有的話,就算你給了錢給他,那房子也不是屬於你的,如果他有的話,那可是找一家公證公司代為公證。
不過,勸你最好還是不要買,因為有問題的時候,說不清楚的,估計那房子應該是屬於國有資產。。
F. 為什麼買的新房辦不下來房產證4點道出真相
所謂成家立業,很多人成家都需要一套房子,買房就成了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情。但有要買房的朋友就問了,現在大多數的新房都是以期房的形式出售的,我買了新房子還有一段時間才能收房和辦理房產證,如果房屋在收房之後辦理不下來房產證,那麼為什麼房產證會辦不下來?我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知識,想解答疑問的朋友們就好好細讀了!
新房辦不下來房產證的幾個原因:
一、開發商違規建房
開發商在實際建造的過程中可能存在違規現象,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將會直接導致交房後你拿不到房產證的後果。因此,決定購房之前,審查開發商資質非常重要,保險的做法就是選擇知名樓盤和有實力的開發商,深入調查後再購買,這樣才更加可靠。
二、開發商「五證」不全
大多數人通過購買商品房新房來獲得房屋產權,這個時候,開發商的資質是影響購房者取得房產證書的主要因素,其中的「五證」非常重要,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五證不齊,就不能在後續辦理房產證。
三、開發商未繳納契稅
現在的新房契稅一般都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統一上繳稅務機關,拿到完稅證明。實際上很多開發商都不會及時上繳契稅,比如收房時交契稅,兩年後再辦理房產證。打個時間差,免費使用這筆資金是常有的事。
四、房屋驗收未合格
想要順利辦下房產證書,新房驗收是重要一環。新房質量存在問題,沒有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那麼這樣的房子就不具備交房條件,交不了新房,房產證自然是辦不下來的。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存在違約責任,購房者如果對房屋質量問題事先同開發商做好約定,就有權解除合同。
房產證辦不下來解決的辦法:
1、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有兩種方式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購房者可以不退房,要求開發商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要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一方承擔責任,並確認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律師法律途徑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客戶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走法律途徑。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過協商和發函,開發商還是拒不接受解決問題,客戶可以申請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買房從來不是簡單的事情,從看房到最後收房辦下來房產證,整一套流程說難也不難,但也不容易,因為容易出現問題。所以我們買房的時候要提前了解所在樓盤開發商的相關資質,買房後及時跟進相關事宜,盡量避免買到所謂的這種辦不下來房產證的樓房。好了,上面所講的知識大家要記清楚了,買房需要謹慎小心哦!
G. 五證齊全的小區為什麼辦不了房產證
五證齊全的小區為什麼辦不了房產證,大多數原因還是開發商違反規劃建設。
例如:開發商會選擇在建設過程中對規劃進行調整和變動。情況較多的是開發商進行加蓋。一旦加蓋,便會導致整個一幢樓違反規劃,全都辦不了房產證。
還有,購房者在買房時雖然會注意查看五證,但很多人只注意看有沒有證,是不是全。對證件的具體內容則不會仔細去查看,這就使個別開發商有了可乘之機。
以預售許可證為例,證件內容會對預售范圍、房屋地上建築物層數、預售房屋套數等進行載明。
而如果預售許可證載明的樓層是18層,而開發商賣給業主的是20層,則屬於超出規劃的情形。如果超出規劃的問題解決不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管部門是無法為其辦理房產證的。
此外我們還應當認識到,房產證的辦理是一個整體的過程。 一個房產證的產生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審批。
雖然房產證最終由房產部門辦理,但房管部門只是辦理房產證的「終端」環節。
除了房管部門之外,還涉及規劃、國土、建設等多個部門。如果在此前的規劃和建設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最終都有可能導致房產證辦理出現困難。
若想避免此類風險,筆者建議各位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擦亮眼睛」,不輕信手續和證件不全的開發商的「承諾」,不去購買違規開發的房子。
買房前,不但要了解預售樓盤是否五證齊全,更要對規劃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等證件上面的具體內容進行仔細查看。
同時,預售樓盤的規劃圖等在建設和規劃部門的網站上可以查到,上面對樓幢的信息等標示得很清晰,建議購房者買房時一並查看。
H. 如果買完房子後才發現開發商不能辦理產權證該怎麼解決
如果買完房子後才發現開發商不能辦理產權證可以要求解決並索賠
(一)要求賠回償損失
由於出賣答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