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房第一年取暖費必須交嗎
對於採暖問題,沒有明文規定,但開發商一般都是要求繳納的,原因是新房版一般都比較權潮濕,如果不供暖,容易引發一些問題,如牆體長毛,管道凍裂等,一旦發生問題,那麼是房屋質量原因還是沒有供暖原因造成的,就無法界定,易引起爭端,所以一般開發商均要求繳納採暖費。
② 新房第一年得取暖費必須交嗎
1、對於採暖問題,沒有明文規定。
2、開發商一般都是要求繳納的,原因是新房一般都比較潮濕,如果不供暖,容易引發一些問題,如牆體長毛,管道凍裂等,一旦發生問題,那麼是房屋質量原因還是沒有供暖原因造成的,就無法界定,易引起爭端,所以一般開發商均要求繳納採暖費。
③ 新房第一年必須交取暖費嗎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費必須全交。
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新建建築供熱設施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房屋購買人承擔熱費。」
根據《撫順市城市供熱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新建建築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
第三十四條規定:「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房屋購買人承擔熱費。」
(3)為什麼新房第一年要交採暖擴展閱讀:
《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其中第二十條規定供熱人應當按照供熱用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供熱費。對首次納入供熱管網的新建住宅,實行供暖全系統。新建房屋投入使用前,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先交納採暖費用。
按照該《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規定,新建小面積第一年要求整體供熱,假如房屋已經交付業主使用後,看目前情況,暖費多由業主支付。
至於有業主抱怨新房沒有達到全額付款的問題,他表示,如果新房不符合交付條件,開發商就匆忙交房,是不合理的。這一規定還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我們也向上提交了材料,希望能夠修改和完善。在新規定公布前,本辦法仍須執行。
④ 新房辦理入住為什麼要繳納採暖費
如果拿到鑰匙了,取暖費是需要繳納的,因為有明文規定:新建房內屋第一個採暖季應正常繳費容。供暖期間領取新房鑰匙的,也應繳納供暖費,但是用多少天熱,繳多少天費用,按照天數計費。而且第一年不能辦理停供,理由是檢測管網、排除故障。
另外如果是新房子的話,第一年交納取暖費是有必要的,因為供暖管道在前兩年是由開發商負責的,如果說開發商施工的時候偷工減料,第一年供暖期內,就基本能夠發現問題,避免了結交給供暖公司以後產生各種問題糾紛,開發商與供暖公司互相踢皮球,受傷的還是業主;另外,新房子剛交房,室內供暖的話,可以避免氣候因素造成的問題。
⑤ 新房交房第一年一定要交取暖費嗎
要看是否辦理了復入住手續,如果拿鑰制匙了,一般都辦理了入住,就需要繳納。不過也可以辦理暫停手續,向小區物業或供熱公司提交申請暫停熱氣的要求。
⑥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費必須全交嗎
新房子第一年的取暖費必須全交。
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新建建築供熱設施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房屋購買人承擔熱費。」
根據《撫順市城市供熱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新建建築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
第三十四條規定:「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房屋購買人承擔熱費。」
(6)為什麼新房第一年要交採暖擴展閱讀
《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其中第二十條規定「熱用戶應當按供用熱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熱費。對首次納入供熱管網的新建房屋實行整體供熱,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按照該《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規定,新建小區第一年要求整體供熱,若房屋已經交付給業主使用後,就目前情況來看,熱費多是由業主繳納。
對於有業主反映新房不住人還全額繳費不合理的問題,他說,如果新建房屋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開發商草草交房,確實不盡合理。這個條例還有不盡完善的地方,我們也向上遞交了材料,希望能夠修改完善。在新條例未出台前,仍按該《辦法》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新房入住必須交兩年取暖費才能報停供暖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不交取暖費新房不給鑰匙 業主:全額繳費不合理
⑦ 新房第一年能不交取暖費嗎
你家供暖系統如果可以與別家獨立出來並且可以鎖定,這樣你在申請之後,由供暖部門鎖定就可以了。
在供暖前 業戶用書面形式申請不供暖,物業沒有開栓,當年的取暖費可以不交.
⑧ 新房第一年必須交採暖費嗎
只要通知入住,就得交取暖費;如果因為你個人原因不住,可給小區物業或供熱公司提交申請暫停熱氣要求,他們可給你辦暫停手續,只交少部分的占管道費。
⑨ 剛買的房子,第一年是必須交取暖費么售樓處告訴我必須交,這合理么
您好,
不管是復不是第一年制的房子,都沒有必須繳納取暖費這一說法,
開發商的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政策規定,
任何小區、住宅在取暖前的一段指定時期內,都可以申報停供暖氣,
如果延期未申報,是按照繼續供暖處理的。
對於您那樣的新小區,不僅可以按照政策執行,
而且因為已住住戶較少,停供是可以由物業代辦的,
即通知物業停供、由物業和取暖部門溝通就可以了。
停供、繼續供熱都不應該收取任何費用。
希望能夠幫助您。