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同沒到期新房主要求漲價如果不漲就搬走怎麼辦並且4個新房主
「買賣不破租」,這是法律實際操作的原則。如果你原承租合同中約定明確專了租金的,繼承執行屬到租賃合同到期為止,新房主無權漲價或強制你搬出的。
往往會遇到這樣情況,新房主急於要房,與原房主建立了交易關系,後以漲價或其它方式相逼,變相強制倒房。遇到這樣情況時,承租人一定不要盲從,需要認真研究一下租賃合同的約定,按合同約定執行。
Ⅱ 買了新房,房子主夫妻不和怎麼化解
找個風水大師
Ⅲ 商品房有質量問題應該怎麼賠償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專人為此焦急上火,當房屬子出現質量問題時,應該怎麼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Ⅳ 70平的房子拆遷後能得90平新房子還有1萬元,這是拆遷辦騙業主的嗎
首先,你們的拆遷是政府行為還是開發商行為?如果是政府行為,內那就快搬吧,因為你阻擋容不了,給你多少就是多少,不會少給你,也不會多給你。政府不會無聊到編瞎話來騙人走,因為他就算一分錢不給你照樣能讓你走。如果是開發商行為,按照目前全國的消息來看,很少有開發商惡意欺騙的,畢竟是做生意,不是搞陰謀。lz房子是大事心裡緊張我們能理解,但是奉勸一句,不要總以懷疑的眼光看社會,會很累的
最新更新:如果拆遷人是政府,無論委託什麼人,讓他拿出補償措施的紅頭文件給你看,紅頭文件是市委下的一般,不會騙人的。我家今年11月剛剛拆遷
Ⅳ 簽了5年合同就收1年房錢,已告知租戶賣房,那新房主要搬進去,租戶要賠償損失,新房主有責任賠償嗎
買賣不破租賃,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出租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內,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容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見》119條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原租賃合同對新房主繼續有效。新房主要求租戶搬離屬於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租戶也可以要求新房主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直到合同期滿。
Ⅵ 房屋受水災倒塌政府怎麼賠償
水災是不可抗力,不是行政機關對民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不存在賠償一說內,只能說是進行救濟。根容據國務院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
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6)有政府文件賠償新房主不陪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受水災政府相關措施:
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第六條:
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後,國家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災區民政部門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2、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3、民政部、財政部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後組織績效評估。
Ⅶ 新房主體有質量問題並採用了加固措施開發商是否應該給予賠償並無條件退房
看你的退房依據是什麼。如果你能證明開發商違約,應可向其索償,但現版在這種情況,估權計有難度。因為要政府質監部門出具房屋質量不合格的證明,開發商才夠上違約,但你做這行的也應知道,某道梁質量有問題,經處理後一樣可以合格,所以,因為這道梁而要求賠償並不一定站得住腳。
Ⅷ 舊房主領走遮光補償 新房主起訴要求賠償
重點是抄最後一句話:「襲如產權發生變更,秦某應將居室日照情況向新房主說明。」如果秦某在交易房產的時候沒有說明房屋的情況,新房主可以起訴要求秦某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但遮光補償是原房主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得到的款項,應當由原房主秦某所有。
Ⅸ 房子拆遷是怎麼賠償和補償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准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註: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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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2]
補償類型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正式頒布,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已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新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拆遷補償已經進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紀元,新條例中拆遷補償從官方評估轉向二次征詢制度和申請評估復核制度預示著拆遷已經在從民生和人權考慮出發,正在漸漸走向成熟。
「新條例針對補償數額的確定有兩大核心要點:
一是明確評估價「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是強調評估機構的中立性。對比實務中補償結果,在新條例出台後,因補償數額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楊在明表示。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據猜測最新的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條例將於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補償計算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准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註: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Ⅹ 買房前房主戶口沒遷出,新房主打官司能得到多少賠償
買房前房主戶口沒遷出,就讓前房主戶口遷出就行了,一般來說這種事情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是沒有賠償的,當然,具體你可以找個專業方面的律師咨詢一下,他們的話才是電權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