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子也拿到房產證了,為什麼不能馬上落戶呢
新買的房子辦了房產證,落戶可以從以下幾點落:
1、准遷入程序
帶著房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2、准遷出程序
帶著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遷出證明;若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三、土地證和房產證將合一
所謂不動產登記,是將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5項不動產進行統一登記,實現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證、信息平台「四統一」。據煙台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前房、地登記是分開的,且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動產又分屬於不同的單位進行登記,權屬不統一,且標准不一。
「整合以後,表現在老百姓生活中大的一個變化就是土地證和房產證合一。」據工作人員介紹說,隨著不動產權統一登記制度的推進以及信息平台的搭建,將來產權證不僅記載的是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這5項不動產權,成熟後,還會把農地、宗海以及上面的建築物構築物的產權全部加在上面。
據國土部官方微博透露:新證啟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
Ⅱ 買了新房戶口為何不能遷入
身為外地人的小陳年前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的商品房,購房的過戶手續辦理得很順利,房產證、土地證也全是自己的名字。一直沒辦戶口遷入手續是因為自己太忙了。直到近日,小陳才帶著所有的購房手續,來到房屋所屬的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時,工作人員告訴他,他的戶口要等到5年以後才能遷入,這下小陳全家都傻眼了,怎麼都想不明白,自己買的這套二手房手續齊全,怎麼就不能遷戶口了呢?小陳表示,他買這套房子就是為了戶口問題,自己是要定居的,個人的保險辦理及以後孩子上學等問題都和戶口息息相關。如今這樣的結果讓他不知如何是好。而據了解,小陳的戶口之所以無法遷入,是因為前一任戶主也是外地人。工作人員介紹,本地關於外地戶籍遷入有一條規定,對於購買二手房的外地人,如果前一任戶主也是外地人並將戶口遷入這套房屋的話,那麼購買二手房者需等到前任戶主的戶口遷出滿五年後,才能辦理入戶手續。小陳感到很無奈,他稱自己並不知道前任房主也是外地人,更加不知道政府有這么一條規定。該套房屋,是小陳通過中介公司買的,購買時中介公司和前戶主均未告知有此情況。小陳說,原本他還指望這套房子能幫他解決戶口的問題,可現在,保險也辦理不了了,孩子下半年就要上學了,還等著戶口辦入學手續。對於小陳的情況,相關民警表示關於戶籍的問題,是政府頒發的硬性規定。小陳可帶著購房合同及個人身份證,到派出所查詢上一任戶主的入戶時間,以確定自己何時能將戶口遷入。業內人士認為,外地人員以遷入戶口為目的購房時,首先,一定要了解戶口遷入地詳細的戶籍政策;其次,若購買的房產屬於二手房,那麼在購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主的戶籍狀況,是否適合自己辦理戶籍遷入,再考慮買房事宜,否則短期內是無法辦理入戶手續的。
Ⅲ 新房還沒交房可不可以辦落戶
不可以哦,沒交房的話是沒法辦房產證的,沒有房產證的話是沒法辦落戶的
Ⅳ 買新房快一年為什麼還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人員落戶手續
由本人持(1)本人申請;(2)住宅專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購房公證屬書或自建房手續;(3)工商營業執照。經公證的勞動合同書或單位證明及工作證(退休證);(4)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到現住地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簽署意見,經主管所長審批後,報分(縣)局主管局長審核簽署意見後,報市公安局審批。
一般公安部門辦理手續都是1-5個工作日。
Ⅳ 二手房遷戶口問題,房主戶口未遷走,原因是他的新房房產證還沒下來不能落戶,我怎樣才能把戶口遷進來
戶口無非是為了上學之類的,其它也沒有什麼用。
還是與他商量,找戶專籍派出所,看看能否在他是屬戶主的情況下,讓你遷入這個戶口。
他的新產證一到,他遷出,自然你就是戶主。
還有就是找戶籍派出所問問,沒有產證,在有購房合同,並已經交房的情況下,能否遷入新房所在的戶口。
這種事找法院可能也是沒有結果的,最多看看合同約定有沒有賠償你一點損失。
Ⅵ 新房還沒交房,可以辦理落戶嗎
以天津為例來,如果你問源的是能不能積分落戶加分,只要有購房合同就能加分。如果你問能不能上戶口,答案是不一定,得去派出所查,因為首先得地產開發商去注冊地址,然後公安局才能查的到,查到了才能落戶,查到了開發商才能辦房產證,也就是說有房產證一定可以落戶,沒有房產證不一定不能落戶,得問派出所你那房子地址注冊了沒有。不過一般開發商都是需要辦房產證了才去注冊地址。
Ⅶ 新房還沒交房可以辦理落戶嗎
有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就可以辦理落戶,否則就不可以。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以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進行。
但由於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後,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7)新房為什麼遲遲不能落戶擴展閱讀:
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
1、出生登記;
2、死亡登記;
3、戶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
4、分戶和並戶;
5、市內戶口遷移(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戶、購房、換房等);
6、公民出國(境)注銷戶口和回國(入境)恢復戶口;
7、公民入伍注銷戶口和復員、轉業軍人回原籍落戶;
8、被判處徒刑、勞教人員注銷戶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落戶;
9、高校錄取學生、高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高校學生畢業落戶;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以及公務員、職工調動等,經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批准,遷入地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後的戶口遷移;
11、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戶口申報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落戶
Ⅷ 房子還沒交房,戶口可以先轉過去嗎
不可以。
根據戶籍管理相關的規定,住宅房屋辦理產權人入戶手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置條件,即:房屋實際已經交付使用。
為了印證這個條件是否具備,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在辦理入戶手續時,會要求提供:
1、由小區物業開具的《入住證明》;
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的《門(樓)牌號地址證明》。如果房屋還未交付使用,小區物業是不會開具《入住證明》的;同時轄區公安派出所因為還未為該小區所有房屋編制符合國家標準的門牌號(開發商或物業自編號往往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也無法開具《門(樓)牌號地址證明》。
所以,如果房屋並未實際交付使用,是無法先行辦理入戶手續的。
(8)新房為什麼遲遲不能落戶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Ⅸ 買房子了還沒交房能遷戶口嗎
可以的,但是要等你的購房合同在房管局備案後,在房管局能夠查到你的產權證明後才可以,賃購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開具的產權證明,代替房產證原件使用。
各省轄市具體遷戶政策有差異,以下是重慶地區的遷戶要求,作參考:
一、外籍入渝
外戶籍人員在渝務工經商,主城區滿5年,其他區縣(自治縣)滿3年,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區入戶需要人均面積30平方米以上),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來入戶。
可持如下證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貸款購買,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書》或《聘用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地遷入
本市遠郊31區縣(自治縣)城鎮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後就近就地農轉城居民),在主城區購買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實際居住,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來入戶。
可持如下證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書》或《聘用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