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房的產權證一般多久可以辦下來謝謝!
國家規定開發商從交房之日起90日內應完成地上附著物(即房屋)的初始登記(設立登記)。因此你90天後去KFS處領取相關資料就可以自行辦理房產證了。辦理房產證的周期為房產轉移登記的周期,你具體可以咨詢大連 旅順地區的房產管理部門。
如果由於KFS自身原因一天沒有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記,你就不能辦理產權證,即不能申請房產轉移登記。
是的,全國各地辦理房產轉移登記的周期都不一樣。
有抵押的一般周期在10-30個工作日不等,你手續齊全辦理應該沒有任何問題,你想快只能找房產局的人走非正常途徑解決。
B. 新房房產證多久下來
即使購房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屋交付使用(開發商交給你房屋鑰匙的時間)後90日內取得房產證,否則,開發商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也就是說如果是期房,已經交房有90天了還沒有拿到房產證,或者說現房簽完合同90天了還沒有拿到房產證,業主有權利向開發商討要說法,可以維權了。
(2)新房權屬什麼時候下擴展閱讀
房產證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即完成大產權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到管理部門領取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查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辦兩個證,有可能要跑兩個部門,領兩份不同的申請表。
3、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產權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填寫表格、蓋章、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領取哪些文件,一次領齊全,免去奔波之苦。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無論是小區收取還是由銀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產權證的辦理。
6、提交申請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蓋章的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測繪圖、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購房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不同地方的具體要求不同。
一定要提前詢問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產權證。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產權證,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等仔細核對產權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C. 產權證什麼時候辦下來
入住90天後辦不下證可索賠。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管合同是否標注,簽訂購房合同內入住90天之容內,開發商必須配合辦理好房產證,否則就是違約。
D. 新房後房產證什麼時候能辦下來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 基本流程如下: (1)買賣房屋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的30日,內持房屋權屬證書(賣方提供)、當事人合法證明,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有關文件審查,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買賣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看評估。 (4)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6)買方憑過戶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領取產權證。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5 完稅憑證
E. 新房房產證法律規定什麼時候下來
辦理產權證書的大致步驟為:首先,開發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齊全的房屋前期資料,如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撥地圖、開工證、土地出讓合同或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竣工核驗證、竣工圖紙等。第二,根據上述資料,由房屋所在地測繪所進行實地測繪並繪制管理圖。第三,根據實際測繪的面積結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門立契過戶。第四,憑借買賣契約,房管局房政部門審核後裝訂齊備的檔案並制證、發證。一般而言,整個過程大約需要3到6個月左右的時間。至於有些購房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仍拿不到產權證,原因有可能是開發商的前期資料不全、土地出讓金未交納齊全、服務體系不完善等,也有的是房管局有關測繪及行政部門因作業繁忙而延緩了發證時間。
關於房產證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雙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書面約定了購房人取得房產證的具體時間,如果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到期購房人沒有取得房產證,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在合同里約定了具體的違約責任,按其約定;如果只約定了時間,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購房總額要求開發商支付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筆者建議購房人最好是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實踐中一般是按照每天支付已付房屋總價的萬分之二至萬分之五,越高對購房人越有利,因為這樣不僅購房人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而且計算依據明確,對開發商也起著有效的約束作用。
第二,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沒有約定,購買人取得房產證的具體時間,該房屋若是—預售房,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期房,按照解釋的規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購房人應取得房產證,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致使購房人沒有取得房產證,即使合伺沒有約定違約責任,開發商也要支付相應的房價款利息。這里所說的房屋交付的標准就是開發商交鑰匙的時間。
第三,如果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該房屋已經竣工成為現房,按照解釋的規定,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購房人應取得房產證,如果因開發商原因購房人沒有取得房產證,同樣要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解釋的第19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按《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這里所說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是指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一年,或者第33條規定的時間一年,購房人仍然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包括利息損失、裝修費用和其他的實際合理損失。例如,有些因為開發商遲延交納土地出讓金導致辦不了房產證;因為開發商擅自改變規劃或房屋用途辦不了房產證等。
F. 新房子的產權證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這種情況抄正常,經常是開發商的手續都不十分完備情況下的一種托詞,在沈陽甚至全國都是正常現象,後果是口頭承諾不能兌現,房產證一年半載都拿不下來,但房子你不買有別人買,開發商也不怕這個,因為大家都這樣,所以說你還是要研究一下開發商的實力並調查一下此開發商以前開發的樓盤有過問題沒有,綜合比較吧,開發商都是天下的烏鴉一般黑了!你試著在買房合同里加上規定產權證下來的時間,給他半年時間開發商都不敢答應.
G. 買新房後多久才能拿到房產證
房屋交付使用後9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房產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7)新房權屬什麼時候下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